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陇川县建设和环境保护局是陇川县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县建设事业(工程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共事业)、人民防空和环境保护事业的职能部门。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建设行业的法律法规;
2、负责全县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城镇勘察、城镇景观、城镇测量和城市雕塑工作;
3、负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
4、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县建设活动,管理建筑市场和工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及建筑装饰装修企业资质审查申报工作;
5、指导全县城镇建设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县城镇市政建设、城镇供水、燃气、园林绿化、人民防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6、负责全县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
7、负责建设行业职工教育和人才培训工作,指导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8、对建设、环境保护进行依法监察;
9、承办县委、县政府、州建设局、州人防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一)重点工作进展顺利,城乡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1. 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
2016年1-9月建设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1778万元。其中房地产业完成投资5928万元,市政基础设施完成投资5291万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75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完成投资35562万元,其他项目完成投资4247万元。2016年建设行业预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7728万元。
2.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1)2015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我县2015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2套6069平方米,总投资1887.53万元,项目于2015年10月15日开工建设,目前完成投资900万元。
(2)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我县2016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为128户,计划总投资8039.16万元,改造陇川县陇把镇龙安片区,项目由危房改造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组成,土地占地总面积288.34亩。工程包含民房建设17590平方米(其中拆除重建92户14168平方米,修缮加固36户3422平方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目前我局已完成《陇川县2016年城镇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设可行性研究》的批复,现场128户房屋建设已全面开工。基础配套设施的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工作正在进行。
3. 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
2016年中央及省、州下达我县拆除重建任务2800户。我县已将任务指标计划数分配到各乡镇,并由乡镇将补助对象分解到村,落实到户,进行了公示。制定了实施方案、考核办法,同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乡镇分管领导、从事农危改人员、农户、施工工匠等进行了培训,并且不定时对各乡镇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督促、验收。截至2016年底, 2800户民房拆除重建全部开工,完工1500户。 “十三五”期间,我县录入全国住房信息系统危房数为10036户,2015年实施了1136户,2016年计划实施3000户(下达任务2800户),2017年计划实施5000户,2018年计划实施2500户。“十三五”期间,我县的农村危房基本能够全部消除。
4. 污水管网及天然气管道建设完成情况
根据德建发﹝2016﹞54号《关于下达2016年度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2016年我县污水管网建设任务为5公里,经调查取证,截至2016年9月底已铺设DN300以上污水管5.002公里;天然气管道完成鼎金龙辰生态花苑至章丰商贸城DN110燃气主管建设,全长2750米。
5. 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进展情况
我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正在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完成地下管线测绘工作。
6. 城市公厕建设进展情况
2016年我县计划新建城市公厕3座,改造城市公厕5座。结合沿街公共建筑建设、结合房地产投资项目和森林公园公厕改造提升,目前8座公厕已完工并投入使用
7. 勐约乡集镇建设进展情况
为提升勐约乡集镇品味形象,打造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精品小镇,为全乡群众和经营户创造安全、便利、美丽的市场环境,决定对勐约乡集镇进行综合治理,计划总投资2937.7万元,其中:集市改造预计1500万元,“一水两污”及美化、绿化、亮化预计1287.7万元,集镇前后一公里风貌提升预计150万元。建设总用地面积9441.13平方米﹙14.16亩﹚,建筑总占地面积3793.36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商住楼,(建筑面积6702.99平方米)、农贸市场钢棚,(建筑面积1991.42平方米)、停车位、“一水两污”和集镇美化、绿化、亮化等工程。目前,项目已全面开工建设,预计2017年3月完工。
8. 省级示范村温泉村、帮中村、尹帽村工作推进情况
陇川县列为2015年省级示范村的村寨为勐约乡的温泉村、帮中村、尹帽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寨供水、污水处理、垃圾收运、村寨道路、路灯亮化、公厕建设,目前到位资金600万元,其中每村200万元。各项工程稳步推进,目前工程基本完工。
9. 申报国家建设基金项目情况
陇川县主城区城市排水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云南省第三批专项建设基金。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近期改造雨水管道19254米,新建雨水管道11970米,新建排水沟渠1106米,改造排水沟渠9433米,新建下凹式绿地3.8ha,新建透水铺装2.3ha。项目估算总投资14811.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953.33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892.16万元,预备费1230.55万元,建设期利息735.55 万元)。资金来源:积极申请专项建设基金以及各级补助资金,其余部分资金积极拓宽社会融资渠道进行筹集。目前完成项目可研,力争2017年开工建设。
