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陇川县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第16030080号提案的答复
肖菲、赵仁伯、李立娟、赵蓉、杨盈颖、秦兴龙委员:
你们好,你们提出的《关于景罕镇景塔社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与排污管网改造提升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后,对你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
一、积极研究政策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建办城〔2023〕26号),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为“大力改造提升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设施短板明显、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鼓励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根据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需要,在确保可如期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将建成于2000年底后、2005年底前的住宅小区纳入改造范围。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军队所属老旧小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宅小区,按照属地原则一并纳入地方改造规划计划。”并与上级部门沟通交流,景罕镇景塔社区老旧小区属于乡镇老旧小区,不在此次改造范围。
二、积极做好项目储备
一是将景罕镇景塔社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反映景塔社区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二是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乡镇老旧小区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争取放宽政策,争取上级资金的支持。
三、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新模式
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明确社会资本可以全链条或分阶段的方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投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管养等实施工作。社会资本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与老旧小区存量资源运营,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的情况下,对公有房屋、公共低效闲置用地、机动车泊位、公共广告位等存量资源开展活化利用,并鼓励整合相关国有企业物业、私有物业,成套成片共同改造提升和经营管理。
通过引入社会资本补齐社区民生短板,鼓励和引导既有建筑按正面清单进行活化利用,优先增加公共服务及市政公用设施,适当增加便民商业设施,丰富社区供给,提升小区居住品质和街区活力。
再次感谢你们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一如既往为我们建言献策!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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