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宗局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浏览量:821    作者: 日期: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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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统战、民宗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和反映情况,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落实和检查督促统战、民宗政策的执行情况;协调我县民族宗教、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理论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和拟订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法规;开展县内外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为制定宗教政策提供意见建议。

3.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引导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协同组织各民族的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

4.沟通联系全县各族各界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举荐和各方面人才的培训使用工作,做好宗教界人士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民族上层人士、遗孀遗属及第二代、第三代子女的工作。

5.研究提出我县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特殊政策建议,拟订少数民族发展等专项规划,参与协调民族地区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参与管理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补助款。

6.开展好少数民族语言工作;加强对县内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民族理论学术研讨、古籍、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7.按照县委安排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县工商联负责人通报情况、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参政议政和实行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制度;按相关政策要求,领导县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和有关人民团体搞好自身建设。

8.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和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了解和掌握我县党外人士的安排、使用及合作共事情况;调查研究我县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选拔、举荐党外干部工作

9.调查研究和反映我县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和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10.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我县在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华人同乡会,有关社团和代表人士;做好台胞、台属的来访工作和有关事务工作;做好原国民党军政起义投诚人员的工作。

11.协调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统战、民宗工作。指导乡镇做好统战、民宗工作,抓好统战、民宗部门的干部队伍建设和统战、民宗专干的业务培训。

12.承办中共陇川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文教法规督查民族经济建设综合股、宗教事务股、工商经济新的社会阶层台侨综合股、党外干部综合管理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无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无经费自理人员。

年末无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无离休人员,无退休人员)。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无离休人员,退休7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统一战线“四个纳入”摆上县委重要议事日程,与县委中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和传达中央、省委、州委统战工作相关会议精神8次。二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在学懂弄通做实统战理论方针政策上下功夫,县委常委会学习统战、民族、宗教、对台工作等相关会议精神4次,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统战理论专题学习研讨1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利用部务会、班子会、行政学习例会深入系统地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三是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担负起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全县统战工作的职责,密切沟通协作,定期研究统一战线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召开全县统战工作会议、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宗教工作联席会议6次,报送信息83期,被云南省统一战线网采纳11篇、云南省统一战线公众号采纳4篇、云南省民族时报采纳7篇,德宏州统一战线公众号采纳28篇。三是夯实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面向宗教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非公经济人士等群体宣讲党的方针政策,广泛凝聚统战人士思想政治共识,切实把统战人士的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上来,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思想上统一、政治上团结、行动上一致。全年举办各类能力培训、宣讲、活动三十多场次,覆盖2000余人次。

2.坚持真抓实干,凝心聚力服务大局。

①多党合作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力度。为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领导,建立了县级领导挂钩党外代表人士联系制度,当前,共有18名县处级领导挂钩联系50名党外代表人士,同时,春节期间开展了走访慰问,共发放慰问金2.5元。二是加强党外干部的使用力度。把培养和推荐党外干部工作落到实处。目前,全县共有党外县管干部58名,其中:正科及以上24名、副科54名。有副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党外知识分子110名。落实好党外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目前全县有州政协委员13名、县政协委员111名。同时,县人大、县政协领导班子配备了党外领导干部7名,其中:4名担任副处级领导干部、3名享受副处级待遇。三是抓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抓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站、党外知识分子服务站和县新联会、知联会的业务指导工作,电话联系17次、实地走访调研12次,深入开展“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2次,积极组织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以及新阶人士广泛参与爱国主义、文明志愿服务活动3场次,发动新阶人士参加云南省新联会“寻美云南”活动,截至目前,共发布抖音、微信短视频107个,发布彩龙社区文章77篇浏览量达22.4万次。

②民族工作扎实开展。一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持续深化,围绕党员干部、中小学生、广大群众三个重点群体,构建全员“漫灌”与滋润“滴灌”的分众化“宣教工程”,把中华文化符号融入人流密集区域、旅游线路设计、城区道路等规划设计环节,积极打造“县城主阵地+边境乡镇和边境村寨”中华文化视觉形象矩阵;稳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已向州上上报申报材料、汇报材料、宣传汇报片、陇川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系列丛书等相关资料;广泛开展“结对子、心连心”“大手拉小手、共圆中国梦”“民族团结进步同心营”“中缅青少年国门文化交流活”等促进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教育实践活动,推广“边境站所+边境村寨+联防群治”“联合党支部+企业+产业”创建联盟,举办产业擂台竞赛、村寨联谊、跨境友好村活动,全方位推进各族群众在空间上融入、经济上融汇、文化上融通、社会上融合。二是民族经济建设项目稳步推进。争取民族经济发展资金432元,申报实施项目5个,(1.景罕镇景罕村弄片二组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投入资金72元2.清平乡新山村毛何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00元3.陇川县民族村寨提升项目,投入资金90元4.户撒乡坪山村通村道路路基支护项目,投入资金40元5.景罕镇蚕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30元),目前,已完工项目4个,1个项目在建,预计11月底全部完工,已拨付资金345.11元,资金拨付率79.88%。开展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系统数据录入管理工作,统计汇总上报涉及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项目资金、工程进度、资金落实、资金拨付,对照19项建设指标薄弱指标项,开展好幸福村建设巩固提升项目建设工作,2023年底,陇川县7个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工作通过省级评估验收。

