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量:4071    作者: 日期:2024/1/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现公布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到和处理政务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www.dhlc.gov.cn/zj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7号,联系电话:0692—3023581)。

一、总体情况

县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紧紧围绕住建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关注热点,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建设,我局及时调整了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住建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股室协调配合的信息发布工作机制。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制度,严格审核控制转载文件的来源渠道,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发布信息符合发布规范,政务信息工作不断规范化、制度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显著提升。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实现全面覆盖。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今年以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发布了我局工作动态、公示公告、领导信息等,主动公开政策文件解读、部门预决算及三公、城市综合执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保障性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城市用水、城市用气等相关信息107条。

(二)规范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依法及时高效为市民群众办理信息公开诉求,规范申请登记、办理、答复、寄送、归档流程。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严格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涉密信息上网。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政府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及把关。

(五)切实强化组织监督保障。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工作质量。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进行,我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发挥考评监督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真实、有效,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837.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渠道单一。政务信息发布的渠道主要是人民政府网站和各业务系统,需进一步丰富和创新政务公开途径。二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丰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三是政务信息公开不及时,导致信息滞后。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队伍建设,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工作重点,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方法,积极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通过开展学习宣传、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