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规划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基于陇川县地处怒江断裂带及近期云南省关于城市综合防灾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提高陇川县的综合抗震防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带来的灾害影响,保障城市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按照《云南省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云建震〔2019〕198号文件)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规划。以指导和加强陇川县今后10年的城市抗震防灾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综合抗震防灾水平和救灾能力,为城市抗震防灾建设和灾后救援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第二条.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城乡建设防灾减灾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安排部署,提升《陇川县城市抗震防灾专项规划》编制水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保障城乡安全发展为目标,以抗震防灾规划为龙头,以工程抗震设防为重点,推动抗震风险管控,推进抗震设施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创新,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建设抗震防灾体系,切实提升建筑抗震设防水平、城市抗震防灾水平和震后应急处置水平,不断提高全社会抵御地震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第三条. 规划原则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抗、避、救相结合”的方针,根据城市的抗震防灾需要,以人为本,平灾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
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抗震防灾与非常态抗震救灾相统一,坚持抗震防灾规划与工程抗震设防协调发展,重视既有建筑抗震鉴定加固,强化震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问题导向,补齐短板。提高房屋建筑抗震设防标准,加强抗震设施建设管理,加强房屋建筑风险监控,实施城乡全面设防、区域综合防御,点、线、面结合,突出重点,筑牢抗震防灾安全底线。
管理规范,科学防灾。健全城乡建设抗震防灾体系,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统筹近期安排与长远谋划,强化科技创新与监督管理,提高抗震防灾科技支撑能力,提升抗震防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水平。
综合兼顾,适度超前。要满足新时期城乡建设的相关要求,实用性、可操作性和适度的超前性兼顾,以适应城市不同发展阶段综合防灾管理及建设需求。
第四条. 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5.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6.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7.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8.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
9. 《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
10. 《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
11. 《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
1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DGJ32/J122-2011)》;
13.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版本);
14. 《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
15.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
16. 《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GB50191-93);
17. 《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50032-2003);
18.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
19. 《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标准》(GB21734-2008);
20.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21. 《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云发〔2020〕7号文件
22. 《云南省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云建震〔2019〕198号文件);
23. 《陇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年)》;
24. 《陇川县地震应急预案》;
25. 《陇川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26.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国家、住建部、云南省、德宏州的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
第五条. 规划范围及期限
1. 规划范围
本次抗震防灾规划范围与陇川县中心城区(城市规划集中建设区)范围相一致,北至迭撒村委会和章凤村委会行政界,西抵国界,南到陇川县县界为界,东达章凤村委会行政界,面积约为49平方公里。范围包含于章凤镇行政区范围内,含老城子社区、新城社区、章凤村委会、曼弄村委会和迭撒村委会5个社区和村委会。
2. 规划期限
当前陇川县尚未开展国土空间规划,本次规划期限与《陇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年)》的期限相协调一致,至规划远期2030年,其中:
近期:2020—2025年
远期:2026—2030年
第六条. 编制模式
依据2016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及《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中关于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陇川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2,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
按照陇川县的城市规模、重要性和抗震防灾要求,陇川县应按乙类编制模式进行抗震防灾规划的编制。
依据上述划分标准,规划远期至中心城区常住人口规模9.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为10.43平方公里。陇川县城市建成区和近期建设用地划为二类工作区,面积7.03平方公里;中远期建设用地属三类规划工作区,面积3.40平方公里。
第二章 抗震防灾总体布局
第七条. 总体目标
(1) 抗震设防水平明显提高
城镇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面设防,乡村自建农房落实抗震措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率达到100%,全面推行重大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专项论证,采用减隔震技术比例达到5%。
(2) 抗震危房风险得到控制
全县完成现有农村危房改造及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推动开展城市房屋建筑抗震能力普查和加固改造,逐步减少抗震危房存量。
(3) 抗震设施建设积极推进
推动陇川城市防灾避难场所和生命通道体系建设,推动强震观测设施建设,加强抗震设施建设管理。
(4) 抗震救灾体系基本健全
完善完备地震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完善应急专家队伍、抢险队伍、物资和装备等应急储备。
(5) 抗震防灾制度更加完善
建立健全陇川县工程抗震设防、抗震设施建设、灾后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
第八条. 设防标准
依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中关于陇川县的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中各抗震设防类别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以及《陇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中设定的城市抗震防灾目标,综合确定陇川县的城市抗震设防标准:
(1)标准设防类:应按照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0.20g,设计地震分组第三组进行抗震设防。达到在遭遇高于陇川县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2)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应提高一度,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同时,应按陇川县的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3)特殊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应提高一度,同时,应按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结果且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确定其地震作用。
(4)适度设防类:允许比陇川县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一般情况下,仍应按陇川县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第九条. 防御目标
陇川县抗震防灾能力达到:小震不影响、中震可自救、大震可承受。具体要求为:
(1)当遭受多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正常,建设工程一般不发生破坏;
(2)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设施基本正常,一般建设工程可能发生破坏但基本不影响城市整体功能,重要工矿企业能很快恢复生产或运营;
(3)当遭受罕遇地震影响时,城市功能基本不瘫痪,要害系统、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工程设施不遭受严重破坏,无重大人员伤亡,不发生严重的次生灾害。
第十条. 防灾空间布局
陇川县作为一个完整的一级抗震防灾区,城区划分为3个二级防灾分区(组团),形成了“三级三组团多轴网”的防灾空间格局。
“三级”:将陇川县城划分为三个层次的防灾分区;
“三组团”:即章凤抗震防灾组团、曼弄抗震防灾组团、拉影抗震防灾组团;
“多轴网状”指以腾陇高速、瑞丽-猴桥铁路、腾陇公路、章凤街路、龙凤路、同心路、荣昌路、主城-拉影第二通道、滨河路、三象路、勐宛路、卫国路、环东路大等城市高速路、铁路以及部分主干道形成的城市救灾骨干网络。
表2-1 陇川县防灾空间布局要素一览表
|
一级防灾分区 |
陇川县中心城区(49.02 km2) |
||
|
二级防灾分区(3个) |
章凤抗震防灾组团 |
曼弄抗震防灾组团 |
拉影抗震防灾组团 |
|
15.06 km2 |
20.29 km2 |
13.67 km2 |
|
|
三级防灾分区(5个) |
老街子社区、章凤村委会 |
新城社区、曼弄村委会 |
迭撒村委会 |
|
2个 |
2个 |
1个 |
|
|
多轴网状 |
高速公路 |
腾陇高速 |
|
|
快速路 |
腾陇公路 |
||
|
城市道路 |
章凤街路、龙凤路、同心路、荣昌路、主城-拉影第二通道、滨河路、三象路、勐宛路、卫国路、环东路 |
||
|
铁路 |
瑞丽-猴桥铁路 |
||
第三章 城市用地抗震性能评价
第十一条. 规划区地震地质环境综合评价
陇川主要地震危险源是北东走向的龙陵-瑞丽断裂地震构造带。它包括工程场地附近的清平--南多断裂和大厂--平山断裂。该地区强震对工程场地的影响是直接的、至关重要。
第十二条. 用地抗震类型分区
陇川县地处南宛河沿线,位于德宏州盆地内,地貌上属山间河谷冲积宽谷盆地间夹洪积扇(裙)和坝间峡谷地貌,结合11个勘察钻孔资料,陇川县城内场地类别均为Ⅱ类。
第十三条. 城市用地分类评价
同心路以南,国道G556以西为有利地段,面积为5.02平方公里。抗震设防应针对建筑类型及地层分布对基础和上部结构进行处理。同心路以北,国道G556以东划分为一般地段,面积为5.28平方公里,应针对建筑类型及地层分布对基础和上部结构进行抗震加固处理。清平-南多断裂周边划分为不利地段,面积为0.12平方公里,在该区段内修建永久性建筑,应进行抗滑动验算,针对用地及建筑类型采取桩基、深基础、地基加固处理等地基抗液化、抗震陷措施,或对建筑上部结构加以处理,以减轻或消除液化和震陷影响。详见工程抗震土地利用图。
南部清平—南多断裂区域,及土壤液化严重区域,在其上面禁止进行大量建设、新建人员密集场所。如要建设应先对其评估,确定无危险后再进行设防提高一度建设。同时,对已建成建筑按提高一度设防要求加固。
表3-1 场地地段划分及工程措施一览表
第十四条. 用地抗震适宜性评价
拉影片区、陇川城区中部地带用地抗震防灾类型为Ⅱ类,场地相对较稳定;存在轻微液化土或轻微不利地形影响,根据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评价参考因素表,将该地段场地抗震适宜性划分为适宜;陇川城区北部地带抗震防灾类型为Ⅱ类,存在着轻微和中度液化,有一定的不稳定因素,并存在尚未明确的潜在的地震破话威胁,根据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评价参考因素表,将该地段场地抗震适宜性划分为较适宜;陇川城区南部地带抗震防灾类型为Ⅱ类,主要存在严重的液化土发育,并存在了清平—南多断裂,可能地震的重大影响,根据城市用地抗震适宜性评价参考因素表,将该地段场地抗震适宜性划分为有条件适宜。
表3-2 用地适应性评价一览表
|
序号 |
地段 |
面积(km2) |
用地抗震防灾类型 |
场地描述 |
评价结论 |
|
1 |
拉影片区、陇川城区中部地带 |
7.12 |
Ⅱ类抗震类型 |
场地相对较稳定;存在轻微液化土或轻微不利地形影响 |
适宜 |
|
2 |
陇川城区北部地带和东部部分地带 |
2.62 |
Ⅱ类抗震类型 |
存在着轻微液化和中度液化,有一定的不稳定因素 |
较适宜 |
|
3 |
陇川城区南部地带 |
0.69 |
Ⅱ类抗震类型 |
存在严重的液化土发育,并存在了清平—南多断裂,并存在尚未明确的潜在的地震破坏威胁 |
有条件适宜 |
第四章 城市建筑抗震防灾规划
第十六条. 建筑分类
城市建筑物分为重要建筑、一般建筑、可能存在抗震安全隐患建筑和新建建筑4类。
第十七条. 重要建筑抗震防灾规划
1、重要建筑抗震性能评价
(1)重点建筑的保持类
本次规划中,确定出64栋建筑需要满足重点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这部分建筑建设年代较近,并部分建筑已进行过改造,建议进行保持,只需做抗震维护即可。
(2)重点建筑的加固类
本次规划中,并结合重要建筑的建筑特性,将加固类分为一般加固类和重点加固和改造类。确定32栋重要建筑为一般加固类,4栋重要建筑为重点加固和改造类(详见重要建筑抗震评价一览表)。建议进行加固。应按现行规范要求,对主要受力构件进行加固。预测方法主要采用理论辅助经验综合判定。具体实施方法采用对现有建筑模型复核,判定位移指标,根据经验专家评估法来得出抗震能力预测。
(3)重点建筑的下步工作重点关注类
