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了陇川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县各民族学会推荐的项目和传承人进行了评审,并经我局审核,形成陇川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陇川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涉及9个项目类别,70个项目,14名传承人。
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陇川县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日(2024年8月17日至9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映(以邮戳或邮寄日期为准)。
受理单位: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通讯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卫广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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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692——7175009
传 真:0692——7175009
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7日
附件:1.陇川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2. 陇川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推荐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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