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陇建办复〔2024〕19号对政协陇川县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030063号提案的答复

浏览量:741    作者: 日期:2024/10/15

对政协陇川县第十六届三次会议

16030063号提案的答复


董生龙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邦角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问题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经研究后,对你提出的提案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关心。

一、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目前,通过与县级发改部门沟通协调,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面缺少上级资金的补助,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发改部门的对接,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政策,及时包装和申报项目,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二、推进陇川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的建设

1、认真制定了《陇川县生活垃圾转运方案建议及压缩转运站建设运营成本预算》,提出一是以拉影转运站为枢纽,集中章凤镇(城区)、陇把镇、景罕镇、城子镇、户撒乡五地生活垃圾,再转运至瑞丽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二是以清平乡垃圾热解站为垃圾收集中转站,集中收集护国乡、王子树乡、勐约乡四地生活垃圾,再转运至瑞丽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的建议;三是积极推进县城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项目的包装和申报。

三、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置

一是要搞好宣传教育,通过环保下乡、科普宣传等形式,引导农民改变生活陋习,树立文明生活意识,争当保护环境的促进者

二是要加强管理,建立固定的垃圾处理场所,使农民能够定时定点投放垃圾,还要安排专人定时清运,提高农村垃圾的收集率、清运率、处理率

三是要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制定乡规民约等,形成环境保护的监督机制。有关部门要经常检查对于那些乱弃乱堆垃圾、污染生活环境的农户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营造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良好氛围。

四是建议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分期分批地投入到农村,逐步解决农村垃圾处理资金不足的问题,解决村垃圾集中转运、处理过程中的人力、设备设施所需费用。

五是应认真贯彻我国现行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该法规定农村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具体办法,有地方性法规规定,各镇、乡、行政村应遵照垃圾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对垃圾收集、储存、利用、回收生产过程制定相应的措施。

再次感谢您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您一如既往为我们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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