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章凤镇

云南省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篇

浏览量:2028    作者: 日期:2023/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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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草乌、附子是毒性中药材,其所含的乌头类生物碱,毒性是砒霜的百倍,只要误食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即可致死。


2.民间的各种煮食方法,没有科学依据,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潜藏着中毒危险。

3.餐饮服务单位加工或私下加工、邀约食用草乌、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均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倘若误食,如出现口舌麻木、头晕眼花、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同时拨打120,及时就诊,避免耽误最佳治疗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