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占道经营、不听劝告,2名群众被警告

浏览量:9955    作者: 日期:2021/10/13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城市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城市占道经营、乱摆乱放、摆摊设点、侵占城市道路、影响市容市貌和卫生环境等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城市容貌整洁有序、道路畅通,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加大陇川卫生强县建设工作力度,推动陇川的经济社会发展。

从2021年8月以来,陇川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联合公安局、工商、环保等执法单位,加大城区范围内的执法活动,集中整治城区临街商铺出店经营、占用城市道乱摆乱放、摆摊设点、占用公共区域擅自设置广告牌、占道经营、占用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捕杀无人看管的流浪犬只、流浪猫及城市各种“脏、乱、差、污”等现象的专项行动。

2021年10月12日傍晚18时许,在章凤老街子路占道摆摊的两名群众被执法大队予以口头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对该不文明行为向执法大队做出书面保证。

事因经过:2021年10月12日傍晚18时55分,联合执法巡逻队巡逻到章凤老街子路市中国农业银行对面时,发现2名群众依然不听劝告,仍然继续在那里摆摊设点、占道经营,影响周边行人的行走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联合执法巡逻队做出了对经营工具和物品临时暂扣的决定。

2021年10月13日下午4点10分,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违章当事人到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接受调查,对昨天发生的临时暂扣经营工具和物品的过程进行详细调查,由于2名群众积极配合、态度较好、县住建局执法大队当场做出给予一次批评教育、口头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让他俩做出书面保证,暂扣经营工具和物品已当场退还于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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