本次规划中,确定陇川公安局老楼政务服务中心、陇川县客运站短途、陇川县客运站陇川分公司(长途)3处建筑无法通过加固满足重点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建议下一步相关部门重点关注3栋建筑,相关部门根据实际进行建筑处理(拆改或转换建筑用途)。
表4-1重要建筑抗震评价一览表
|
序号 |
建筑名称 |
建筑名称 |
D |
震害状态 |
建议措施 |
|
|
1 |
保障系统办公建筑 |
陇川县人民政府 |
办公楼(主楼) |
0.3087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东楼 |
0.3087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北楼 |
0.3087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2 |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 |
陇川县交通运输局 |
0.441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3 |
陇川县公安局 |
新办公楼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老楼政务服务中心 |
2.268 |
毁坏 |
建议相关部门根据实际进行建筑处理(拆改或转换建筑用途) |
|||
|
4 |
陇川县防震减灾局 |
陇川县防震减灾局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5 |
陇川县人民武装部 |
陇川县人民武装部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6 |
陇川县自来水厂 |
陇川县自来水厂 |
0.441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7 |
陇川县供电局 |
陇川县供电局 |
0.4116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8 |
陇川变电站 |
办公楼 |
0.55566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9 |
拉影35KV变电站 |
拉影供电所 |
0.567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10 |
陇川县卫生健康局 |
陇川县卫生健康局 |
0.294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11 |
陇川县客运站 |
陇川分公司(长途) |
2.7216 |
毁坏 |
建议相关部门根据实际进行建筑处理(拆改或转换建筑用途) |
|
|
12 |
短途(拉影 瑞丽) |
2.14326 |
毁坏 |
建议相关部门根据实际进行建筑处理(拆改或转换建筑用途) |
||
|
13 |
陇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
老楼 |
0.567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新楼 |
0.4536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14 |
章凤口岸 |
章凤口岸联检楼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15 |
陇川县粮食储备库 |
陇川县粮食储备库 |
0.4116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16 |
教育设施建筑 |
陇川县第一示范幼儿园 |
教学综合楼 |
0.31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教学综合楼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食堂 |
0.31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教学综合楼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食堂 |
0.31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17 |
陇川县第一小学 |
综合楼1 |
0.74088 |
严重破坏 |
建议重点加固或改造 |
|
|
行政办公楼 |
0.55566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行政办公楼 |
0.55566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学生食堂及餐厅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教学楼 |
0.23814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综合楼2 |
0.55566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18 |
陇川县第二小学 |
第2教学楼 |
0.3087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逸夫楼 |
0.3087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图书室 |
0.31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学生食堂 |
0.31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学生宿舍 |
0.31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学生宿舍 |
0.31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综合楼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教学楼(德晟楼) |
0.1764 |
基本完好 |
建议保持 |
|||
|
学生宿舍楼 |
0.1323 |
基本完好 |
建议保持 |
|||
|
19 |
陇川县民族小学 |
教学楼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学生宿舍楼 |
0.567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学生宿舍楼2 |
0.567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综合楼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学生食堂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教师周转房 |
0.756 |
严重破坏 |
建议重点加固或改造 |
|||
|
图书楼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教师周转房 |
0.756 |
严重破坏 |
建议重点加固或改造 |
|||
|
学生食堂及餐厅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学生宿舍楼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教学综合楼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20 |
陇川县民族中学 |
女生宿舍楼1 |
0.3087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图书阅览室 |
0.441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男生宿舍楼 |
0.3087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办公楼 |
0.441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实验楼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教学楼 |
0.294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女生宿舍楼2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教学楼 |
0.294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男生宿舍楼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教师廉租房 |
0.4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食堂及餐厅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学生宿舍楼 |
0.1764 |
基本完好 |
建议保持 |
|||
|
教学楼(晨曦楼) |
0.1764 |
基本完好 |
建议保持 |
|||
|
21 |
陇川县第一中学 |
1号教学楼 |
0.294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实验楼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食堂及餐厅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学生宿舍楼1 |
0.4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学生宿舍楼2 |
0.4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2号教学楼 |
0.294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综合楼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教师廉租房1 |
0.4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教师廉租房2 |
0.4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学生宿舍楼3 |
0.294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学生宿舍楼4 |
0.294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教师廉租房3 |
0.4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教师廉租房4 |
0.4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教师廉租房5 |
0.4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图书楼 |
0.31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科教大楼 |
0.1764 |
基本完好 |
建议保持 |
|||
|
学生浴室 |
0.31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22 |
陇川县职业高级中学 |
教学楼 |
0.529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综合楼 |
0.529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教师周转房 |
0.756 |
严重破坏 |
建议重点加固或改造 |
|||
|
学生宿舍楼 |
0.529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学生宿舍楼 |
0.529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培训楼 |
0.529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学生食堂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多功能报告厅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汽修实训室 |
0.283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23 |
拉影国门小学 |
教学楼 |
0.31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24 |
体育场馆、文化馆建筑 |
陇川县体育馆 |
陇川县体育馆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25 |
陇川县民族文化传播中心 |
陇川县民族文化传播中心 |
0.1764 |
基本完好 |
建议保持 |
|
|
26 |
医院设施建筑 |
陇川县人民医院 |
门诊楼 |
0.529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住院楼 |
0.529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医技楼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外科大楼 |
0.5292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传染科 |
0.31752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外科综合楼 |
0.3969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后勤楼 |
0.6615 |
中等破坏 |
建议一般加固 |
|||
|
27 |
陇川县疾控中心 |
业务用房1 |
0.2205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业务用房2 |
0.294 |
轻微破坏 |
建议保持或加固 |
|||
|
实验用房 |
0.1764 |
基本完好 |
建议保持 |
|||
|
28 |
陇川县妇幼保健院 |
保健综合楼 |
0.1764 |
基本完好 |
建议保持 |
|
2、重要建筑抗震防灾策略
(1)规划严格按照《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对列入特殊设防类和重点设防类建筑进行建筑抗震质量控制,立即启动该部分建筑抗震性能鉴定,确定各建筑抗震设防能力,甄别加固建筑和拆除重建建筑,提高城市综合抗震救灾能力。
(2)按照新建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对不满足抗震要求的建筑进行抗震加固,保证地震时能正常使用。优先采用隔震、减震等抗震加固新技术和基于功能的抗震设计新理念,保证重要建筑的安全要求。
(3)对于已使用年限较长的建筑,应优先考虑改建或拆除重建。
(4)中小学校抗震防灾策略:中小学建筑的抗震设防标准,按照8度设防标准设防,必须采用减隔震技术。
一般中小学教学楼区域人口密度大,流动量大且频繁,教学和附属生活设施相对集中。由于各种复杂的因素,由地震灾害以及地震引起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和危害性要比其他类型建筑大得多,地震引起的中小学教学楼倒塌和人员伤亡应引起重视。城区中小学校建筑多为砖混结构,抗震设防级别为八度(乙类)。
第十八条. 一般建筑抗震防灾规划
1、一般建筑抗震性能评价
将陇川县建筑抗震性能评价分为倒塌、严重破化、中度破化、轻微破化及完好5类。
表4-2 城区建筑抗震性能评价一览表
|
组团 |
倒塌(栋) |
严重破化(栋) |
中度破化(栋) |
轻微破化(栋) |
完好(栋) |
|
章凤抗震防灾组团 |
488 |
596 |
2026 |
1558 |
5297 |
|
曼弄抗震防灾组团 |
496 |
188 |
1088 |
1506 |
2025 |
|
拉影抗震防灾组团 |
364 |
247 |
508 |
616 |
931 |
|
合计 |
1349 |
1031 |
3622 |
3680 |
8252 |
表4-3 城区建筑损坏统计表
|
行政单位 |
倒塌(栋) |
严重破坏(栋) |
中度破坏(栋) |
轻微破坏(栋) |
完好(栋) |
|
|
章凤 |
老城子社区 |
45 |
29 |
1076 |
511 |
830 |
|
章凤村 |
112 |
83 |
257 |
445 |
598 |
|
|
营盘村 |
222 |
277 |
321 |
104 |
231 |
|
|
新城社区 |
80 |
55 |
164 |
327 |
3362 |
|
|
费拉寨 |
10 |
104 |
161 |
74 |
162 |
|
|
幸福寨 |
20 |
49 |
49 |
97 |
114 |
|
|
曼弄 |
弄门村 |
187 |
98 |
93 |
616 |
274 |
|
芒弄村 |
116 |
59 |
