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民宗局

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情况报告

浏览量:1364    作者: 日期:2021/3/4

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陇政办发〔2020〕21号),现将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案内容

关于加强民族宗教管理执法队伍建设的提议

二、协商意见的答复

县内打击违规违法情况:2018年初至2020年3月31日,陇川县民宗局联合国保大队共取缔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案件6起,涉案人员60余人,共没收与圣经无关书籍30余本,下发责令停止违法通知书6份;行政拘留1人;约谈基督教两会人员3人;批评教育停止违法活动的2处,涉及人员2人。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宗教工作,建立健全宗教工作机制,保障工作力量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行政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行政管理工作。乡级人民政府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协助人民政府管理宗教事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听取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的意见,协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规定,县内发现一起违规违纪打击一起。建议乡镇依据规定参照县级模式动员民宗工作人员考取执法证且与派出所一起联合执法。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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