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糕点,抽检依据: 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敌敌畏、毒死蜱、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甲胺磷、乙酰甲胺磷、丙溴磷、三唑磷、杀扑磷、氯唑磷、氧乐果、孔雀石绿、恩诺沙星、地西泮、诺氟沙星、培氟沙星、沙拉沙星、甲氧苄啶、多西环素、尼卡巴嗪、氯霉素、铅(以Pb计)、地美硝唑、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倍硫磷、苯醚甲环唑、啶虫脒、乐果、吡唑醚菌酯、多菌灵、呋喃唑酮代谢物、呋喃西林代谢物、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呋喃妥因代谢物、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联苯菊酯、氟虫腈、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等指标。通告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共通告合格样品296批次,不合格样品11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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