③宗教工作持续加强。一是持续推进宗教中国化。全面推进宗教活动场所“五进”活动,积极向上争取20元,升级打造了景罕广母佛寺、户撒老马寨清真寺、广山基督教两会等“五进”宗教活动场所示范点,“五进”覆盖率由24%提升到98%。为增进宗教界“五个认同”,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主题宣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书法、剪纸、雕刻等优秀传统文化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38场,受训3000余人。二是强化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召开全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5次、宗教团体座谈会2次;认真落实“一网两单”制度,建立宗教工作网格77个,新建“反非法反违禁”工作联络站16个,各级挂包领导走访检查宗教场所126人次,检查宗教活动场所164个,发现问题49个,督促整改42个;深入存在疑难杂症乡镇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整治热点难点问题6个,深化佛教商业化治理、伊斯兰教领域“三化”治理回头看、整合、撤并基督教“以堂带点”等工作。查处非法传教、假僧行骗、网络传教4起12人。三是引导宗教界提升自我管理水平。开展加强教风建设座谈会1次,深入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与团体班子成员深入开展谈心谈话7次,选派教职人员参加省级州级培训50人次,组织各宗教团体开展教风自查自纠工作2次,谈话提醒5人次。国庆节组织宗教界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6场。

3.强化自身建设,树立统战部门“好形象”。

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一年以来,召开支委会和主题党日11次,班子成员讲党课8人次。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落实年度统战工作任务深度融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加强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完善财务管理、考勤、学习等制度,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三是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中共陇川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巡察整改方案》,6月13日召开了中共陇川县委统战部(民宗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本系统内存在的问题,逐一列出问题清单,专班推进,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于巡视整改的全过程,逐条对照、逐条检查,截至目前,反馈的51个问题已整改48个,正在整改3个。四是不断提高统战干部能力水平,加强对统战领域政策学习,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全面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深化“六个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性,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践行统战干部的初心和使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573446.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3446.3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802642.45元,下降39.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802642.45元,下降39.15%;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年初退休1人,人员工资减少171859.45元;减少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等6630783元;减少宗教工作经费及民族团结保障金(单位自有资金)25744.12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573446.33元。其中:基本支出1618870.33元,占总支出的15.31%;项目支出8954576.00元,占总支出的84.6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828386.57元,下降39.2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71859.45元,下降9.60%;项目支出减少6656527.12元,下降42.64%;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年初退休1人,人员工资减少171859.45元;减少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项目等6630783元;减少宗教工作经费及民族团结保障金(单位自有资金)25744.12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18870.3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79985.33元,占基本支出的91.4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8885.00元,占基本支出的8.5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54576.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

1.2024年民族宗教管理经费13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宗教工作调研、处理宗教“热点”和“难点”问题、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边境沿线宗教活动场所和重点场所修缮、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宗教团体建设,实施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等;

2.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经费565000元,主要用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氛围营造及各类宣传报道工作;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6046576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

4.陇川县景颇学会、德昂族学会,傣族学会等5个学会工作调研经费140000元,用于各学会开展调研、助学金、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培训等支出。

5.贷款奖补和贴息2073000元,用于发放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3446.3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22%。与上年相比减少7202642.45元,下降41.45%,完成年初预算的296.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20933.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88%,完成年初预算的61.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抚恤金购置办公设备;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5种世居少数民族节日活动经费1200000元。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5941.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调增人员基本工资,缴费基数比预算基数提高。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169.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调增人员基本工资,缴费基数比预算基数提高。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8465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7%,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年初不做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07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8%,主要用于发放民贸民品企业贷款贴息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年初不做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38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完成年初预算的157.7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干部职工公积金单位匹配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调增人员基本工资,缴费基数比预算基数提高。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19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9.00元,下降17.1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192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3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9.00元,下降17.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99.00元,下降17.1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9.00元,下降17.1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无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192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4%。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领导调研次数和人员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9.00元,下降17.1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2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399元,下降17.18%;国(境)外接待费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领导调研次数和人员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考察调研9次43人次,检查指导工作1次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8885.00元,比上年增加5113.00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1人。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补助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621615.59元,其中,流动资产490318.11元,固定资产131297.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1057.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2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3项,账面原值3355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0589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9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9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0589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0589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0801111

 [附件: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4042437763

 [附件: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14042437763

 [附件: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绩效自评表20251014042437763

文章来源:财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