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菌是餐桌上的美味佳肴,有些菌可以食用,有些菌有毒不能食用。误食有毒野生菌,其毒素会通过人体消化系统进入血液系统,损害人体肝脏、肾脏、心脏等器官,极易造成中毒,甚至死亡。随着今年雨季提前来临,为防范误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减少中毒事件发生,王子树乡人民政府通告如下:
一、不要随意采摘、出售、购买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野生菌。由于有毒菌子和普通菌子很难鉴别,仅依靠民间流传下来的“经验”并不能保证误采有毒菌子,导制经常误采误食野生毒菌中毒现象发生。
二、烹调加工野生菌时,不要凉拌食用,不要多品种混合加工,加工时要炒熟煮透后再食用。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从而引发中毒,所以食用野生菌时最好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中供餐单位、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经营单位要严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购关,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严格执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環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当立即采取简易催吐方式,尽早按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前往附近医院就诊。
六、乡卫生院要在野生菌上市期间提前做好野生菌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各村委会和各站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手机、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正确鉴别和食用野生菌的知识和方法。
八、各地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严禁农村集体聚餐加工食用野生菌(包括野生菌干制品),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
九、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村委会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加强应急防范,及时处置各类食品安全事故。对可能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控制,及时报告和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和应急处置,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十、各村委会和各站所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若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及时向乡政府、乡食安办、卫计办部门报告。
上报电话:陇川县王子树乡人民政府,0692—7900034
王子树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8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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