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整改报告

浏览量:2088    作者: 日期:2023/11/20

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共享单车市场准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提示函》要求,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3年11月9日,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排查工作,查阅与杭州小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时发现“合作协议”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该合作协议 第三项 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5年,2019年8月3日至2024年8月2日。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违反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三款“不得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规定。

发现问题后,我局及时与乙方(杭州小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联系,针对“合作协议”中第三项附则第1条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乙方做了详细说明。经甲乙双方商讨后,同意原“合作协议”中第三项附则第1条(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删除,并与乙方(杭州小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合作协议”,陇川县共享单车市场准入严格按照“非禁即入”的清单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我局于2023年11月20日已在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网公示了《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互联网租赁自行车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整改报告》。

今后,我局认真落实涉及市场经营活动的行政决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经过公平竞争审查,避免出现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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