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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预算公开相关情况说明
十九、部门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
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或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乡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营、应急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监督管理。
3.承担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保障性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并监督实施。
4.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白蚁防治、危房鉴定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住房改革政策并指导实施。
5.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6.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对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活动进行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的管理规定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含人防、消防、防雷)设计审查及备案;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指导建设科技的推广运用,推进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城镇减排、装配式建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及城镇减排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节能项目;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组织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8.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对违法建设、违规施工、占道经营、破坏城市公用设施等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做好对占道经营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牌子)、城乡建设股(加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管理股牌子)、建筑业管理股(加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股牌子)。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住建行业经济运行情况
我县房地产固投项目有鼎金花苑二期二阶段、甸川公园里、景岭博郡等10个项目,截至11月底完成固投约250000000元;房地产销售约42666平方米、同比下降16.6%;从业人员劳动报酬6608000元,同比增长8.2%。建筑业产值2022年共入库企业16家,共完成建筑业产值入库970000000元,同比增长30%。
2.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市政管网建设工作。排水管网建设。2022年州住建局下达我县管网建设任务为:供水管网改造任务5公里,排水管网新建改造任务5公里(其中新建1.5公里,改造3.5公里),我县结合美丽县城建设项目和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铺设供水管网5公里,新建排水管网5.38公里(雨水管网2.57公里,污水管网2.81公里),改造雨水管网4.24公里。燃气管网建设。2022年新建燃气管网11.5公里。
(2)实施城市绿化美化行动。编制完成《陇川县城乡园林绿化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和2022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施计划。实施城市道路体系提升工程。坚持“突出重点、合理布局、提质增效、一路一景、绿美结合”原则,新建荣昌路、卫国南路道路设施道路设施,种植香樟、斑色花、香樟、非洲茉莉等绿化树木363 株;对现有各类用地上长势不良、老化退化、形态受损严重的植物,经评估后科学有序替换,全面提升重点道路的绿化水平和指标,提升城市道路环岛特色景观,打造“绿树掩映、繁花似锦”的城市新街景,种植榕树、花生树、水红木、小叶榄仁、斑色花、水蒲桃等绿化树木511株。开展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根据《云南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2022年我县创建绿色社区1个。
(3)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今年来对陇川辖区内的7家燃气经营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个、液化气充装站企业1个、5家瓶装经营企业旗下的30个瓶装液化气供应站,累计开展排查工作4次。检查方式主要采取查看经营场所和查阅相关工作资料、听取安全生产情况介绍、查看设施设备运行安全和现场加气安全防范措施等,排查出问题共计16项,下发整改通知书30份,截至目前已整改完毕。
3.美丽县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陇川县美丽县城建设紧扣“特色、产业、生态、干净、智慧”五大要素82项细项考核指标要求,计划完成30个大项目38个子项目,项目总投资1063000000元。已完工20个子项目,完成投资577000000元,占工程建安费839000000元的68.8%。分别为:城市公厕;县城污水管网配套工程;主城区1号、2号渠及泰安路排水工程;城中村雨污分流工程;沙沟河治理工程;拉影片区垃圾转运站工程等;在建子项目5个,分别是:荣昌路(卫国南路→迭撒大桥及法制广场);森林公园一期改造提升工程;重要景观节点建设工程、重点路段风貌提升改造等;未动工13个,分别为城中村旱厕改造项目;污泥处理工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附属设施建设;主街区空中缆线梳理工程等。
4.保障性安居工程情况
(1)我县自2008年实施保障性住房以来,共新建及购买保障性住房1038套(其中乡镇220套、医院106套,学校210套,住建管理400套、园区管理102套)。截至目前还有15套未分配外,其余已全部分配入住。(2)对符合发放补贴的113户保障对象进行了公示,合计发放补贴255000元。(3)陇川县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共建设80套,总用地面积3964.4平方米(约5.9466亩),总建筑面积5241平方米,总投资约21059500元。截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前期土地划拨、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划方案评审、地勘、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并已组织施工人员进场开展场平及施工放线。4. 2022年陇川老旧小区改造项目。(4)个老旧小区全部开工建设,目前完成投资约9060000元,已基本完工。(5)农房抗震改造,年初省、州下达我县农房抗震改造任务户数50户, 6月份追加10户,累计农房抗震改造户60户,已到位补助资金600000元。60户任务已全部开工建设,于12月10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并全部兑付资金600000元。下一步积极开展2023年农房抗震改造申报工作。
5.房地产业管理情况
房屋销售情况。我县有房地产开发企业11家,共有商品房4928套,面积736177.16平方米。2022年1月至10月31日共销售238套,面积40838.15平方米,合同金额为210489329元。目前剩余库存合计1517套,面积273079.34平方米。
房屋预售申请情况。2022年1月-11月30日全县共批准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地产开发项目共7个,预售面积31857.06平方米。分别为:众臣和苑I 、麓川合院Ⅳ、景岭博郡II 、甸川公园里I、甸川公园里II,景岭博郡Ⅲ、书香雅居Ⅰ。
陇川县天成花园房问题楼盘处置情况。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德的通知》(NO.385号)文件要求,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专项处置领导小组,并出台了《陇川县房地产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细则》。累计完成325套现售网签合同备案,剩余1套业主不愿意办理,已办理不动产证书首次登记325本,转移登记307本。该问题楼盘已处置完成。
