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宗局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公开招聘宗教协管员的公告

浏览量:691    作者: 日期:2025/9/12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宗教协管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身份

招聘宗教协管员1名,男女不限。公开招聘的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由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聘用人员建立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工作能力要求;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但能够胜任相应工作岗位的劳动强度和工作要求。

(三)具有法学、会计学、文秘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悉办公室工作流程,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等业务能力,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严重失信人员,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

1.由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2.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地点: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由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从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门户网站和陇川县委统战部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至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和电话报名。报名与整个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确定人选及聘用

1.初审和面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初步审查,进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局班子会研究同意,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及管理。新聘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年一签,正式聘用后至少在岗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聘用人员自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即与单位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四)工资及相关待遇

试用期工资为2172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为4010元/月(含五险单位助缴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以当年人社部门核算为准)。聘用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及有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

具体详情请致电或到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咨询。

联系人:施敏

办公电话:0692-3024617   

办公地址:陇川县三象北路153号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9月12日

 

  [附件: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宗教协管员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