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陇建办复〔2024〕5号对陇川县十八届人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99    作者: 日期:2024/10/15

对陇川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48号建议的答复

 

赵加盘、尹加权、蔺聪兰、杨咪红、李勒弄、孔木苗、排腊仁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王子树乡垃圾焚烧站的联合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垃圾处理方式

目前我县垃圾处理方式主要两种,一是焚烧发电,二是卫生填埋,章凤县城生活垃圾转运到瑞丽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发电,陇把、户撒等乡镇生活垃圾送往陇川第二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二、垃圾焚烧站建设

乡镇垃圾焚烧站建设,需要对乡镇辖区内人口、垃圾量、垃圾收费和建设运维成本进行测算,垃圾焚烧站运行和维护需要乡镇大量的资金投入,结合目前建有垃圾热解站的乡镇来看,因为垃圾费用收取较低,垃圾热解站仅靠乡镇财政难以运维,每年都需要县政府大量资金的支持。

综上所述,由于多种复杂原因,再加上我县财力拮据,暂不能立即解决。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时刻关注政策导向,尤其是乡镇垃圾处置方面的政策,如有项目支持方向,县住建局将积极申报项目,争取项目资金,并将王子树乡垃圾焚烧站纳入“十五五”规划,逐步解决王子树乡的垃圾焚烧问题。

再次感谢你们对乡镇生活垃圾处置的关心和支持!真诚欢迎你们一如既往为我们建言献策!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