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陇文旅办复〔2024〕11号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赵艳红代表建议的答复

浏览量:415    作者: 日期:2024/10/28

对陇川县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赵艳红代表建议的答复

 

赵艳红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旅游景点收费应对本地人调减,充分发挥本地人帮助免费宣传的作用》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您和其他委员的关心下,陇川县文旅产业取得较快发展,一大批旅游景点投放市场,丰富了我县旅游业态。目前陇川运营的旅游景点中均为企业自主投资运营的文旅项目,景点享有自主定价权。为了最大程度给本地群众提供质优价廉优质旅游产品,我局根据上级精神,协调景点不同程度的给予军人、残疾人、老人及儿童提供了优惠政策,鼓励景点在节假日推出多种不同形式的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刺激了消费,也给群众带来了实惠。

您提出的旅游景点收费应对本地人适当调减的政策,充分发挥本地人帮助免费宣传作用的建议很合时宜,既能发挥旅游景点服务群众的属性,又有利于解决我县目前旅游热度不够、流量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您的建议,开展调研和工作协调,鼓励各景点出台适合的针对本地人的优惠政策,并适当开展鼓励本地群众宣传我县旅游的奖励政策,加快我县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十分感谢您对陇川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欢迎您继续给予监督指导。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