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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管理辖区交通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以来,大队按照总队、支队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促和谐”的总目标,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效。我们突出抓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管住源头,竭力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把好驾驶人考试关、车辆的入户年检关和机动车辆报废关,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二是强化预防,全力确保交通安全。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5.18”会议精神,按照总队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1)整治农村地区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问题;(2)在全县68个行政村建设了“劝导站”,抓实“两站”、“两员”的建设;(3)以全县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治理为契机,综合整治城区交通秩序;(4)抓好“五小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公路交岔路口安全设施建设。三是突出重点,全面开展乱点整治。以腾瑞线、各村镇岔路口和山区道路为重点,对辖区交通难点、乱点进行再排查、再研判,其中对省道与县乡道的41个隐患点逐一落实治理责任,跟进治理措施,最大限度治乱除患。 四是加强调解,妥善处置交通纠纷。发挥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作用,受理调解道路交通事故案件170件,达成协议170件,调解成功率为100%,涉及人数355人,涉及金额400万余元。五是强化宣传,提升交通安全意识。扎实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活动和“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等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5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50000余人次。六是优化服务,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结合实际,落实“放管服”措施6项,如大队设置汽车类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场地;摩托车全科考试场地,可当日受理考试业务至完毕,节约了时间,简化了程序,大大方便人民群众,同时制作针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在我队办证办事需求的联系卡,提供为不能亲自前往窗口提交业务办理的,实行预约上门取件办理、民警上门提供服务的便民措施;完善“微信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平台,实行轻微交通事故网上受案、网上定责、网上理赔于一体等各项便民措施,一年来受理网上微信处理交通事故共556起,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共开展车管下乡服务235次,办理摩托车驾驶证1331份,检验机动车7451辆。七是强化管理,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十六字”方针,围绕省厅建设“四铁队伍”的总目标,着力加强制度建设、廉政建设和日常管理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队伍战斗力、凝聚力,保持队伍安全和零违纪,为做好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供坚实的队伍保障。
2017年来,全县辖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864起,与去年1694起同比上升10.04%,造成39人死亡,与去年41人同比下降4.88%,受伤1330人,与去年同期1157人同比上升14.95%,直接经济损失417836元,与去年461828元同比下降9.53%,共受理刑事案件31件(其中交通肇事罪10件,危险驾驶罪21件),现已移送起诉11件(其中交通肇事罪1件,危险驾驶罪10件),判决4件(均为危险驾驶罪);查处各类交通违法44441起,其中暂扣机动车2695辆,查处无牌无证1440起,无证1491起,无证拘留64人,查获被盗摩托车7辆,预警落地查车385辆,抓获吸毒人员14人,查获海洛因44.6841公斤,鸦片47.2177公斤,冰毒0.0147公斤,查获走私玉米20吨。通过努力,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维护了全县交通安全环境,连续五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属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0辆,通讯应急用车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交警大队2017年度收入合计7,978,049.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38,639.00元,占总收入的95.75%;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其他收入339,410.15元,占总收入的4.25%。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度对比增加了0.82%,原因为人员正常增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交警大队2017年度支出合计7,790,878.55元。其中:基本支出4,511,039.00元,占总支出的57.9%;项目支出3,279,839.55元,占总支出的42.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22%,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五小工程建设经费245000元、非税征管成本300000元,及转移支付资金128700元未列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交警大队机关、下属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511,039.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1%,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交警大队机构、下属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9,839.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55%,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五小工程建设经费245000元、非税征管成本300000元,及转移支付资金128700元未列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70,199.1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6%。与上年对比减少159802.4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为人员正常调资,项目支出减少原因为五小工程建设经费245000元、非税征管成本300000元,及转移支付资金128700元未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类)支出6,986,695.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0%。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住房保障支出383,5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经费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10000元,支出决算为96,546.08元,完成预算的45.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721.08元,完成预算的47.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825.00元,完成预算的34.1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相关费用减少、厉行节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4,687.28元,下降43.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1,512.28元,下降47.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25.00元,增长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相关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721.08元,占92.93%;公务接待费支出6,825.00元,占7.07%。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721.0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721.0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处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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