806 |
687 |
1583 |
|
|
拉线分场 |
193 |
31 |
188 |
203 |
168 |
|
|
拉影 |
拉影社区 |
62 |
44 |
218 |
99 |
799 |
|
芒彦村 |
164 |
124 |
162 |
281 |
63 |
|
|
姐力村 |
138 |
79 |
128 |
237 |
70 |
|
通过对全城现状已建区、未建区规划建筑的分布、建设情况,可以预测陇川县县城区在规划期末,如果遇到VIII度设防相应等级地震,将会形成倒塌建筑1349栋,严重破化建筑1031栋,中度破化建筑3622栋,轻微破化建筑3680栋,完好建筑8252栋。
2、群体建筑抗震防护策略
在城市既有建筑物抗震防灾规划中,重点是针对高易损性或高危险城区。抗震加固改造的层次安排,应根据城区建筑的薄弱环节评价分析结果,综合考虑城市建设发展时序要求统筹确定。
对于群体建筑评价中,要求进行拆迁安置的群体建筑,建议逐步纳入到棚改、城中村改造计划中,通过拆迁、异地安置等方式,逐步进行改造。应逐步加固老旧小区中存在的薄弱建筑,通过对于受力结构进行加固,确保老旧小区能够逐步符合新的抗震设防要求。将2001年后建筑的评价工作纳入到工作计划中,分年度逐一进行详细评价。优先改造、加固建造年代较早的建筑。
第十九条. 可能存在抗震安全隐患建筑抗震防灾规划
将可能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片区分为一般类、加强类和重点类3个类别。
对象建筑评价为可能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片区的一般类,只需做抗震维护即可。抗震能力预测应以其中最不利建筑为对象进行评估,主要以经验法为主,交底抽样比例来直接统计评估。
对象建筑评价为可能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片区的加强类,需对区域性建筑进行加固或部分拆除,降低建筑密度,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提高易损区域安全度。
对象建筑评价为可能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片区的重点类,应对区域性建筑进行加固或拆除,保证易损区域建筑密度在安全范围内。
表4-4 可能存在抗震安全隐患的老旧建筑片区一览表
|
序号 |
区域名称 |
区域位置 |
主要结构类型 |
主要建筑年代 |
安全隐患简述 |
评价结论 |
改造 建议 |
|
1 |
县城北侧老城片区 |
龙凤路北侧、章凤路南侧、卫国路西侧 |
砖混 |
2005 |
砖混、土木结构建筑多,震后容易倒塌 |
重点 |
加固或重建 |
|
2 |
幸福寨 |
陇川县城东侧 |
砖混、土木 |
2003 |
砖混、土木结构建筑多,震后容易倒塌 |
重点 |
加固或重建 |
|
3 |
费拉寨 |
陇川县城东侧 |
砖混、土木 |
2004 |
砖混、土木结构建筑多,震后容易倒塌 |
重点 |
加固或重建 |
|
4 |
营盘路沿线老城片区 |
营盘路沿线 |
砖混 |
2005 |
砖混、土木结构建筑多,震后容易倒塌 |
重点 |
加固或重建 |
|
5 |
县城西侧老城片区 |
三象南路与友谊路交叉口 |
砖混 |
2007 |
砖混、土木结构建筑多,震后容易倒塌 |
重点 |
加固或重建 |
|
6 |
啊勇鱼村 |
县城西侧啊勇鱼村 |
砖混、土木 |
2003 |
砖混、土木结构建筑多,震后容易倒塌 |
重点 |
加固或重建 |
|
7 |
跌撒村 |
章凤镇跌撒村 |
砖混、土木 |
2005 |
砖混、土木结构建筑多,震后容易倒塌 |
重点 |
加固或重建 |
第二十条. 新建建筑物的抗震规划要求
新建工程应针对不同类型建筑的抗震安全要求,结合城市地震地质和场地环境、用地评价情况、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特点,提出抗震设防要求和对策。
(1) 新建工程的选址定点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选择有利于抗震的场地条件,并根据工程需要和有关勘察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详细的勘察、试验,确定场地土质情况和性质。
(2) 新建建筑的抗震设计应严格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要求。
(3) 一般建筑物应符合抗震设防烈度Ⅵ度的要求。特别重要的建设工程,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4) 重要建筑物及生命线工程, 应按照《建筑物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要求,采取相应提高抗震能力的措施。
(5) 高度超过160m 的高层建筑,应设置地震反应观测系统,建筑设计应留有观测仪器和线路的位置。
(6) 应严格执行国家的基本建设程序,强化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备案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第二十一条. 受灾人群分析
在规划期末,群体建筑评价中,八度地震情况下,预计有倒塌的建筑1349栋,严重损坏的建筑1031栋,中度损坏的建筑3622栋,轻微破化的建筑3680栋,完好的建筑8252栋。
其中重度损坏的居住建筑共有780栋、中度损坏的居住建筑656栋,以上居住建筑将不再适合居住,从而导致陇川县城共将形成无家可归人口0.7万人,平均每栋损坏建筑会造成3人无家可归。
表4-5 城区地震无家可归人口一览表
|
组团 |
倒塌建筑(栋) |
无家可归人口(人) |
严重破化建筑(栋) |
无家可归人口(人) |
中度破化建筑(栋) |
无家可归人口(人) |
无家可归人口合计(人) |
|
章凤抗震防灾组团 |
282 |
847 |
379 |
1137 |
667 |
2000 |
3984 |
|
曼弄抗震防灾组团 |
287 |
860 |
120 |
359 |
358 |
1074 |
2293 |
|
拉影抗震防灾组团 |
210 |
631 |
157 |
471 |
167 |
501 |
1603 |
|
合计 |
780 |
2339 |
656 |
1967 |
1192 |
3575 |
7881 |
第五章 保障系统抗震规划
第二十二条. 保障系统基础设施分类
基础设施部分包括城市道路交通保障系统、给水保障系统、电力保障系统、通信保障系统、燃气保障系统、医疗卫生保障系统、消防保障系统、粮食保障系统、物资供应保障系统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 道路交通保障系统
(1) 对外交通系统规划
陇川县对外交通主要为公路运输。
公路方面,现状有杭瑞高速龙陵至瑞丽段、瑞丽至陇川高速公路及233省道,可以满足震时的避难、疏散和救援的需要,规划扩宽三象路作为避难、疏散和救援通道。公路交通指挥中心是陇川县交通运输局,位于三像路47号,属于重点设防类建筑工程,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抗震措施。
铁路方面,积极推进瑞丽至猴桥铁路修建川境内段,并在章凤口岸规划预留经雷基前往八莫的铁路交叉口。未来向西可连接八莫港,再向西连接缅甸密支那至曼德勒的铁路干线。
(2) 城区道路规划
结合陇川县城市总规及近期规划建设内容,规划道路网主骨架由城市干路组成,加强各组团之间的交通联系,并作为震后抗震抢险救灾疏散通道。
规划新建主城-拉影第二通道、滨河路,继续修建环东路,按照8度抗震要求设防;优化环东路线型,保证震后物资运输、人员疏散的通达性。
新建道路严格按照抗震疏散有效宽度进行控制,提高城市救灾干道、疏散通道的通达性,保障震后救灾疏散要求。
新建和改扩建。勐宛南路815米、宽50米;章凤街路950米;卫国南路1600米、宽40米;泰安路疾控中心段路面、人行道及绿化建设215米:新建荣昌路检察院至高速路段。工程建设内容:道路、交通、给排水、电气、照明、道路绿化。
? 维修和提升。荣昌路检察院至弄门天桥段人行道及绿化提升1660米;卫国北路1900米(红绿灯一起考虑)。
? 新建道路严格按照抗震疏散有效宽度进行控制,提高城市救灾干道、疏散通道的通达性,保障震后救灾疏散要求。
表5-1 近期规划改造道路一览表
|
道路名称 |
现状道路红线宽度(m) |
规划道路红线宽度(m) |
道路等级 |
备注 |
|
勐宛路 |
40 |
50 |
主干路 |
拓宽 |
|
章凤街路 |
24-30 |
40 |
主干路 |
拓宽 |
|
荣昌路 |
24-30 |
30 |
主干路 |
改造 |
(3) 城区桥梁、隧道规划
现有中型桥梁2座,为南畹河大桥与迭撒大桥。抗震设防级别均为8度设防。规划南畹河大桥和迭撒大桥,按照开展防灾规划要求,在8度设防基础上,提高一度加固。
表5-2 桥梁、隧道抗震规划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位置 |
规划抗震设防等级 |
备注 |
|
1 |
南畹河大桥 |
中心城区西侧 |
9 |
保留 |
|
2 |
迭撒大桥 |
中心城区西侧 |
9 |
保留 |
(4) 交通设施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汽车站,规划在陇川城区北部、东部新建2个汽车客运站;在中心城区西部建设火车客货运站,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按提高一度抗震要求设防。
表5-3 交通设施抗震规划一览表
|
交通设施类别 |
位置 |
现状抗震设防等级 |
规划抗震设防等级 |
备注 |
|
|
公路 站场 |
章凤汽车客运站 |
观音寺路南段 |
8 |
9 |
保留 |
|
观音寺路南段 |
章凤街路 |
— |
9 |
新建 |
|
|
西部客运站 |
环东路 |
— |
9 |
新建 |
|
|
铁路站场 |
陇川火车站 |
中心城区西侧 |
— |
9 |
新建 |
第二十四条. 供水保障系统
(1) 水厂抗震防灾规划
陇川县目前共有水厂2座,水厂各相关建构筑物,属于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者需要进行恢复的保障相关建筑,根据《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属于重点设防类,应该按照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即应该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
规划对水处理系统的建(构)筑物、配水井、送水泵房、加氯间或氯库和作为运行中枢机构的控制室及水质化验室加强设防。加氯间氯瓶必须固定在投加位置上,以防翻滚。水厂加氯间应备有三套防毒面具,以防加氯间设备及氯瓶泄氯。
结合《陇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年)》,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规划对老水厂进行原址整改扩建,以满足城市平时和震时供水安全。规划从城市110kV变电站就近架设10KV线路至各水厂,保证各水厂电源为双电源。
(2) 供水系统防灾管网
1)规划对防灾供水主干管网采取抗震加固措施,削弱其地震破坏效应,使之在地震后具备防灾管网的供水能力。
2)现状供水主干管网沿主干路道路呈环状敷设,应增加阀门控制,便于遭受震害后分割、抢修。规划将现状刚性接口更换为柔性接口,尤其是老城区的管道必须尽早更换。
3)新建供水管道接口尽量不采用刚性连接。铸铁、钢筋混凝土和石棉水泥管道一般宜采用柔性的承插式接口和套管接口,使用抗冻、耐久和弹性稳定的聚合材料做橡胶密封圈,建议设置较长的承口,确保在不破坏接口连接的前提下承受较大的位移。
4规划在部分避难疏散场所设贮水池和城市水厂一起作为城市应急供水点,应急供水管线沿城市避难疏散道路敷设,避免地震对管道本身的损失且要避免因建筑物倒塌破坏路面后压坏管道。
(3) 应急供水
1)应急供水保障基础设施的抗震性能和功能应满足抗震防灾的要求,应急市政供水保障设施应相互连接,供水管网系统宜采用环状管网。
2)应急供水保障对象的应急供水来源,除采用应急市政供水保障设施外,尚应设置应急储水装置或应急取水等备用水源设施或途径,备用水源设施或途径应能保障紧急或临时阶段的基本需水量。
3)对地震引起的次生火灾的应急消防供水,可综合考虑市政应急供水保障系统、应急储水及取水体系和其他天然水系进行规划并应采取可靠的消防取水措施。
4)应急市政供水保障设施的供水量核算,应考虑地震后的实际供水能力,且人均需水量不应低于下表的定额。
5)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时应急供水保障对象的应急供水来源应采用应急市政供水保障和设置应急储水装置或取水设施两种方式。
6)应急储水装置或取水设施应保障不少于紧急救灾期的饮用水和医疗用水的水量。
7)应急消防供水可综合考虑市政应急供水保障系统、应急储/取水体系和其他天然水系进行规划,并应采取可靠的消防取水措施。
城市的应急供水在地震发生后72h内需首先保障的供水对象及其最小总供水量还应满足下表中的要求,对于不满足要求的,应安排于近期建设。
第二十五条. 电力保障系统
(1) 供电节点
城市供电节点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建筑物、变电站和各主要用电单位。
陇川县现供电建筑物主要包括陇川供电局主楼以及110KV章凤变主控楼,均为框架结构,规划对关键的供电建构筑物进行加固。
陇川县现状有变电站2个,其中110KV变电站1个,35KV变电站1个。对110KV变电站按提高一度设防加固,拆除35KV拉影变电站,新建拉影110KV变电站,新建变电站按照提高一度设防要求建设。
陇川县重点用电单位主要包括县城水厂,城市通信服务单位,城市消防站,医院等,抗震设防要求详见各对应章节。
(2) 变电站
陇川县目前变电站基本上都是常规变电站,在变电站中,生产性建筑物主要指主建筑物,它是抗震的重点。陇川县变电站的主建筑物结构均为框架结构,一般包括主控制室、配电装置室、通讯室、远动室、电容器室、站用变压器室和电缆间等。由于主建筑物层高大、跨度大、抗震横墙少,房屋的体型复杂,因此,在历次震害中变电站的主建筑物受损最严重。
对现有变电站建筑根据《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进行加固;新建建筑物,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地震烈度为8度的地区的框架结构房屋建筑不应超过21m,层数不应超过7 层,房屋的最大高宽比宜为2.5建设。在结构设计中,尽可能避免出现不同的层高而产生的错层,避免房屋结构的各部分刚度相差太多。因为各部分刚度的不同,在地震作用下,各单元的地震反应不协调,造成相互碰撞,加重地震的危害。因此,建筑物的体型应尽可能简单,质量、刚度要均匀,房屋抗震横墙间距应符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电气开关柜、控制保护屏和通信设备应与支座基础连接牢固,以防止地震时发生倾倒事故。电气设备本体与引线间尽可能采用软连接,连线也应留有足够的拉伸余度,以减小在地震作用下各部分的联动拉力。
第二十六条. 通信保障系统
(1) 通信保障系统规划
1)应急通信
通讯系统主管部门应确保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城市抗震防灾主管部门与上级主管部门、州级指挥机构建立专线电话及新闻、气象、公安、供水、供电、交通、燃气、医疗、消防等部门指挥机构的通讯畅通。
2)通信服务单位
陇川县通讯系统主要涉及电信、联通、移动、邮电、有线电视等单位,相关单位应按照本规划的要求进行本部门的抗震防灾应急预案的编制,制定抗震防灾措施和要求。通信设备用房应按指定标准提高加固水平,对未进行加固的业务用房应立即进行抗震鉴定,并在近期内按陇川地震烈度提高一度设防加固或拆除、重建。
表5-4 通信系统的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类型 |
建设年代 |
现状抗震烈度 |
规划抗震烈度 |
抗震措施 |
|
1 |
陇川县电信局 |
框架 |
1998-2001年 |
8 |
9 |
加固 |
|
2 |
陇川县广播电视台 |
框架 |
1998-2001年 |
8 |
9 |
加固 |
3)通信线路
通信线路应采用多路由化,具有迂回调度接通功能。规划对现状架空敷设的管道尽量改造为地埋敷设。规划新架管线一律采用地埋敷设方式,以增强抗震性能。
(2) 基站抗震规划
规划对陇川县城范围内分布基站主设备的陇川县章凤电信局八楼、陇川县教科文卫大楼、陇川妇幼保健院和陇川县第一中学等办公楼,提出提高一度度设防。在一定覆盖区域内建设骨干站点,建设地点尽量结合疏散场所位置,采用室外一体化基站,卫星做传输备份,提高抗毁能力。在保留现状交换局所的基础上,新建通信设施采取隔震措施,提高新增设备的抗震能力。
(3) 电源安全性能
通讯管网的重要节点机房应全部实现“双电源”供电,当主电源发生故障时,备用电源可快速、自动投入,确保机房设备的24小时不间断供电。对功耗小的通信设备可配置一些太阳能板和蓄电池以备震后电力中断、油料运输不畅时作为备用能源供应方式。
第二十七条. 燃气保障系统
(1) 供应节点
远期规划在中心城区西侧新建一座天然气门站。
(2) 燃气构筑物和燃气设备的抗震加固
规划对陇川县未来主要燃气厂的主厂房、贮气罐、加压泵房和压缩间、调度楼及相应的超高压调压间、高压和次高压输配气管道等主要设施以及燃气储备站和各主要燃气厂站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和《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JGJ116-2009)进行抗震鉴定和改造加固,提高其抗震能力。天然气门站的主要调度楼和高压调压间应按乙类建筑进行设防。
