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2400630801000
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国家关于民族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条例》等有关民族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积极促进各少数民族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帮助散杂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发展经济和文化事业;承办有关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的事务,处理民族关系中的有关事宜;广泛联系各民族干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各方面人才的培训使用工作;进行有关民族问题和民族理论的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和拟定有关民族工作的政策与法规;协同组织和民族的节日活动,提倡健康文明的民族风俗习惯,指导和帮助各民族群众改革阻碍民族进步的陈规陋习;参与管理国家用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各项补助款;加强对县内各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地区政治、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进行民族理论学术研讨、古籍、文化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加强与其他(兄弟)县市的经济文化协作的交流;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检查和推动党的宗教政策、宗教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开展国内外宗教情况调查研究,为制定宗教政策提供意见建议;依法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承办宗教社团和其活动场所的审批、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民宗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严抓民族团结维稳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我县的各种民族的节庆活动;以民族团结示范创建为契机,利用各种会议、民族节日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政策和禁毒防艾知识;抓好全县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和宗教管理责任书签订工作;贯彻落实德宏州2019年10件惠民实事主要工作任务,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实施《云南省百名人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项老赛户撒刀锻制技艺传承开发项目》、《陇川县景颇族传统体育三刀半刀术培训》、《德宏州陇川县户撒娄一刀具有限公司阿昌族传统刀文化展馆建设项目》、《德昂族水鼓舞》等4项目资金;抓好民族“团结月”活动工作。制定全县民族“团结月”实施方案,并由两办下发全县各级各部门;办理民族成份更改事项;加强调查研究,找准决策依据。根据省委主要领导到陇川县户撒调研的指示精神和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美丽乡村的宏伟规划,县民宗局任务是完成《关于打造户撒乡老马寨村民小组最美乡村第一批示范点专题调研报告》、《2019年陇川县民族宗教关系研判报告》、《2019年陇川县城市民族工作专题调研报告》专题调研报告,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管理夯实基础。
2.坚持把发展民族地区经济作为第一要务,助力推进民族村寨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2019年度民族经济发展工作,2019年共申报下达资金1833.6万元,计划实施项目共30个,其中:人口较少民族和边民保险保障项目2个,计划投入资金133.6万元,主要实施在57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村和4个抵边行政村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兴边富民和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28个,投入资金1700万元,主要实施道路硬化13个村设计总里程12.263公里、安全饮水工程2件、灌溉及排污沟支砌涉及5个村共6.602公里、小集镇建设2个,产业基地建设3个。扎实抓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日常工作,完成陇川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统计和陆地边境线经济社会运行监测统计上报工作;抓好2018年度项目档案收集归档工作和2019年度精准脱贫项目库录入工作;做好我县申报省级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命名挂牌工作;抓好我县12家民族贸易企业和2家定点生产企业的贷款贴息引导支持资金使用调查申报工作。
3.突出重点、解决难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积极开展各种培训,切实抓好年初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局交办的宗教7个问题清单工作,加强对宗教场所的管理,加强对宗教工作人员的综合培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陇川县民宗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陇川县民宗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宗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238.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38.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和其他收入。与2018年的收入合计1604.10万元相比,增加了634.06万元,增幅为39.53%。主要原因是中央及少数民族扶少项目资金较2018年增加了600多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陇川县民宗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201.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95万元,占总支出的9.54%;项目支出1991.80万元,占总支出的90.46%;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与2018年的支出合计1352.25万元相比较,增加了849.51万元,增幅为62.82%。主要原因是2019年中央及省级少数民族扶贫项目资金收入增加,相应的项目支出也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宗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9.95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比2018年增加了64.30万元,增幅为40.55%,原因是项目支出转基本支出65.75万元,2018年发放了2017年的综合绩效奖,2019年没有发放2018年的综合绩效奖。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0.6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占基本支出的0.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陇川县民宗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1.8万元。项目支出比2018年度增加了785.2万元,增幅为65.08%,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比2018年度增加了600多万元,相应的项目支出也增大。具体指出为: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6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7%;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资本性支出1683.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宗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5.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0%。与2018年的1351.22万元对比,增加了849.51万元,增幅为62.82%,主要原因是2019年扶贫项目资金收入增加,支出也相应增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4.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16.10万元,民族工作专项59.45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182.19万元,其他宣传事务支出92万元,宗教事务6.62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9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2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2.66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36万元;
3.农林水支出1669.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04%。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869.84万元,生产发展329.84万元, 其他扶贫支出469.52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8.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陇川县民宗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6万元,完成预算的15.33%。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公务接待上坚持厉行节约,接待对象按标准缴纳伙食费,自行解决住宿费用;严格公车使用管理,故三公经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0.11万元,增长了2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数一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数一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1万元,增长29.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较2018年增加600多万元,上级部门检查指导业务增多,接待费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陇川县民宗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32万元,与上年的13.99万元对比增加了65.33万元,增长了466.98%,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要求,2019年决算将项目支出调至基本支出50.75万元,民族宗教信息员及协管员的工资从“生活补助”调至“劳务费”15.75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交通补助等机关日常运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陇川县民宗局资产总额595.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5.05万元,固定资产10.0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5.9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78.47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4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08万元,其他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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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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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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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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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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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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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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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595.38 |
585.05 |
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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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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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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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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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6年公车改革后,陇川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无车辆编制,与县委统战部共用一辆公车,该公车编制在县委统战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以增进民族团结、协调民族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村民委员会或自然村为建设单位,推进民族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方法和途径。
(二)民族宗教执法协管员:为充实民族宗教执法队伍,2018年经陇川县委县政府同意,民宗局招录3名民族宗教协管员充实到民宗局执法队伍中,工资待遇参照公安辅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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