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陇建办复〔2024〕13号对陇川县十八届人三次会议第197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602    作者: 日期:2024/10/15

对陇川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197号建议的答复

石树保代表:

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清平乡老旧职工宿舍楼的建议》我们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保障房建设主要涉及公租房及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中:

公租房由政府统建,主要用于城市中低收入无房人员的过渡性住房安置。我县共有公租房1038套(其中:学校210套、医院106套、乡镇220套、工业园区102套、县城区400套),其中清平乡已建设并投入使用公租房202016年后国家不再支持新建公租房,我县就再未新建公租房项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文件要求,重点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2021年我县根据乡镇、卫生、教育系统建设计划表报送了陇川县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2025年建设任务370套,其中清平乡只有中心卫生院报送了建设任务20套,清平乡政府未进行任务报送,且该任务计划未获批建设,2025年政府建设任务需进行地方财政评估,提及论证通过后方可报送。

目前,你所提及的清平乡人民政府老宿舍楼拆除重建的计划我局尚未有相关政策支持。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积极同上级部门对接,协助乡镇报送任务计划,积极帮助争取中央及省级配套资金补助支持。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