规划更换现有燃气管道刚性接口为柔性接口,地下管道在穿过公路和铁路以及闸门、井壁时,应使用套管和防震材料加以保护。
(3) 新建燃气构筑物和燃气设备的抗震设防
新建的燃气厂房、设备和燃气管道应按提高一度进行抗震设防,避开松软土场地,选择坚硬的场地敷设燃气管道。燃气管道应远离人口稠密处,同时,考虑必要的切断和排放措施。在中压和进户及高层建筑上行管、公建,餐饮用户等人群密集场所均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燃气管道应布置成多回路、环状管网,以便多向供应,当发生意外灾害时,方便抢修。新建主干管网选用抗震性能好的管材;逐步淘汰小管径刚性接口的铸铁管,积极推广采用钢管或PE管;尽可能采用抗震性能较好的管道接头形式。 管线穿过抗震危险地段以及河道、故河道、断层、液化和震陷等抗震不利地段时,应采取可靠措施,以适应场地地震破坏效应可能造成的变形; 建立应急预案,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灾情,震时应能快速有效地控制气源供应,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系统
根据《陇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0)》,结合医疗机构现状和在抗震防灾中的地位及作用对陇川县医疗机构进行规划。规划扩建陇川县人民医院,新建国门医院(传染病医院)。
表5-5 规划医疗机构一览表
|
配置内容 |
占地面积㎡) |
床位数床) |
片区 |
|
|
综合医院 |
国门医院(新建) |
5000 |
120 |
拉影片区 |
|
陇川县人民医院(扩建) |
34299 |
495 |
中心城区 |
|
|
卫生防疫机构 |
陇川县疾控中心 |
5731 |
45 |
中心城区 |
|
专科医院 |
妇幼保健院 |
13273 |
160 |
中心城区 |
陇川县规划医院总床位数为820个,完全满足抗震救灾的需要。规划对保留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提高一度设防要求进行加固,规划扩建和新建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提高一度设防要求建设。
第二十九条. 消防保障系统
(1) 消防站
根据有关消防规定,当发生火灾时,城市消防站在接警后5分钟内应能达到责任区边缘,其最远距离一般不大于3.5公里。规划按照均衡布局、突出重点的原则布置消防站,共新增消防站9个。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车库及其值班用房,抗震设防类别划为重点设防类,按提高一度抗震要求设防。
表5-6 规划消防站一览表
|
级别 |
位置 |
抗震设防等级 |
备注 |
|
特勤消防站 |
主城区 |
9 |
保留 |
|
二级普通消防站 |
拉影片区 |
9 |
新建 |
(2) 消防通道
消防通道结合陇川县抗震疏散场地和疏散道路规划设置。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主干路作为消防通道的主体部分;城市次干路及居住区内部道路作为消防通道支网。特殊的建筑、场地、用地必须按规定设置环行消防通道。尽头式消防通道必须设回车道。
(3) 消防通信
各消防站、消防指挥系统必须建设完备的有线、无线火灾报警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消防站与城市供水、供电、供气、急救、交通、环保等部门以及消防重电单位,应设置专线通信。
(4) 消防应急
根据抗震抢险救灾需求配置破拆、扑救及工程设备,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5) 消防抗震措施
结合城市规划和旧城改造,尽早实现干道网络化,打通旧城区的消防通道。加强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等易发生次生灾害易发区的消防机构和装备建设,使之满足城市发展和防灾、减灾的需要。
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强城市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池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城市供水能力强和天然水源丰富的优势,改善消防供水环境。
加强防灾公园和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消防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加强易发生地震次生灾害地区的消防设施建设工作。主要区域有章凤老城旧城改造片区。
第三十条. 粮食保障系统
存储量不足的单位和仓库,必须存足粮食和食品,同时要具备自备电源,以保证震后食品生产和供应。
粮油系统指挥机关、粮仓作为抗震防灾重要建筑,建议按提高一度设防,现状不满足8度设防标准的建议其加固。
规划对建设年代较早的粮库、厂房进行抗震鉴定,采取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其余面粉厂、粮油食品公司的厂房和设备抗震能力达不到抗震要求必须对其进行加固。
表5-7 规划粮食储备库一览表
|
序号 |
单位 |
储备能力(吨) |
片区 |
|
1 |
陇川县章凤粮食储备库 |
5000 |
主城区 |
第三十一条. 物资供应及保障系统
物资供应及保障系统包括粮食、水、电、医药和消防等应急救灾物资准备和灾后应急指挥中心及应急队伍建设。规划通过整合、完善、充实应急队伍和各项应急物资储备,以建立强有力的震后应急救援体系。
(1)积极推进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储备库建设应与省级及周边县市应急物资储备库相协调,同时考虑巨灾情况下的应急物资需求,合理布局。
(2)应急物资储备要统筹规划,分级实施,统一调配,资源共享。应急物资储备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利用市场资源,开拓社会代储渠道,探索多样化应急物资储备方式。
(3)建立健全救灾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按照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在各级救灾预案中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内容。
物资供应及保障系统包括粮食、水、电、医药和消防等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和陇川县灾后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队伍建设。规划通过整合、完善、充实应急队伍和各项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强有力的震后应急救援体系。粮食、运输、交通部门应密切配合做好震时粮食调运计划,并做好震时粮食的熟食加工供应点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工作以便震后解决短期停水、停电、停气等原因造成的困难。
县级物资储备库应按不低于本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影响情况下需救助人口应急需求进行配置;城市的应急物资储备用地规模不应低于保障地区地震基本烈度对应的罕遇地震影响情况下需救助人口应急需求。
表5-8 震后物资供应及保障系统一览表
|
分类 |
单位 |
数量 |
地址 |
备注 |
|
指挥中心 |
陇川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
1个 |
中心城区 |
县政府 |
|
粮食 |
陇川县粮食储备库 |
1个 |
中心城区、城子镇、姐乌镇、陇把镇 |
储备能力5000吨 |
|
供水 |
章凤水厂 |
1个 |
中心城区 |
规模4.0万m3/d |
|
新建第二水厂 |
1个 |
中心城区 |
规模3.0万m3/d |
|
|
供电 |
陇川供电局 |
2台 |
中心城区、拉影片区 |
变电站 |
|
消防 |
陇川县公安消防救援大队 |
1个 |
陇川县园林路2号 |
消防站 |
|
规划消防站 |
1个 |
拉影片区 |
消防站 |
|
|
医疗 |
陇川县人民医院 |
1座 |
龙凤路32号 |
|
|
国门医院 |
1座 |
拉影片区 |
新建 |
|
|
陇川县疾控中心 |
1座 |
泰安路 |
|
|
|
妇幼保健院 |
1座 |
友谊路与223县道交叉口 |
扩建 |
第六章 地震次生灾害防御规划
第三十二条. 次生灾害分类
本次规划提出的地震次生灾害包括四类,分别为次生火灾、次生水灾、次生毒气与放射性灾害、次生地质灾害。
次生火灾:地震会瞬间释放出巨大能量,引起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储罐、管道等设备设施的损坏,因而引发火灾或爆炸。本次规划预测评估两个方面,一是燃气、燃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泄漏而引发爆炸或火灾,二是建筑物等破坏而引发的火灾。
次生水灾:地震引起震动造成地形与水利设施的破坏导致洪水泛滥。本次规划预测评估四个方面,城市供水水源震后污染,周边水库大坝破坏外流形成水害,城市防洪设施破坏截流蓄水,公园湖泊水位上升外流成灾。
次生毒气与放射性污染:地震引起生产、储存及使用有毒、放射性、细菌物质的部门中的生产车间、储存容器等破坏,污染物质外泄。
次生地质灾害:结合现状地质灾害源,预测评估在地震作用下,地质体变形或破坏所引起的灾害,包括地表断错、泥石流、滑坡、山体崩塌、地裂、地陷等。
第三十三条. 次生灾害破坏程度的预测和评价
首先我们将次生灾害的预测结果分为两类,一类为单源预测,即把各灾害源的可能破坏范围进行预测分级,一类为区域预测,即将预测区域分区,对受次生灾害的破坏情况、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进行预测。
单源预测主要对各个次生灾害源进行破坏等级预测,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区域次生灾害的预测结果。
表6-1 陇川县次生灾害单源预测一览表
|
序号 |
单位 |
建筑质量 |
灾源名称 |
灾害性质 |
数量 |
状态 |
预测结果 |
预防措施 |
|
1 |
中特石化陇川龙瑞加油站 |
3类 |
柴、汽油 |
易燃 |
140 m3 |
液体 |
A |
一般 |
|
2 |
中国石化加油站(丽川站) |
3类 |
柴、汽油 |
易燃 |
120 m3 |
液体 |
A |
一般 |
|
3 |
中南石化加油站 |
3类 |
柴、汽油 |
易燃 |
140 m3 |
液体 |
A |
一般 |
|
4 |
中国石油(三象南路店) |
3类 |
柴、汽油 |
易燃 |
120 m3 |
液体 |
A |
一般 |
|
5 |
ZHNY晃相加油站 |
3类 |
柴、汽油 |
易燃 |
140 m3 |
液体 |
A |
一般 |
|
6 |
中国石化加油站(凤盈站) |
3类 |
柴、汽油 |
易燃 |
90 m3 |
液体 |
A |
一般 |
|
7 |
中国石化加油站(陇川站) |
3类 |
柴、汽油 |
易燃 |
140 m3 |
液体 |
A |
一般 |
|
8 |
中国石化 (拉影加油站) |
3类 |
柴、汽油 |
易燃 |
90 m3 |
液体 |
A |
一般 |
|
9 |
油库 |
2类 |
油 |
易燃 |
500 m3 |
液体 |
C |
一般 |
|
10 |
110KV章凤变电站 |
2类 |
电 |
易燃、断电 |
2*63MVA |
电流 |
C |
加固 |
|
11 |
110KV拉影变电站 |
2类 |
电 |
易燃、断电 |
2*40MVA |
电流 |
C |
按高一度设防新建 |
|
12 |
陇川县人民医院 |
2类 |
放射性 |
放射性、毒气 |
34299㎡ |
放射 |
A |
一般 |
|
13 |
妇幼保健院 |
2类 |
放射性 |
放射性、毒气 |
12373㎡ |
放射 |
A |
一般 |
|
14 |
陇川县疾控中心 |
2类 |
放射性 |
放射性、毒气 |
5731㎡ |
放射 |
A |
一般 |
|
15 |
国门医院 |
2类 |
放射性 |
放射性、毒气 |
5000㎡ |
放射 |
A |
一般 |
注:预测结果分类,分别为A—只危及本体;B—危及当地(1Km以内);C—危及邻区;D—蔓延大片地区。
区域预测通过在单源预测的基础上,对预测区进行分区后,即可进行区域灾害预测。
表6-2 陇川县次生灾害区域预测一览表
|
序号 |
区域名称 |
人口密集程度 |
建筑结构 |
建筑密集程度 |
灾源规模 |
消防情况 |
得分 |
结论 |
易发生灾害 |
|
1 |
老街子社区 |
A |
C |
A |
B3 |
A |
30+10+30+23-30=63 |
中等破坏 |
次生火灾、次生地质灾害 |
|
2 |
新城社区 |
A |
C |
A |
B3 |
A |
30+10+30+23-30=63 |
中等破坏 |
\ |
|
3 |
章凤村委会 |
A |
B |
A |
B3 |
A |
30+20+30+23-30=73 |
中等破坏 |
次生火灾、次生水灾、次生地质灾害 |
|
4 |
曼弄村委会 |
A |
A |
A |
B3 |
A |
30+30+30+23-30=83 |
中等破坏 |
次生水灾 |
|
5 |
迭撒村委会 |
C |
A |
B |
B3 |
A |
10+30+20+23-30=53 |
轻微破坏 |
次生地质灾害 |
|
6 |
户弄村委会 |
C |
A |
B |
C3 |
A |
10+30+20+13-30=43 |
轻微破坏 |
次生地质灾害 |
|
7 |
拉勐村委会 |
C |
A |
B |
C3 |
A |
10+30+20+13-30=43 |
轻微破坏 |
次生地质灾害 |
|
8 |
曼面村委会 |
C |
A |
B |
C3 |
A |
10+10+20+13-30=43 |
轻微破坏 |
次生水灾、次生地质灾害 |
|
9 |
罕等村委会 |
C |
A |
B |
C3 |
A |
10+10+20+13-30=43 |
轻微破坏 |
次生地质灾害 |
|
10 |
曼软村委会 |
C |
A |
B |
C3 |
A |
10+10+20+13-30=43 |
轻微破坏 |
次生地质灾害 |
第三十四条. 次生灾害源的评价
1. 严重破坏区域
陇川县城范围内,建筑高度均不高,建筑质量较好,人口密度低,没有严重破坏区域。
2. 中等破坏区域
老街子社区位于人口密集地段,建筑密度高,70%以上为砖混建筑,离消防站较远,地震时无法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如遇火灾会遭遇较大威胁。
新城社区,次生灾害源分布较多,但多为新建建筑,抗震防灾性能较好,重点建筑抗震设防等级高,消防设施完备,道路平整宽敞,震时可以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章凤村委会、曼弄村委会等,地势平坦,人口较密集,建筑密度较大,周边变电站较多,但有消防站驻扎,可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3. 轻微破坏区域
老街子社区位于人口密集地段,建筑密度高,70%以上为砖混建筑,离消防站较远,地震时无法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如遇火灾会遭遇较大威胁。
新城社区,次生灾害源分布较多,但多为新建建筑,抗震防灾性能较好,重点建筑抗震设防等级高,消防设施完备,道路平整宽敞,震时可以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章凤村委会、曼弄村委会等,地势平坦,人口较密集,建筑密度较大,周边变电站较多,但有消防站驻扎,可及时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第三十五条. 次生灾害易发区域
1. 次生火灾易发区域
城市中的老旧民房、城中村,主要位于县城中部及西南部。建筑主要以多层砌体结构为主,部分建筑为底层框架结构多为沿街商铺,上部为砖砌体结构住人。住宅主要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主。高层建筑以框架剪力墙结构为主。
2. 生水灾易发区域
城区内西南部及迭撒村周边江河堤坝,遭受地震作用而破坏,从而导致江水、河水外溢造成地震次生水灾。
3. 次生地质灾害易发区域
城区南部及东部部分区域属于地质灾害极易发区,在开发建设过程中应注意地质灾害防护。
第三十六条. 防止次生火灾的对策和措施
地震火灾危险性分析是做好防御地震次生火灾的基础,地震火灾的特点分析是制定地震次生火灾防御对策的依据,因此,提出如下的防御对策:
(1) 建议在“陇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加强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对消防的要求,做好消防保障,按照消防系统规划专章要求,在拉影片区新建消防站,覆盖县城,能够及时应对次生火灾和次生水灾救援工作。强化消防系统建设,加强消防中心现代化管理和新技术的应用,增设消防站和消防网点,尽快完善全县的消防体系。
(2) 建议在“陇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注意城市的合理布局。新建陇川县天然气储备站,其选址应是远离城市、交通方便的独立安全地带,应严格控制其远离重点消防地区,远离居民区,以保证足够的安全距离;对陇川县城范围内液化气储罐站严格执行液化气储罐的有关安全防火制度,经常检查有关设备,如阀门管道、罐体等的安全可靠性,发现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以防地震时设备或部件震坏,导致火灾发生。