10.陇川县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县及时组织人员开展相关工作, 2016年6月20日由县住建局编制完成《陇川县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及工作清单并上报州住建局。2016年8月28日编制完成陇川县“一计划、三方案”(初稿)。9月19日委托云南省设计院集团编制完成《陇川县农村提升人居环境试点申报报告》并由州住建局转报省住建厅。2016年10月9日《陇川县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由州住建局转报省住建厅待评审。
二、强化日常管理,业务工作有序开展
(一)规划工作进展情况
1. 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正在组织编制《陇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工作,该项工作已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并经县级初步审查,目前该项工作正在修改完善过程中。正在组织编制县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和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工作。
编制完成了陇川县勐约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和陇川县护国乡总体规划(2015-2030年)工作,并已通过县政府批准实施。编制完成了县城高速公路接口、五岔路、三象环岛等十个重要城市节点的景观规划设计。
2. 规划审批管理方面。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一书两证”制度,严格按照总规及控规的要求对每个项目进行分级审核,一年来审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5份,用地面积约 577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6份,用地面积 549461.79平方米,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2 份,建筑面积100050.13平方米;严格执行德宏州建设工程规划验核管理规定,到目前为止共完成验线40个项目80余人次,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项目60项120 余人次;出具各类规划意见证明60余份,完成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函告 106 份,开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6份。
3. 项目审查情况
加强陇川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和陇川县规划建设项目审查委员会在大型建设项目中的管理决策作用。组织完成了陇川县众臣汽车4S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陇川县陇把镇龙安示范村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方案、勐约乡和护国乡总体规划方案、陇川县边民互市修建性规划方案、陇川县鼎金辰龙生态花苑小区(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等的审查评审工作。
(二)房产审批管理方面。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核查房屋所有权登记资料及房产测绘成果,严格办证程序。今年共办理房屋登记1082宗。其中初始登记55宗,5.09万平方米;转移登记436宗,5.58万平方米;更正登记15宗,3244.71平方米;注销抵押登记76宗;房屋他项权利登记500宗,12.69万平方米,债权数额18947.57万元。商品房购销合同备案登记259份,面积36763.32万平方米,金额10525.027万元。
(三)建筑市场管理与质量安全监督方面。
2016年我局共监督工程16项,建筑面积148516.31㎡。其中新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6项,建筑面积16762.1㎡。续建工程10项,建筑面积131754.21㎡;日常监督工作,下发质量监督记录47份,质量整改通知10份;工程竣工验收监督4项,建筑面积11769.83㎡;参与了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验收工作,对我县9个乡镇的安居房进行抽查,提出了整改意见。
今年共完成招标项目12项,总投资1.23亿元;房屋总建筑面积10.4万平方,共办理施工报建手续16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55572.19㎡,总投资10203.99万元。按照质量安全的相关规定,今年以来,对全县的在建工程进行了60于人次的检查,共发出19份整改通知书,巡查记录68份,对发现的安全问题都及时得到了整改。
(四)城乡综合整治方面
根据《陇川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陇办发﹝2016﹞24号)全县拟定18个治理点,其中县交通主干道沿线重点整治区域11个,县城治理点7个。目前完成县城10个重要景观节点的规划设计方案,计划投资200万元。
一年来,结合县城乡综合治理行动,清理整条三象路农贸市场、弄门小街、同心路上段小街、勐宛路民族中学附近、新城路店外经营及早晚点摊位及流动摊位8250起;占用人行道绿化带乱停乱放车辆67起,查处整治运输渣土、碎石 、沙子等车箱未封闭覆盖篷布21起;拆除陈旧布标、“牛皮癣”小广告、广告牌1510起,强制拆除未批先建1起,建筑面积480㎡,建设违法7起,结案5起,未结案2起。2016年10月底,摸底调查违法建筑18起;法建筑面积4381.2㎡,制定了违法建筑三年行动工作计划和摸底调查五年实施方案。2016年共清运章凤城区和拉影经济开发区垃圾27520吨、清扫保洁面积122万平方米、除尘洒水850车次、城区绿化浇水550车次、清运粪便10吨,按质按量完成重大迎检环卫保障任务80余次。
(五)人防工作方面。
为更好落实人防宣传教育“五进”工作,让中学生了解人防基本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我局向规划区内初级中学的师生发放了8308本《人民防空知识读本》。我局开展人民防空非战时期防空袭警报试鸣,本次警报鸣放分别发出预先、空袭、解除、灾害警报等四种警报信号,警报鸣响率为100%,城区音响覆盖率为98%,成功完成了各项任务。我局始终坚持严把工程审批关,把人防结建工程行政审批纳入建设项目前置审批程序,依法收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016年共发放易地建设证48份,审核建筑面积42531.92㎡,收取易地建设费28.15万元。
(六)党建方面
1、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一是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制度,按照县委下达的中心组下发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进行了系统学习,并组织各党员干部进行了心得体会的撰写,针对学党章党规及学系列讲话进行了专题理讨论。二是进一步完善支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学习和廉政学习制度,定期开展支部组织生活,组织全局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重点围绕“两学一做”学习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进行学习;三是抓好每月廉政教育学习,学习《廉政准则》和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四是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学习,系统学习。要求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有心得体会;截至10月份共上报学习心得体会三篇,专题讨论两次;五是抓好机关支部“服务型基层党组织”的学习,查问题、抓典型,确保“服务型基层党组织”活动的顺利开展。
