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截至评价日,陇川县民宗局2024年使用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项目3个,资金总额262万元,景罕镇景罕村弄片二组村内道路建设项目,资金72万元;陇川县民族村寨提升项目,资金90万元;清平乡新山村毛何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资金100万元。截至2024年11月4日,3个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成并验收拨款,完成率100%。
(二)项目实施依据
项目实施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陇政复》〔2024〕23号,《陇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民族宗教事务局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陇财农〔2024〕18号。
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
(一)景罕镇景罕村弄片二组村内道路建设项目。改建村内混凝土路面长约0.82公里宽4米,新建路缘石110立方米,新建混凝土涵管14米等。
(二)清平乡新山村毛何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1.新建入村混凝土道路长290米宽3米,改扩建入村道混凝土路面长620米宽4米,新建C20砼排水沟240米,新建混凝土涵管54米,新建C25混凝土挡墙151.2立方米;2.新建彩钢瓦遮雨拱棚143平方米等。
(三)陇川县民族村寨提升项目。1.清平乡广外村广外坝村小组建设围栏150米,场地硬化1200平方米;2.勐约乡营盘村营盘小组排水沟渠及人饮设施修复2项;3.章凤镇弄贯村滇丙小组建设6蹲位卫生公厕1座及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
三、项目执行基本情况
(一)项目执行过程中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要求,在项目建设执行过程中,优先选择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项目,确保最大受益、最广受益。建设项目过程中有群众参与监督,验收挂牌有群众满意度评价,后续管理有村规民约保障。
(二)绩效目标(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完工及时率100%、验收合格率100%、受益贫困群众满意度96%。
(三)项目总投入情况
包括上级财政拨款、自筹资金落实情况:3个项目总投入262万元,均为上级财政拨款(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建立完善的项目资金管理机制,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坚持做到项目建设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五)项目的实际支出情况
项目预算金额262万元,目前实际支出260.4万元,剩余1.6万元为结余资金,县级财政已收回。
(六)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进行项目资产移交,并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督促村民小组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后续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村民抓好项目后续管理,确保项目充分发挥效益。
四、项目绩效目标实现自我评价
(一)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申报、对接和实施等工作,按质按量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基本一致。
(二)选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的原则和依据
1.评价原则:绩效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简单实用和全面细致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
2.评价依据:评价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总要求,根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绩效评分表》和《财政绩效指标体系评价表》进行。
(三)运用指标体系评价的结果
各项指标评价结果均达到预期要求。
(四)项目支出前实施对象的基本情况
项目支出前村内常有污水堆积、卫生脏乱、交通不便、活动场地受限等情况,影响村容村貌。
(五)项目支出对环境影响和对社会的持续影响
项目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把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保护、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即可实现经济效益又能保证生态效益;基础设施完善后,优化了环境,村容焕然一新,社会文化将得到进一步传播,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素质、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形成互相关爱,互相帮助、团结友好的良好氛围,促进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定。
(六)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前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项目督查检查、严格把好项目质量关,项目竣工后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项目实施情况与项目计划一致,项目进展顺利,验收合格。
(七)项目的后续工作安排
项目工程结束,组织人员验收合格后,交付村、组使用和后续管护,并定期跟踪了解项目后续的运转情况,避免出现项目闲置或者后续损坏无人维护的情况,保障项目实施长期发挥作用,确保项目发挥长期效益,让农民群众长期受益,克服“重建设、轻管理,重使用、轻养护”,做到建管结合,落实管护主体和相关责任,让项目实实在在落地见效,最大限度发挥出项目的效益。
(八)项目建设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项目库建设,精准储备项目。结合陇川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的需求,逐级精准规划储备项目,做好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加强项目前期调研指导,规范项目流程,强化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杜绝负面清单项目的出现,资金到位,及时分配任务,尽早开工实施,避开雨季带来的施工困难现象,及早完工及早资金支出,使项目区群众及早受益。
二是持续巩固建设成效,科学谋划未来发展。按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做好建设成效巩固,建立健全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制度,加强对后续的资金投入,确保资金效益的持续发挥。同时科学谋划下一阶段工作,对照明确的建设任务,全面补齐短板,积极争取政策,制定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发展规划,推动全县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11月5日
[附件: 景罕镇景罕村弄片二组村内道路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 陇川县民族村寨提升项目目-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 清平乡新山村毛何村民小组乡村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表]
[附件: 景罕镇景罕村弄片二组村内道路建设项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72万元]
[附件: 陇川县民族村寨提升项目-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9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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