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强化疫情防控措施,阻断动物疫情传播途径,加强犬类、猫类的监督和治理工作,保障公民生命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
2021年7月8日陇川县人民政府通过信息公众和微信平台向全县人民发布了《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养猫管理的通告》,要求本通告自2021年7月8日凌晨00时开始执行。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养猫管理的通告》的公示内容和要求、组织综合执法大队和环卫工作人员于2021年7月9日8时起,开始对陇川县城区范围内各主次干道,开展专项整治流浪犬、流浪猫的专项行动,专门整治无主人看管、到处流窜、相互打斗、相互追赶、夜间乱嗅的犬只、猫只的捕杀工作。
截至2021年7月9日16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对城区各条主次干道的巡查执法工作,发现到处乱窜犬只6条,已被捕杀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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