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

陇川文化和旅游局持续开展诚信评价工作

浏览量:13430    作者:钏思敏 日期:2020/3/2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推进“旅游革命”现场会暨“一部手机游云南”领导小组第15次、17次专题会议精神,建立健全涉旅企业诚信经营制度,有效打击旅游市场乱象,切实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陇川县文旅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古城区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办法》《德宏州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办法》,结合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持续做好2019年第四季度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工作要求,陇川县文化和旅游局于2020年1月6日至10日持续开展辖区内涉旅宾馆、酒店、餐馆诚信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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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德宏州涉旅经营户诚信指数评价办法》,旅游股全体工作人员对辖区内旅行社、住宿经营户、餐饮经营户、旅游汽车公司、租赁车公司等5类涉旅经营户开展了为期一周的诚信评价工作。诚信指数由规范指数(政府评价)、品质指数、体验指数(游客评价)三个部分构成,根据三个指数的占比换算为10分制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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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持续开展涉旅经营户诚信评价工作,努力构建全县旅游经营与消费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了游客和经营户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游客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全力营造了文明和谐、诚信友善、规范有序的旅游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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