(3) 结合陇川县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农危改项目,逐步章凤老街子片区、西侧老城片区和拉影啊勇鱼村片区部分人口,改造城区老旧居民区,使建筑密度、人口密度达到安全标准,提高城市防止发生地震次生火灾的能力;采取开辟防火间距,在章凤老街子片区、西侧老城片区和拉影啊勇鱼村片区打通消防通道,增设消防水池,提高建筑的耐火等级等措施,以改善消防条件。
(4) 对陇川县城范围内8个加油站和一个油库,完善防火制度和具体措施。应在罐体周围砌成防护堤,一旦罐体的油泄露时不会到处流淌,避免遇火成灾;应在罐体上方设消防泡沫管道,管道与设有双电源的消防泵连接,若有火情,消防泵房可以将泡沫打到罐顶上;消防系统应对各油库有专门的灭火方案和措施。逐步取消和限制各单位分散油库,提高供油、储油的社会化服务水平。
(5) 在市政设施建筑方面,应按规划实现消防供水能力、消防通道的建设以及避难场所的建设,制定高层建筑、公共建筑、商场等的防火要求。
(6) 加强地震火灾发生时的临场指挥安排,对急救、疏散、避难、处理、修复都应有切实可行的规划和决策。
(7) 提高民众防火意识,加强地震次生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第三十七条. 防止次生水灾的对策与措施
地震发生后,立即产生次生水灾的实例虽少,但一旦发生其后果是严重的,因此,应制定有关防御对策。
(1) 建议对城区内西南部及迭撒村周边江河堤坝进行加固,该地段处于低洼区域,建议在“陇川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增加防护绿地或公园绿地作为缓冲,减少震后次生灾害发送风险。
(2) 做陇川南宛河好防洪规划,提高防洪标准,中心城区南宛河章凤段采用50年一遇防洪标准制定防御措施。按此要求排查河堤,对不能满足要求的堤段进行改造提升。
(3) 在抗震防灾规划和地震应急预案中,应对地震次生水灾的预防和应急做具体要求。
第三十八条. 防御次生毒气泄漏与爆炸的对策
(1)对于陇川县城范围内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和拉影片区新建的传染病医院存放化学危险品的建议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和储存装置、管道的工程鉴定和加固工作,防止由于工程上的原因造成地震次生灾害的发生。
(2)对于新建天然气储配站、加油站等化工、石化等企业和储存仓库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地震发生时产生毒气泄漏和引起爆炸事故。
(3)认真做好陇川县城8个加油站和一个油库以及新建油库、液化气储罐站、加油站等的消防规定,制定火灾、爆炸的有关防御方案。
(4)加强民用爆炸品的管理,严格规章制度,防止地震时发生储存民用爆炸品库房的倒塌和防止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九条. 地震滑坡、泥石流灾害的防御对策
目前陇川县城范围内没有滑坡、泥石流和塌方等地质灾害。在县城范围外合理进行工程建设,如修建铁路、公路、桥梁、工厂、矿山、水库、城镇等,应统筹规划,避开危险地段。
第七章 避震疏散规划
第四十条. 避震疏散人数和疏散场所需求量
陇川县需要紧急疏散场地95000㎡,固定疏散场地15800㎡,虽然根据陇川现状避难疏散场地统计表有5.22公顷,满足规划人口需求,但因现状的紧急场地较为缺乏,以及现状的疏散场地服务半径远超国家标准,且有效面积计算过于乐观,故规划重新对避难疏散场地进行核算、增设。
表7-1 规划期末人口紧急疏散分布一览表
|
组团 |
规划期末人口(万人) |
紧急疏散人员数量(万人) |
|
章凤抗震防灾组团 |
4.02 |
4.02 |
|
曼弄抗震防灾组团 |
4.5 |
4.5 |
|
拉影抗震防灾组团 |
0.98 |
0.98 |
|
合计 |
9.5 |
9.5 |
表7-2 规划期末人口固定疏散分布一览表
|
组团 |
规划期末人口(万人) |
固定疏散人员数量(万人) |
|
章凤抗震防灾组团 |
4.02 |
0.29 |
|
曼弄抗震防灾组团 |
4.5 |
0.20 |
|
拉影抗震防灾组团 |
0.98 |
0.08 |
|
合计 |
9.5 |
0.57 |
表7-3 避震疏散场地规划一览表
|
序号 |
组团 |
规划期末人口 |
紧急避震疏散人员(万人) |
紧急避震疏散场地(㎡) |
固定避震疏散人员(万人) |
固定避震疏散场地(㎡) |
|
1 |
章凤抗震防灾组团 |
4.02 |
4.02 |
40200 |
0.29 |
5800 |
|
2 |
曼弄抗震防灾组团 |
4.5 |
4.5 |
45000 |
0.20 |
4000 |
|
3 |
拉影抗震防灾组团 |
0.98 |
0.98 |
9800 |
0.08 |
1600 |
|
4 |
合计 |
9.5 |
9.5 |
95000 |
0.57 |
11400 |
第四十一条. 避震疏散场地规划
根据《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标准》(GB21734-2008)中关于避震疏散场所场址选择的要求,避震疏散场所应避开地震断裂带、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生地段;应选择地势较为平坦空旷且地势略高,易于排水,适宜搭建帐篷的地形;应选择有毒气体储放地、易燃易爆物或核放射物储放地、高压输变电线路等设施对人体安全可能产生影响的范围之外,应选择在高层建筑物、高耸构筑物的垮塌范围距离之外。场址有效面积宜大于2000㎡,人均居住面积应大于1.5㎡。
规划在中心城区设置避震场所12处,有效避灾面积为20.42公顷,可供避震疏散人口约11.14万人,其中:章凤抗震防灾组团设置避震场所6处,曼弄抗震防灾组团设置避震场所4处,拉影抗震防灾组团设置避震场所2处,以满足中心城区震害发生时避震疏散的需求。
1. 固定避震疏散场所
固定避震疏散场所规模不小于1公顷,人均有效避灾面积不小于2㎡/人,满足简易帐篷搭建及人员疏散空间,服务半径为2-3km,步行大约1h之内可以到达。提供应急供水、供电、应急棚宿、应急医疗、应急物资、应急厕所等的衣食住行基本条件。
规划在中心城区设置固定避震场所4处,有效避灾面积为6.17公顷,可供避震疏散人口约1.64万人。
表7-4 规划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总面积(hm2) |
有效避灾面积(hm2) |
避灾场地性质 |
人均避灾面积(m2) |
避灾人数(万人) |
|
1 |
陇川县民族文化广场 |
4.32 |
3.42 |
广场/公园 |
4.27 |
0.8 |
|
2 |
民族文化传承中心 |
1.6 |
0.8 |
广场 |
4 |
0.2 |
|
3 |
陇川县体育馆运动场 |
4.32 |
1 |
体育场馆 |
3.85 |
0.26 |
|
4 |
拉影片区应急避难场所 |
1.95 |
0.95 |
绿地 |
2.61 |
0.38 |
|
合计 |
— |
12.19 |
6.17 |
— |
3.68 |
1.64 |
2.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规模不小于0.2公顷,人均有效避灾面积不小于1.5㎡/人,能满足人员站立及疏散的基本空间,服务半径为500m,步行大约10min之内可以到达。设有基本的供水、供电、消火栓、指示标志灯。
规划在中心城区设置紧急避震场所6处,有效避灾面积为14.25公顷,可供避震疏散人口约9.50万人。
表7-5规划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一览表
|
序号 |
名称 |
总面积(hm2) |
有效避灾面积(hm2) |
避灾场地性质 |
人均避灾面积(m2) |
避灾人数(万人) |
|
1 |
规划中陇川汽车客运站 |
5.49 |
2.03 |
停车场 |
1.5 |
1.35 |
|
2 |
陇川县第二小学 |
10.06 |
3.68 |
学校 |
1.5 |
2.45 |
|
3 |
陇川第一中学 |
16.94 |
6.15 |
学校 |
1.5 |
4.10 |
|
4 |
章凤镇中心小学 |
1.23 |
0.45 |
学校 |
1.5 |
0.30 |
|
5 |
陇川县第一小学 |
1.71 |
0.68 |
学校 |
1.5 |
0.45 |
|
6 |
拉影公共交通站场 |
3.43 |
1.28 |
停车场 |
1.5 |
0.85 |
|
合计 |
— |
38.86 |
14.25 |
— |
1.5 |
9.50 |
第四十二条. 避震疏散道路规划
将城区的疏散主干道为环城路及荣昌路,疏散次干道为卫国路、龙凤路、勐宛南路、滨河路(规划临近南宛河道路)。
表7-6疏散道路评价一览表
|
序号 |
道路名称 |
道路宽度(米) |
道路受损占道路总面积(%) |
疏散道路评价 |
|
1 |
环城路 |
24 |
4.19 |
可靠性道路 |
|
2 |
荣昌路 |
30 |
3.63 |
可靠性道路 |
|
3 |
同心路 |
50 |
8.99 |
可靠性道路 |
|
4 |
友谊路 |
30 |
15.53 |
不可靠性道路 |
|
5 |
三象南路 |
30 |
24.05 |
不可靠性道路 |
|
6 |
勐宛北路 |
50 |
21.97 |
不可靠性道路 |
|
7 |
三象北路延长线 |
30 |
9.83 |
可靠性道路 |
|
8 |
卫国北路 |
30 |
3.95 |
可靠性道路 |
|
9 |
卫国北路 |
40 |
8.02 |
可靠性道路 |
|
10 |
龙凤路 |
30 |
4.6 |
可靠性道路 |
|
11 |
规划临近南宛河道路 |
23 |
0.2 |
可靠性道路 |
|
12 |
勐宛南路 |
50 |
4.95 |
可靠性道路 |
表7-7 规划避震疏散通道一览表
|
避震疏散通道 |
道路名称 |
|
|
救灾干道 |
高速公路 |
腾陇高速 |
|
快速路 |
腾陇公路 |
|
|
铁路 |
瑞丽-猴桥铁路 |
|
|
疏散主干道 |
环城路、荣昌路 |
|
|
疏散次干道 |
||
|
城市出入口 |
瑞陇高速出入口、省道S233南部出入口、腾陇公路东北部出入口 |
|
第八章 地震应急预案及后期处置
第四十三条. 成立抗震救灾组织机构
1.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机构
实行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负责协调管理全县防震减灾工作。平时协调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转为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为加强对全县抗震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成员包含县四班子领导,下设“陇川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救灾指挥部职责如下。
1. 在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领导下,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全县抗震救灾工作。
2.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部署、组织抗震救灾工作;协调州直各局、外县(市)、国际社会组织支援本县抗震救灾工作相关事宜。
3. 召开会议,启动应急一级响应,听取震情与灾情汇报,确定应急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并监督检查。
4. 派遣专业救援力量和公安消防救援大队,协调解放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5. 视情提出紧急应急措施。
(县政府办公室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指挥长:县长
副指挥长:常务副县长、分管救灾工作副县长
成员:县委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人武部、发改局、外事和工业商务局、公安局、财政局、县纪委监察委、民政局、防震减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安监局、文化和旅游局、县外办、团县委、红十字会、章凤海关、县供电局,边防部队、公安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的主要领导组成。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防震应急办公室(防震减灾局)、抗震救灾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和抗震防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综合协调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担任,日常工作由防震减灾局负责;防震应急办公室设在防震减灾局;抗震救灾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抗震防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设在住建局。
2.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综合办公室负责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按规定报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执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决定,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职能办公室工作职责:
(1)县防震应急办公室负责协调震情速报、地震现场的震情监视、趋势判定、地震紧急救援、震后震害损失快速预测及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工作。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县抗震救灾办公室负责协调救灾物资和资金筹措与安排。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县抗震防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及时对地震灾区受损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和保障工程进行抗震鉴定和加固排险;需要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的,在结束前期应急工作后,制定恢复重建规划方案,报州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完成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在地震发生后30分钟内主动快速到指挥部集结(陇川县县政府三楼)待命,同时按本预案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将成员单位分为19个抗震救灾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1).秘书组。指挥部会议筹备。筹划中央工作组、省州工作组接待工作,安排中央工作组、省州工作组及指挥部领导综合保障。记录中央工作组、省工作组及州县指挥部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指导其他工作组抓好指挥部工作部署的传达落实。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参加单位:救灾部队,乡镇党委、政府
(2).综合协调组 。负责前方指挥部各工作组的综合协调。确定省抗震救灾指挥部地点。落实指挥部办公设施、物资、通信、电力等保障。
牵头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
参加单位:县应急管理局,救灾部队,灾区乡镇党委、政府
(3). 抢险救援组。负责抢险救灾力量资源配置,统筹安排资源,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 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对抗震救灾物资的转运,协助相关部门开展物资投送和发放工作。协助开展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协助开展排危除险工作。
牵头单位:县人武部
参加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安监局、救灾部队,灾区乡镇政府等
