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职能

浏览量:6223    作者: 日期:2022/8/24

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19〕8号)、《中共陇川县委关于印发〈陇川县深化县级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陇发〔2019〕5号)精神,设立陇川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为陇川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陇川县行政审批局、陇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

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指导乡(镇)政务服务工作。

(二)负责政务服务实体大厅、网上大厅的管理工作。

(三)负责电子政务管理工作。

(四)指导和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履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职责。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制度和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五)负责对进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监督,对县级无行业监督部门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履行行业监督职责。配合相关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对交易主体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管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八)负责统筹投资项目集中审批及重大项目审批服务的业务宣传、咨询、代办项目的并联审批工作。

(九)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划转、审批等工作。

(十)负责州 “12345”政府热线办公室转办的县级办件进行受理、分类、交(转)办、协调、督办、反馈等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47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692-7998124

负责人:杨亚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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