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股室

浏览量:6210    作者: 日期:2022/8/24

(一)办公室(人防综合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督查督办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局班子会议定的事项。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保密、档案、信访、综治维稳、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后勤服务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职工培训及考核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部门财务预决算、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日常财务工作;负责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财务统计和资金(资产)监督管理以及绩效评价、内部审计工作。

承担组织指导编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专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职责;承担指导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等单建式人防工程建设的立项报批职责;承担参与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规划和项目报建联审职责;依法开展结建人防工程行政审批;承担人防疏散基地的规划建设职责;承担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管理职责;承担人防结建工程质量监管,参与人防工程竣工验收职责;承担指导城市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职责;承担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和维护管理职责;承担人防设计、监理、图审、防护设备等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责;承担指导结建工程平战转换职责。承担推进人民防空建设与经济建设融合发展方面贯彻执行职责;承担人防行政执法和规范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征收和管理职责;承担人防学术理论研讨和组织技术创新职责;承担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职责;承担防空防灾知识和技能的宣传普及进社区、进校园、进党校、进企业、进机关五进职责;承担防空防灾知识、技能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职责。

承担战时防空袭斗争人防指挥部组织指挥的综合职能职责;承担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职责;牵头统筹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平时应急支援协调服务、综合保障职责。承担指导编制《城市防空袭方案》职责;承担与军事机关、政府应急、国防动员成员单位的协调服务、综合保障职责;承担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物资储备,设备保障职责;承担制定战时疏散方案职责;承担人民防空综合实力统计职责;承担人防部门平时防空防灾训练、演练的协调服务、综合保障职责;指导人防专业队的组建、训练、演练;承担重要经济目标单位的普查、登记、分类、报批职责;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并监督实施;承担人防志愿者队伍的组建服务管理职责;承担人民防空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职责;承担人防综合数据库的规划建设职责;承担人防组织指挥通信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职责;承担防空警报报知网的规划建设和审批职责;承担指导战时指挥通信、警报报知实施工作;承担指导平时服务和应急支援的指挥通信、警报通信的组织保障职责;承担将人防信息指挥网与军队指挥网相融合职责;承担将公安天网、应急救灾网、小区物业网等行业网络纳入人防综合指挥网职责;承担人防卫星通信网络建设职责;承担人防系统信息安全保密职责;承担加强人防网络化、基地化、实战化训练的信息化条件下防空袭斗争核心能力建设职责。

宣传贯彻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城市管理规章制度、目标、程序并监督执行。承担城乡建设和管理等领域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导市容环境卫生;制定工作任务及标准,组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及管理工作,制止违章设置广告行为;负责城区经营占道、公益活动占道管理;依法对占道经营摊贩进行监管执法工作;负责城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靠的规范管理;办理相关占道审批事宜,制止违章占道行为;维护城市基础设施,对违反城市建设、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及园林绿化、房地产业等城市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及破坏人防设施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以及实施行政处罚。电话:0692-3023581

(二)城乡建设股(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业管理股)负责拟城市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改革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和监督城市市政(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及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及处理、黑臭水体整治、城市照明等)公用(城市供水、燃气、公厕)和园林绿化的建设及运营安全;负责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的审查申报,并参与竣工验收;负责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项目设计的初步审查;负责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县城)、生态园林城市;指导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应急处置工作。指导镇、乡和村庄的建设管理工作;拟订村镇建设的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组织农村居民建房通用设计图的设计和推广;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小城镇和村庄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奖申报工作负责村镇建设业务的统计工作;参与移民建镇、撤乡并镇、撤乡建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有关指导协调与管理工作;负责住建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房地产业市场的监督管理;拟房地产市场监管和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预警和调控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管理;指导房屋产权管理、危房鉴定工作;起草或拟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屋交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白蚁防治、危房鉴定、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协助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查核报送工作;指导并监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负责平安小区建设、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外籍人员购房统计管理、房产信息数据管理等工作;负责房地产业固定资产投资及GDP指标分析、统计、上报工作。

负责拟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下达城镇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租赁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化建设、计划建设方面的统计和报送工作;研究起草城镇住房保障和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运营、管理、分配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和分配工作;负责住房补贴发放的审查工作;受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举报、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审核工作;负责住建部门承担的改善乡镇干部基本工作生活条件工作职责。电话:0692-3023586

(三)建筑业管理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股)负责拟订建筑业的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施工许可、建设监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业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项目管理企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的资质管理以及建筑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入县建筑业企业的项目及项目管理人员信息登记;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对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活动;负责招标代理等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及备案工作;负责建立县级统一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并负责本行业专家的资格审查、筛选、推荐、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组织限额以上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及备案;负责外来勘察设计企业入县登记管理;负责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资质管理;负责勘察设计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管理;负责建筑业产值、增加值的分析、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建筑风貌塑造,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认真贯彻、实施、宣传国家及有关部门在建设工程抗震防震方面的法规、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工程抗震防震方面的行政和技术法规;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组织对现有房屋、工程设施和设备进行抗震鉴定与加固的技术管理和相应经费的管理;负责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城乡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对乡镇房屋建设的抗震设防进行业务指导;参与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设施、设备的震害进行评估和经济损失评定,对村镇民房特别是地震灾区的民政民房建设的抗震设防进行指导;组织实施民房震后恢复重建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政策负责建设科技的推广和成果转化工作;承担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监督执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负责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制定并发布建设工程通用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编制并发布建设项目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用地指标,审查并发布专业建设工程标准定额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组织建设工程投资主体和有关部门审查本级政府管理的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资质管理。电话:0692-3023593

党总支。负责机关和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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