(4). 群众生活保障组。制订灾区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建立定点热食供应点。组织调集、转运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抗震救灾物资。指导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设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服务平台,指导做好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管理工作。调控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市场供应。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乡镇政府
参加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团县委、县红十字会等
(5). 医疗救治防疫组。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震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及时检测、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药品安全等。开展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开展灾后心理援助工作。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乡镇政府
参加单位:进入灾区医疗队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红十字会、县外办等
(6).保通组。组织力量抢修维护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组织力量抢修通信、供电、供排水、供气、广播电视等设施。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乡镇政府
参加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供电局、县通信部门
(7). 次生灾害防范处置组。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进行监测预警、排查核实、处置,发生险情, 及时组织疏散。做好余震防范,及时组织扑火灭火,处置危化品泄漏事故。做好灾区防火以及灾区安全生产隐患和环境风险排查、防范工作。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保障灾区水库安全和饮用水源安全。对易于发生次生灾害的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物、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加强灾区环境监测,减轻或消除环境污染危害。做好灾区地震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乡镇政府
参加单位:县水利局、德宏州生态环境局陇川分局、县安监局、县防震减灾局、县气象局、救灾部队等。
(8). 治安维稳组。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及时进行交通管制。组织维护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趁机进行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等行为。防控以宗教或赈灾募捐名义诈骗敛取不义之财、借机传播各种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对集中安置点实行社区化管理,着重做好集中安置点的治安管理与维护工作。做好涉灾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乡镇政府
参加单位:县民宗局、县司法局、救灾部队等
(9). 善后处置处。做好遇难者遗体火化工作。发放遇难者家属抚慰金。依法对无法确定身份的遇难者进行 DNA 鉴定。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公安局
参加单位:乡镇政府
(10).地震监测与灾情损失评估组。进行地震灾情速报和快速评估,提出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的辅助决策意见。协助省地震局组建流动监测台网,判定地震类型,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协助省地震局开展对地震烈度、发震构造、灾区范围、建构筑物和基础设施破坏程度、工程结构震害特征、人员伤亡数量、地震宏观异常现象、地震社会影响和各种地震次生灾害调查。协助省州直相关单位对地震灾害损失进行评估,开展地震灾害科学考察。
牵头单位:县防震减灾局
参加单位:乡镇政府、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1).物资保运组。调运物资和装备。协调提供运力保障。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乡镇政府
参加单位:县民政局、救灾部队、县道路运输管理局等
(12).新闻宣传组。组织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发布灾情,正确引导舆论。组织管理媒体记者队伍,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新闻报道。做好舆情监控及研判,采取适当形式积极稳妥应对。开展地震应急宣传,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乡镇政府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外事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防震减灾局等
(13).督查监察组。组织开展对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省、州、县政府投入抗震救灾资金物资,以及接受捐赠的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检查灾区政府、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抗震救灾工作中, 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省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防止公务人员侵害灾区群众基本权利的行为发生。受理灾区群众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委、乡镇政府
参加单位: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等
(14).恢复重建组。收集相关资料,组织开展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安排落实有关扶持资金和物资。开展灾区房屋建构筑物的安全鉴定;调运应急板房等物资和装备, 搭建临时板房。对受灾的基础设施、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定
科学恢复生产方案。
牵头单位:县发改局、住建局
参加单位: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5).后勤保障组。为指挥部提供饮食、居住、通信(网络)、车辆、卫生、办公场所及设施等保障。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
参加单位:乡镇政府
(16). 综合协调组。确定省、州抗震救灾指挥部地点。落实指挥部办公设施、物资、通信、电力等保障。做好中央、省工作组的接待和相关保障工作。协调组织全县抗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根据现场抗震救灾需求, 开展紧急救援、抗震救灾物资、装备、人员的保障支援。做好信息汇总和相关文件的上传下达工作。组织专家做好分析研究,提出工作对策建议。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牵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
参加单位: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17). 涉外事务协调组。协助国家、省相关部门协调国外救援队伍行动事宜。组织处理涉外事务(港澳台、外籍旅客以及边境事宜)。
牵头单位:县外办、县防震减灾局
参加单位:县民政局、县工业和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公安局、章凤海关、边防部队等。
(18).救灾捐赠和应急资金筹措组。向国家、省申请救灾资金、物资和政策支持。接收和安排国内外捐赠,组织处理相关事务。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
参加单位:县工业和商务局、县外办、县红十字会
(19).信息发布及宣传报道组。协调组织各级各类媒体做好灾情和抗震救灾新闻报道。做好舆情监测研判,采取妥当措施开展舆论引导。做好媒体记者管理工作。开展地震应急及次生灾害防范宣传,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外事办、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防震减灾局等。
第四十四条. 地震预警与级别发布
(1)地震短期预报预防行动
①召开防震减灾工作会议,通报震情,检查各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落实情况。
②防震减灾部门启动地震短临跟踪方案,加强地震监测、适时报告震情。
③预报区的各级人民政府检查落实地震应急预案;检查应急物资、装备、物品的储备情况;检查重要保障系统工程和次生灾害源的防护情况,确定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地点和紧急避难场所。
(2)地震临震预报预防行动
①防震减灾部门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②县人民政府责成防震减灾、住建、应急管理、国土资源、水利、电力、交通运输、环保、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保障系统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落实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③预报区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群众紧急避震疏散方案,包括疏散路线、避震场所以及在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的措施。必要时,发布避震通知,按方案组织紧急避震疏散。
第四十五条. 陇川县地震应急预案
(1) 灾害事件分级
表8-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标准表
|
地震灾害等级 |
分级标准 |
初判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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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死亡 |
经济损失占年生产总值比例 |
发生在人口稠密区地震的震级 |
|
|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
300人以上 |
全州上年生产总值5%以上 |
县内7.0级以上 |
|
重大地震灾害 |
50-299人 |
全州上年生产总值1%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
县内6.5-7.0级或相邻县7.0级以上 |
|
较大地震灾害 |
20-49人 |
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
县内5.5-6.5级或相邻县6.5级以上 |
|
一般地震灾害 |
20人以下 |
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
县内5.0-5.5级或相邻县5.5级以上 |
|
轻度地震 |
|
造成少量经济损失 |
县内5.0级以下或相邻县5.0-5.4级 |
(2)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
应对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Ⅰ级响应。县人民政府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负责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
应对重大地震灾害,启动Ⅱ级响应。县人民政府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负责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
应对较大地震灾害,启动Ⅲ级响应。县人民政府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负责先期处置和应急响应。
应对一般地震灾害,启动Ⅳ级响应。县人民政府首先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直接处置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轻度地震,由县人民政府领导地震应急工作;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抢险救灾和灾情初报,直接处置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并配合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完成地震应急有关工作任务。
如果地震灾害使灾区丧失自我恢复能力、需要上级政府支援,或者地震灾害发生在边疆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其他特殊地区,应根据需要相应提高响应级别。
(3)地震应急响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聚集场所
当县内发生轻度地震事件,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设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当县内发生Ⅳ级、Ⅲ级响应地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设在相关应急避免场所附近。
当县内发生Ⅱ级、Ⅰ级响应地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需要设在相关应急避免场所附近。
第四十六条. 避震疏散引导
(1)有效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陇川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制定防灾减灾工作计划、立足实际制定了应急预案、完善了综合减灾基础设施,建立了临时安置点、医疗救护点、防灾减灾办公室、物资储备室等。制定灾害风险地图、综合避难图、应急救援过程图、建立健全了防灾减灾日常管理制度、隐患检查记录台账,组建了防灾减灾志愿队伍,积极宣传动员居民参与、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培训及各类活动等。针对暴雨期、防汛期,制定值班安排表,加强巡查,做好防范措施,杜绝隐患。
(2)定期排查县城灾害风险
对县城内内涝点进行日常巡防等,通过工程改造,消除内涝隐患。及时排查县城内危房或抗震等级低的建筑,对人员密集区域进行记录,整理分析县城内地震危险区域。
对县城内防灾避灾场地、疏散场地以及疏散通道进行定期巡查,形成巡查记录,及时清理存在的安全隐患,保障疏散场地和通道在灾时能够切实可用,发挥救灾疏散作用。
对县城内防灾避险标识、线路牌、指示牌及标志等救灾疏散引导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障标识信息的准确信和通俗易懂性。
(3)加强抗震防灾宣传和培训工作
定期开展防震减灾科学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逐步实行把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重点危险区的判定信息向社会发布,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活动。最大程度公布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增强社会公众的地震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对防灾救灾志愿者队伍的业务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形成常态化。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根据县城的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地震应急演习。