2、狠抓反腐倡廉工作,强化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局党总支始终把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点,按照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县委、县政府关于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围绕“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发展目标,狠抓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一把手”工程建设,通过建制度、强机制、强监管,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向每个职工家庭发出助廉倡议书,与职工家庭签订家庭助廉责任书,向每名职工发放廉政警句格言等措施,教育干部职工“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做好执法和行政审批的监督监察力度,对各股室的工作进行全面监察,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公正透明和廉洁自律力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挂包帮、转走访”方面
我局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挂包帮 转走访”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实施,做到底数清,对象准,突出工作重点,增强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局班子成员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注重总结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形成“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宣传开展“挂包帮 转走访”活动的重大意义、基本要求和工作成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引导,切实把“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工作引向深入,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强化考核,落实责任。必须严格工作要求,注重求真务实,加强督查考核。各股室、站、办等要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四是强化督查,健全制度。健全民情督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检查民情责任落实情况,加强跟踪问效。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2016年以来,我局各项工作推进顺利,取得了较大成绩,依然存在许多不足:
(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投入仍然不足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建设和维护,但因使用年限较长,基础设施破损严重,同时由于我县城市维护资金没有列入财政预算,路灯、绿化缺乏资金,维护维修困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编制欠款数额巨大,影响公信力建设。城市经营管理、环境卫生不同程度仍留死角。
(二)服务效率与人民群众要求有一定差距
虽然近年来不断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但由于我局人员编制受限,缺乏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办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上与人民群众的期望有着一定差距。
(三)城市规划方面
1、四规合一工作推进遇阻,一是城市总体规划未完成;二是陇川县基本农田尚未界定完成;三是陇川县环境保护规划尚未编制。
2、根据《德宏州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16年陇川县需完成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县域村庄布点规划,但因《陇川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年)》修改编制尚未完成,年内无法完成该两项工作。
3、《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试点难寻,其主要困难是,县土地管理部门对除乡镇驻地周边范围内的部分农村建设用地发放过土地权证外,其余村寨尚未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审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缺乏必要前置条件,无法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7年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共计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8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5人,退休人员25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1辆。1.车牌云NLJ777小型越野车;2云NCJ618五菱面包车;3.云N24826雪弗兰轿车;4. 云N71757长安面包车;5.云N27630长安五菱面包车; 6. 车型清洁卫生车辆远达牌货车型号SCZ5091ZYS9;7. 车型清洁卫生车辆远达牌货车型号SCZ5110GSS10、吸粪车一辆陇财发〔2016〕175号固定资产(车辆)盘盈情况产盘盈;8. 车型清洁卫生车辆车牌云NFK356,品牌东风日产;9. 车型清洁卫生车辆型号CH1021HE双排载货汽车;10车型清洁卫生车辆型号重特牌QY250222LJ自卸式垃圾车;11车型清洁卫生车辆型号重特牌QY250222LJ自卸式垃圾车;12车型清洁卫生车辆型号CH1021HE双排载货汽车昌河牌;13车型清洁卫生车辆型号CH1021HE双排载货汽车昌河牌;14车型清洁卫生车辆型号SC251GSS洒药水车远达牌;15车型清洁卫生车辆型号SC250952YS压缩式垃圾车远达牌;16车型清洁卫生车辆型号9m3摆臂式垃圾箱远达牌;17车型清洁卫生车辆型号SC251032BS摆臂式垃圾车远达牌;18型号T140推土机;19车型清洁卫生车辆型号XG951装载机;20车型清洁卫生车辆型号XG823液压挖掘机;21型号高空作业车。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总收入355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76.3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183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559.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59.37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76.