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整治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现就严管街区域规范停车管理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管街区域范围
同心路(三象路路口至环城东路路口)、新城路(勐宛路路口至环城东路路口)、勐宛路(县一小校门口至县二小荣昌路路口)
二、严管时间
每天08:00时至19:00时。
三、严管措施
1.严管区域和路段内(包括人行道)除停泊车位外,禁止车辆停放。
2.严管街道内禁止机动车逆向行驶、逆向停车、停车未入停车泊位、占用人行道停车。
3.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必须在指定区域内有序停放,不得占用汽车停车泊位。
4.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从严查处。
四、实施时间
2017年5月1日起实施。
敬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县良好的市容环境和道路交通秩序。
陇川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4月24日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联系电话:0692-7900034 邮箱:476241696@qq.com 地址:陇川王子树乡街道1号 邮编:678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