借助科技、新闻媒体力量,形成宣传时间常态化、宣传讲解通俗化、设备使用可视化。不断提高县城居民的抗震防灾意识和避灾能力
第四十七条. 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 、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或者作其他处理。
(2)地震灾害损失评估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要及时进行灾害损失评估,其中:县内发生5.0级以上地震的灾害损失评估由县防震减灾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成。
(3)恢复重建
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实行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县各级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内发生4.9级以下地震,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恢复建设。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补助。
县内发生5.0-5.9级地震,造成一定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 ,在县行政区域内损坏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1% 以上,倒塌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0. 3% 以上的,由州人民政府组织灾区震后的恢复重建。恢复重建资金除自筹外,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
县内发生6.0-6.9级地震,造成较多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3亿元以上,在县行政区域内损坏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1. 5%以上,倒塌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 0. 5%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或省民政、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资金除州、县自筹外,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
县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 ,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 ,在县行政区域内损坏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 2% 以上,倒塌房屋面积占房屋总面积1% 以上的,根据国务院的指示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部署恢复重建工作。恢复重建资金除州、县自筹外,积极向上级争取补助。恢复重建结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组织对地震灾区抗震救灾恢复重建工作进行总结。
(4)调查和总结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具体负责地震灾害事件的调查和总结,向县委、县政府提交相关报告;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抗震救灾工作专题报告。
第九章 近期建设规划
第四十八条. 近期重点工作基本思路
(1)立足现状,远近结合,在现状基础上,综合考虑近期实施可能性和各部门的经济实力。
(2)充分考虑美丽县城建设与陇川县“十四五”规划相协调。
(3)政府引导,强制实施,以各部门为责任单位,重点完善基础设施及保障系统。
第四十九条. 规划管理制度建设
当前陇川县抗震防灾体制和制度建设尚不完善,迫切需要在近期加大建设力度,完善城区抗震防灾体系建设。灾害防御要强调法制、体制和管理机制的有机结合,从行政管理、规划建设、应急救灾等各个环节突出城市抗震防灾防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针对县城抗震防灾的特点,树立防灾体系建设常态化的理念。
原则上本规划属于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管理,其他各部门按照救灾归属和职能分工负责本规划相应内容的实施工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应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与管理。
第五十条. 城区建筑抗震规划
根据《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2007),依据城区重要建筑抗震性能评价结果,近期对不满足重点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进行拆除、改造加固。
(1)近期需要拆除重点建筑
陇川县短途客运站进行拆除。
(2)近期需要改造建筑
①陇川县已完成县城范围内农危房改造,近期对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小区进行改造和加固,2020年改造环北小区(100户)、新城小区(251户)和园林小区(201户),2021年改造同心小区(131户)和振兴小区(233户),共计1540户,21.037万平方米。
②对保障系统规划中,不能满足抗震防灾规划要求的重点建筑,按抗震防灾规划要求提高一度设防进行加固。
③近期群体建筑工作内容:群体建筑中,章凤抗震防灾组团(老城)区域建筑损坏情况较严重,近期需要结合2020年和2021年的棚户区改造进行改善。
④近期城市薄弱区工作内容:陇川县城市薄弱区主要位于县城北侧老城片区、幸福寨、费拉寨、营盘路沿线老城片区、县城西侧老城片区、啊勇鱼村和跌撒村7个片区,近期需要结合棚户区改造、农危房改造等进行逐步加固改善。
第五十一条. 保障系统抗震规划
依据保障系统规划,由县建设和地震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对保障高层建筑、桥梁、重要设备设施进行抗震性能评估,对可能不满足要求的组织进行抗震鉴定,根据需要进行加固、改造或拆除。
(1)道路交通系统抗震规划
①完善城市路网,重点建设环坝区公路、三城区联系等骨架道路,提升陇川客运站使之与高速公路建设配套;
②对不满足抗震要求的道路进行拓宽及对两侧建筑进行抗震加固;
③对南畹河大桥与迭撒大桥2座桥梁进行加固,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标准的进行改造。
(2)给水系统抗震规划
依据保障系统规划要求,对水处理系统的建(构)筑物、给水管网、配水井、送水泵房、加氯间或氯库和作为运行中枢机构的控制室及水质化验室加强设防。近期对章凤水厂构筑物和第二水厂构筑物按照提高一度设防加固,新建拉影、迭撒、芒拉等片区供水管网要满足抗震设防要求,对县城部分小区管网及控制阀更换维修。
(3)电力系统抗震规划
启动通往消防单位、医疗单位、供水单位、通信单位等重点单位和城市避难疏散场地的独立供电系统建设,对章凤变电站主体建筑按照提高一度设防启动加固措施,按提高一度设防新建拉影110KV变电站。
(4)通信系统抗震规划
启动通往政府机关、抗震指挥中心、消防、供水、燃气、医疗系统以及各个避震疏散场所的紧急通信系统建设。由电信、移动和联通等运营商负责,建设各自应急电力保障方案并实施。
(5)燃气系统抗震规划
规划启动陇川县燃气管网建设,特别是加强通向避难场所的燃气管网建设。
(6)医疗卫生系统抗震规划
启动医疗卫生系统抗震救助演练程序,完善避难疏散场地医疗设施配备。由县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县医疗卫生人员地震应急能力培训计划,组织建设规划区的地震医疗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应急演练。
规划对陇川县人民医院进行扩建,扩建建筑面积44379.13平方米,增加床位数275个。规划新建陇川县国门医院(传染病医院),建设地点为章凤口岸,建筑规模16000平方米,设置床位120张,计划开工时间2020年8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21年5月。完成近期建设项目后,陇川县床位数达到820个,完全满足抗震防灾规划要求。
(7)消防系统抗震规划
完善重点单位、重点建筑的加固工作,启动消防部队震后救援设施配备,完善新建陇川县民族文化广场避难疏散场地消防设备配置。
(8)粮食系统抗震规划
对粮仓建筑进行按提高一度设防加固,启动避难疏散场地食物储备及定期检查工作。
第五十二条. 防止地震次生灾害规划
(1)次生火灾
城市内居住区禁止存储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将高危险物品逐步迁至安全地带。
对陇川县城内火灾高危险区进行抗震性能的鉴定,逐步迁出部分火灾高危险区人口,提高城市防止发生地震次生火灾的能力;采取开辟防火间距,打通消防通道,增设消防水池,提高建筑的耐火等级等措施,以改善消防条件。
陇川县城内易产生次生火灾的单位,如加油站等,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危险源和居民之间设置足够的隔离带和救援通道。
对陇川县城内不适宜设在城市内的灾源点逐步进行迁移,至城外安全地带。搬迁不适宜在居住区的工厂、仓库和物资,建议应集中设置独立的化学危险品仓库区,其选址应是远离城市、交通方便的独立安全地带。
新建陇川燃气储配站,选址放在城外人口较少区域。
对新建筑物工程严格抗震设计,新建工程前期重大工程、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应做好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确定科学合理的抗震设防要求。对现有建筑视轻重缓急,进行抗震鉴定,实施抗震加固。
(2)次生水灾
对各种原有重点水利工程设施进行普查鉴定,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制订方案,限期完成加固。
重点围绕南宛河,在地震水灾危险性调查的基础上,政府应组织有关单位,对进行必要的工程治理。
为避免水灾造成损失,应尽量离开地震水灾危险区建筑房屋、公路、铁路、变电站、危险品仓库等设施。可参照水利部门防洪系统的有关规定。
(1) 次生地质灾害
陇川县城范围内无滑坡、泥石流和塌方等地质灾害。围绕避免地质灾害发生,可采取以下措施。
植树种草,保护植被。植树造林应贯彻乔木林和灌木林相结合,草被与植树相结合,因地制宜,根据土质条件和气候特点选择适当造林方法,科学种植,精心管理的方针,政府统一规划,分区、乡、村包干,保证植树造林的进行。
在设计上尽可能少对边坡进行开挖或不开挖。矿山必须进行科学开采,在开采中要有排水措施。矿渣、废土堆放在少水、低洼的开阔地区,严禁盲目乱开、乱采和乱堆废矿渣,以防止破坏山体的稳定性。
(4)次生危险化学品事故
对规划区危险化学品地震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制定加固改造计划。加强设置应急除害装置和提高除害设施的抗震能力。
医院、仓库等建筑应按规定设防,离开地震火灾危险区进行建设。
进行地震毒气扩散、放射性灾害危险性调查,掌握毒气、放射性物质现状、划定危险等级,制定防灾计划,及时有步骤地实施,作好防灾组织、训练和物资储备检查,保证地震时出现毒气、放射性泄漏后抢险工作顺利进行,有准备的把灾害限制在最小限度。
加强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和储存装置、管道的工程鉴定和加固工作,对不符合抗震要求的,应制订方案,限期完成加固。
第五十三条. 避震疏散规划
立即启动固定避难场所陇川县民族文化广场设施配套完善建设,启动新建拉影片区固定避难场所。
第五十四条. 近期建设项目汇总一览表
近期共建设项目32项,包含城区建筑控制规划3项,保障系统抗震规划26项,防止地震次生灾害规划项目3项。
表9-1 近期建设项目汇总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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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名称 |
项目类别 |
序号 |
项目内容 |
规划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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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建筑控制规划 |
抗震薄弱区 |
1 |
拆除陇川县短途客运站、35KV变电站 |
拆除不满足抗震设防要求的重要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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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建成时间超过20年的小区进行改造和加固。建设内容:小区内道路修缮,供排水管网,路灯、监控安装、燃气管网安装、电力通信管网改造、绿化、无障碍设施改造、停车场、垃圾处理、活动室修建。2020年计划改造环北小区(100户)、新城小区(251户)和园林小区(201户);2021年计划改造同心小区(131户)和振兴小区(233户),共计1540户,21.037万平方米 |
1.结合城市棚户区改造、旧城更新和农危房改造进行抗震鉴定:现阶段应加强维修工作,保证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2.加固策略:按“优先加固重点工程后加固一般工程、优先解决后果严重的建筑后处理后果较轻的建筑”原则及“分期分批,结合分区改造逐步改善”的策略。3.重点加固改造对象,成片的房屋抗震薄弱区主要为彩铜瓦、钢架搭建、大板房、硅酸盐房、空斗墙房屋和年代久远的砖木土木、石木结构房星,建议逐年进行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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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章凤汽车客运站加固,按提高一度设防加固 |
对保障系统规划中,不能满足抗震防灾规划要求的重点建筑,按抗震防灾规划要求提高一度设防进行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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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系统抗震规划 |
道路交通系统 |
4 |
新增避难疏散通道 |
勐宛南路 |
严格按照抗震疏散有效宽度进行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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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章凤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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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卫国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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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荣昌路检察院至高速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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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维修和提升道路 |