6.建筑业管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强化管理。2022年监督房屋及市政工程共31个,建设面积30.41万平方米。其中2022年依法办理施工许可证16个,建筑面积15.549万㎡;续建工程16个,建筑面积14.861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8个,建筑面积16.54万㎡;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一体化平台共审核了7个项目的招标事项,并到现场进行了开标、评标监督,开标的7个项目建设规模为188935.43平方米,拦标价为393976700元、中标价为387919960元。
依法对全县建筑工程实行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先后8次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建设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执法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安全、疫情防控、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食品安全等进行了全面检查,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隐患689条,发放停工整改通知书55份、限期整改通知书64份、约谈通知书5份、提示函1份、催办施工许可证及按报监手续的通知5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份,撰写巡查记录63份。2022年对未批先建的3个工程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303742.41元。着力抓好住建系统扬尘治理工作。坚持“全面参与,综合治理、长效管理”的原则,督促7个工地安装了智慧化管理系统。
强化“两个拖欠”工作的管理。为加强对建筑业“两个拖欠”工作的管理,建设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了《陇川县建筑业清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应急预案》,全年共接到投诉2起,投诉办结率100%,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000000余元。
7.城市管理工作情况
针对章凤镇三象路、卫国路、龙凤路章凤至陇把老路等出现较为突出的以路为市、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乱象,每日从早上8点至晚上10点加强巡查执法,并每月联合公安交警、市场监管进行了集中专项整治行动一次。截至2022年10月30日,清理整治占道经营1770起、流动商贩965起、清除陈旧广外广告牌57块、布标24起。;
两违拆除工作。根据《陇川县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方案》,陇川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对章凤镇章丰商贸城、农业农村局住属试点小区完成了拆除工作,共计24户总面积1027.6平方米。截至目前发现违建381宗6552.28平米,已拆除262户,拆除面积2062.5平方米。
8.环卫工作情况
主要对公园、景点景区、背街小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环境卫生进行专项整治。做到及时清运垃圾,强化“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垃圾管理清运,加强城区垃圾清运工作,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积极开展“治脏”行动,对城市主干道、广场、超市、街道、公厕等开展全面排查清理,及时清除卫生死角,同时加大卫生保洁力度,实现路面干净整洁。加强公厕管理,定人定岗,按规定做好消杀、除四害工作,做到厕内基本无蝇;厕所内外环境整洁,无乱刻乱画,厕内基本无臭味,便池无尿垢,地面、坑位卫生整洁。为提高城区环卫机械化作业率,在健全完善标准和流程的同时,每天对清扫保洁薄弱路段增加机械化清扫。坚持对污染严重路段进行洒水除尘,确保路面扬尘治理工作见效。
2022年共清运章凤城区、拉影经济开发区和业园区垃圾约20075吨,每天清扫保洁面积为137.87万平方米,每天机扫面积为35万平方米,除尘洒水4850车次,城区绿化浇水1850车次,清理卫生死角80多处,
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对主城区、拉影重点区域及村寨进行消杀工作,对中高风险及低风险隔离人员垃圾收运工作,对重点区域拉影经济开发区进行清运垃圾。垃圾做到消毒、回收、称重按医疗废物处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工勤人员编制6人,事业编制17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2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2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政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168966.6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168966.6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91966.65元,增长8.5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了陇川县路灯维护及电费专项资金收入110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168966.65元,其中:本年收入25168966.6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168966.6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91966.65元,增长8.59%,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了陇川县路灯维护及电费专项资金收入110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168966.6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168966.65元,其中:基本支出8197966.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966.65元,增长1.26%,主要原因分析在职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项目支出16971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890000.00元,增长12.53%,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增加了陇川县路灯维护及电费专项资金收入1100000.0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退休人员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2.功能科目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91572.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开支;
3.功能科目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11.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4.功能科目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681.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公务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5.功能科目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80619.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6.功能科目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33761.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公务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开支;
7.功能科目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685.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其他保险缴费支出;