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83万元。(本级财力3559.37万元.)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559.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41万元,占总支出的19%,项目支出2899.96万元,占总支出的81%。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4.11万元 ;2110101行政运行460.70 万元其中:1.非税收入安排章凤环卫站临时人员工资130.70 万元;2.非税收入安排章凤环卫站车辆运行及维护费30.00万元;3.城市管理维护300.00 万元;2110401生态保护20.00 万元;森林公园承包维护费20.00 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547.89 万元;2120104城管执法72.78万元;其中: 1.非税收入安排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办协管人员保险19.88万元;2. 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含车辆维修、机构运转、服装费)24.10 万元;3.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办协管员定额补助(20人×1200元/人.月)28.80 万元;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183万元;1. 陇川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183万元;4.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985.22 万元;其中:1.2015年“一水两污”建设项目户撒乡供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150.00万元;2. 2016年“一水两污”建设项目户撒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00.00 万元;3.2017年“一水两污”建设项目户撒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0.00万元;4. 2016年度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城镇“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335.22万元;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0.00 万元路灯维护费80.00 万元;2210103棚户区改造64.00 万元;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64.00万元 ;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34.26 万元非税收入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出34.26万元; 2210201住房公积金47.41万元 。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9.41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01工资福利支出508.36 万元;30101 基本工资382.54万元; 30102津贴补贴125.82万元;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0.27万元;30302退休费62.86万元; 30311住房公积金47.41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302商品和服务支出40.78万元;30201办公费3.03万元;30203咨询费0.07万元; 30205水费0.12万元;30206电费0.59万元;30207邮电费4.31万元;30211差旅费6.15万元; 30216培训费0.4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8.29万元; 30226劳务费0.23万元; 30228工会经费13.75万元;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3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在职增加4人,退休增加1人。
(二) 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项目支出2899.96万元,如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 ;(一)2110101行政运行460.70 万元其中:1.非税收入安排章凤环卫站临时人员工资130.70 万元;2.非税收入安排章凤环卫站车辆运行及维护费30.00万元;3.城市管理维护300.00 万元;(二)2110401生态保护20.00 万元;森林公园承包维护费20.00 万元;(三) 2120104城管执法72.78万元;其中: 1.非税收入安排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办协管人员保险19.88万元;2. 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工作经费(含车辆维修、机构运转、服装费)24.10 万元;3.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办协管员定额补助(20人×1200元/人.月)28.80 万元(四)2121401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183万元;1. 陇川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183万元;(五).2120303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985.22 万元;其中:1.2015年“一水两污”建设项目户撒乡供水处理设施建设项150.00万元;2. 2016年“一水两污”建设项目户撒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300.00 万元;3.2017年“一水两污”建设项目户撒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200.00万元;4. 2016年度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城镇“一水两污”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省级补助资金1,335.22万元;(六) 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0.00 万元路灯维护费80.00 万元;(七)2210103棚户区改造64.00 万元;2016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64.00万元 ;(八)2210106公共租赁住房34.26 万元非税收入安排公共租赁住房维护和管理支34.26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351.25万元,增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国家增加地方建设。
陇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302358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1264860060@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同心路7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