泰安路疾控中心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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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荣昌路检察院至弄门天桥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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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卫国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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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交通设施 |
规划在中心城区西部建设火车客货运站 |
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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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规划新建陇川城区北部、东部2个汽车客运站 |
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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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桥梁隧道 |
加固南畹河大桥和迭撒大桥 |
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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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系统 |
14 |
主要构筑物加固 |
水厂办公楼 |
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加固设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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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新建水厂 |
新建拉影、迭撒、芒拉等片区供水管网(2900万);对县城部分小区管网及控制阀更换维修。 |
按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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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 |
16 |
主要构筑物 |
变电站主楼、供电局主楼加固,新建110KV拉影变电站。 |
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加固设防和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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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电线入地改造 |
对同心路、勐宛路、卫国路、荣昌路、文蚌路、友谊路、章凤街路等进行路灯、电缆的改造提升。 |
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加固设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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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空中电缆梳理 |
对主城区已废弃的空中缆线和城市居民私自搭建的缆线进行拆除; 对部分线路进行规范梳理,对部门线路进行彩灯、霓虹灯等亮化改造。 |
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加固设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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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系统 |
19 |
主要构筑物 |
基站主设备铁塔分布的陇川县章凤电信局八楼、陇川县教科文卫大楼、陇川妇幼保健院和陇川县第一中学等办公楼加固 |
按照提高一度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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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新建 |
5G建设工程 |
依托已达到9度设防要求的陇川县金融大厦等建筑新建,按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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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工程系统 |
21 |
主要构筑物 |
依托“中缅油气管道”建设,引燃气管道至陇川,新建燃气储备站 |
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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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启动陇川县燃气管网建设 |
在十四五期间,启动陇川县燃气管网建设,特别是加强通向避难场所的燃气管网建设 |
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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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系统 |
23 |
医院加固 |
陇川县人民医院、陇川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加固 |
应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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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医院扩建 |
陇川县人民医院扩建工程 |
应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扩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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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医院新建 |
国门医院(传染病医院)新建工程 |
应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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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 |
26 |
加固 |
陇川县公安消防救援大队办公楼加固 |
应按照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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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新建 |
拉影片区新建消防站1座 |
按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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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新建 |
完善新建陇川县民族文化广场避难疏散场地消防设备配置 |
按提高一度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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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系统 |
29 |
陇川县章凤粮食储备库粮仓加固 |
对粮仓按提高一度设防进行加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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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地震次生灾害规划 |
避震疏散场地 |
30 |
固定避难场所陇川县民族文化广场设施配套完善建设 |
按照固定避震疏散场地要求及抗震防灾要求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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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新建拉影片区固定避难场所 |
按照固定避震疏散场地要求及抗震防灾要求进行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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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震疏散通道 |
32 |
疏散道路评价一览表,对友谊路、三象南路、勐宛北路三条不可靠性道路进行适当拓宽。 |
按照开展防灾规划要求,对三条不可靠性道路进行拓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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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五十五条. 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做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防震减灾工作涉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各级政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组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特别要做好规划的统筹衔接和条件保障工作,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各部门、各行业制定有关行业规划时,要注意与本规划相衔接。发改部门要切实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第五十六条. 严格依法行政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战略指导思想,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需要的监督机制,使防震减灾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法制化,确保防震减灾工作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第五十七条. 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力争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时性财政预算,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震减灾需求相适应的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渠道的防震减灾投入体系,加大对地震监测、预防、救援和宣传教育工作的投入。
第五十八条. 加强检查监督
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检查,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地震主管部门要不断完善自身工作制度和措施,依法行使职责,并会同有关部门,对防震减灾规划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五十九条. 加强合作交流
要围绕防震减灾的关键问题,加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科技攻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防震减灾能力的进程。加强与国内、省内其它地震部门的地震科技合作交流。大力引进和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手段,推进地震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作用,促进科技与防震减灾事业更加紧密地结合,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六十条. 加强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营造适合人才成长的工作环境。在合理整合、开发现有人才资源基础上,抓紧青年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有计划地选送优秀年轻人才到国内、省内相关科研机构进行学术交流、培训、短期工作。通过加大教育培训的力度,积极推进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培养造就一批较高层次的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及时了解和掌握地震学科技发展动态,更新知识结构;通过实施“人才工程”,发现和造就科研骨干力量,提高科研水平。坚持培养和引进相结合,有重点的引进高层次和急需人才。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和队伍的后续发展,吸收优秀毕业生,合理配置各层次、各专业人才,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规模适中、结构合理、精干高效的防震减灾工作队伍。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说明书组成,其中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具有法定效力。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划自陇川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
第十六条.
图集目录
1. 区位分析图
2. 地震条件分析图
3. 土地使用现状图
4. 土地使用规划图
5. 抗震工作区划图
6.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图
7. 用地抗震防灾类型分区图
8. 工程抗震土地利用评价图
9. 用地抗震适应性评价图
10. 重要建筑评价图
11. 可能存在安全隐患建筑分布评价图
12. 群体建筑评价图(一般建筑)
13. 城市建筑危险区分布图
14. 道路交通抗震评价图
15. 道路交通保障规划图
16. 给水保障系统规划图
17. 电力保障系统规划图
18. 通信保障系统规划图
19. 燃气保障系统规划图
20. 防灾救援系统分布图
21. 次生灾害源分布图
22. 次生灾害发生预测图
23. 现状避震场所评价图
24. 避震场所规划图
25. 避震疏散通道规划图
26. 近期建设项目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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