8.功能科目2110101“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24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环卫工人工资、第二生活垃圾场管理人员工资及环卫机构运转经费;
9.功能科目2110304“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6000000.00元,主要用于陇川县餐厨垃圾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处置项目开支;
10.功能科目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6277389.65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1.功能科目2120104“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管执法”1331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综合执法协管人员工资以及机构正常运转开支;
12.功能科目21203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200000.00元,主要用于陇川县城市路灯电费以及路灯维护费正常运转开支;
13.功能科目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乡社区环境卫生”200000.00元,主要用于陇川县森林公园环保正常运转开支;
14.功能科目2130504“农林水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500000.00元,主要用于陇川县省级示范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利息以及本金开支;
15.功能科目2210106“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1500000.00元,主要用于陇川县廉租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物业管理以及维护维修费开支;
16.功能科目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38248.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开支。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1)基本工资2104767.00元(其中:基本支出2104767.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津贴补贴1973134.80元(其中:基本支出1973134.80元,项目支出0.00元);
(3)奖金185897.25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97.25元,项目支出0.00元);
(4)绩效工资1463565.60元(其中:基本支出1463565.60元,项目支出0.00元);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1572.00元(其中:基本支出791572.00元,项目支出0.00元);
(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913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913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7)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33761.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3761.00元,项目支出0.00元);
(8)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696.00元(其中:基本支出49696.00元,项目支出0.00元);
(9)住房公积金538248.00元(其中:基本支出538248.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0)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4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54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办公费540892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8920.00元,项目支出5380000.00元);
(2)水费1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电费1515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00元);
(4)邮电费6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62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5)物业管理费15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1500000.00元);
(6)差旅费3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7)维修(护)费7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700000.00元);
(8)公务接待费2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9)劳务费5776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27600.00元,项目支出550000.00元);
(10)委托业务费62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6200000.00元);
(11)工会经费12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200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2)福利费168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0.00元,项目支出0.00元);
(1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0.00元,项目支出101000.00元);
(14)其他交通费用243705.00元(其中:基本支出243705.00元,项目支出0.00元)。
3.资本性支出
(1)基础设施建设5000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0.00元,项目支出500000.00元)。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2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0次,共计接待1000人次。
减少变化原因: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今年接待人次有所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2. 政府性基金收入: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年初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扔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6.“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7885.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615.00元,下降6.45%,主要原因分析我局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人,同时在职人员人头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670359047.65元,其中,流动资产83627986.86元,固定资产18818623.1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06620101.03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61292336.64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164747.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618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733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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