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新广发〔2017〕24号
各州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文广)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重点图书出版经营单位: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积极推进书香云南建设,保障人民群众阅读需求,提升阅读服务保障效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云南省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实施意见》,现将意见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意见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报告。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7年2月8日
云南省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全民阅读的重要部署,指导各地各部门科学筹划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云南全民阅读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共同建设书香云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全民阅读“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的相关部署,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科学设置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倡导和开展全民阅读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要求,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重要部署,着眼保障公民阅读权利,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完善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全民阅读质量水平,推动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为云南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以“推进全民阅读 建设书香云南”为主题,紧贴云南实际、紧贴各层次需求,突出本地区特点,科学确立全省和各州市开展阅读活动的目标任务。
全省到2020年的目标是:通过连续五年(2016年—2020年)广泛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工作,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机制完善、服务设施配套、社会影响力强,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以人为本、面向基层、惠及群众、兼顾重点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爱读书、人人读好书”的良好风尚。全省人均年读书量和国民综合阅读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阅读推广人队伍和阅读机构持续壮大,“书香云南”品牌进入全国书香省市建设系列前15名,有1至2个数字阅读平台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科学确立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目标。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遵循基本原则。全民阅读活动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服务大众,遵循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培养公民阅读习惯,提高公民阅读能力,提升阅读供给质量,传播有益于公民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结合云南实际,努力体现民族文化特色和地域特点,体现文化扶贫特色。
(二)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全省全民阅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全省全民阅读工作。合理设置成员单位(省全民阅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职责另发),办公室设在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图书出版管理处。各成员单位须指定专门工作人员,担任办公室的联络员,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在全省范围内全民阅读活动的信息收集、沟通协调、资料报送等事宜。各地要逐级建立本级全民阅读领导机构。
(三)加强科学统筹。各级党委、政府和新闻出版广电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全民阅读、加快建设书香云南作为一项政治性任务高度重视,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和系统性工程全面统筹、科学指导,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常议、高标准落实。各级政府要把全民阅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创评文明单位活动结合起来,与提高国民素质教育结合起来,与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结合起来,与文化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做到统筹安排,协调推进。
三、加强阅读力量培养
(一)抓好少儿阅读。将保障和促进少年儿童阅读作为全民阅读工作的重点,根据少年儿童的智力、心理、认知能力等特点,区分不同年龄、不同群体、不同性别,大力推动少年儿童阅读。积极倡导家庭阅读、亲子阅读,发挥父母和其他监护人言传身教作用,培养少儿良好的阅读习惯。教育部门要支持教师开展阅读指导,开设必要的阅读课程,开展多种形式的校园阅读活动,建好中小学图书室、班级图书柜(角)。要充分利用农家书屋、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开展少儿阅读推广活动。各县(区)、乡(镇)要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城市流动儿童、低收入家庭儿童、福利院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的基本阅读需求,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阅读帮扶工作。
(二)发挥主体作用。坚持全民参与,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书香云南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力量组织阅读活动的指导和引导,主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坚持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建设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和便利性的原则,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阅读权益。加强对城乡低收入居民、农民工、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阅读关爱。
(三)加强专业指导。积极发挥领导、专家学者的指导和读书示范作用,汇集有识之士组成读书专家库,对阅读活动的整体规划、优秀书目的评选推荐、重点活动的创意策划、大型活动的组织推广给予有力指导。支持各类机关、企业建立阅读组织,开展阅读活动。
(四)聚合各方力量。鼓励支持具有社会责任感、文化担当感的出版经营企业、文化传播企业作为书香建设主题活动的承办单位,在保障基本投入的基础上,广泛聚合全社会热爱读书的力量,持续广泛开展各种主题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民阅读工作,有组织的开展全民阅读公益活动。
(五)加强版权保护。持续推进版权工作,结合开展“绿书签”活动,倡导读正版书、用正版软件;深入开展“扫黄打非”行动,建设健康、安全、有序、开放的出版物市场。
四、实施阅读精品工程
(一)打造精品力作。统一协调出版界、科技界、社科界、文艺界的力量,科学拟定重点选题,集合创作力量,提升云南报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出版机构的原创能力,为全民阅读提供更多思想性、艺术性、科学性俱佳的精品力作。结合云南多民族实际,加大民文出版力度,做大滇版精品出版工程。
(二)搞好分类指导。成立全民阅读专家指导机构,以“价值、内容、受众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读者群体阅读需求推荐优秀出版物,让群众读到想读的书、适合的书。推行政府和单位购买出版物的方式,结合“书香九进”活动,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边境地区群众赠送有针对性的出版物。
(三)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媒体开设读书专栏、专题、专版、访谈节目等,组织开展全民阅读公益广告创作、推广评选活动,广泛宣传全民阅读,精心指导全民阅读,形成书香云南建设的浓厚氛围。省级主流媒体,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做好全民阅读的宣传推广。继续做好“中国好书”“大众喜爱的50种图书”“向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出版物”“优秀民族图书”和“云南好书”等推荐工作。
五、构筑阅读阵地平台
(一)建好基本阵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全民阅读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和文化建设规划,合理配置全民阅读资源,持续加大全民阅读基础设施建设。把各级图书馆、文化站、农村(社区)书屋等公共阅读场所作为基本阵地,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实际,创建各类图书(阅览)室,对已建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提升改造,支持书店开设免费阅读场地。加强各级各类图书馆现代化、数字化建设,打造集阅读、展示、教育、培训、交流为一体的服务平台。
(二)拓展阅读平台。加快推进城乡阅报栏屏建设,合理布局设置报刊亭,逐步形成全覆盖的出版物发行网络。鼓励和支持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公园、宾馆、游客中心、机场、地铁、车站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开设特色书店,设立向公众开放的阅读设施。加强居民生活区、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区阅读设施配套建设。加快数字化阅读平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阅读服务。
(三)扶持实体书店发展。积极扶持中心书城和实体书店建设,指导实体书店科学布局,扩大经营网点。鼓励和支持实体书店延长营业时间,扩展阅读服务场所,改善服务设施,开展公益性阅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实体书店24小时营业。
(四)融合新型媒介。整合运用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持续提升云南省干部在线学习网站建设水平。鼓励出版经营单位创新技术手段,整合出版资源,加强数字阅读服务内容建设。
(五)加强农村阅读服务。着眼云南高原农业大省的实际,结合脱贫攻坚战略部署,结合各地产业优势,开展农村科普宣传推广与科普读物阅读活动,重点做好农村留守群体的阅读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基层发行单位在节日、重要集市开展流动售书活动,积极依托农家书屋开展读书交流、科普培训等活动。探索面向农村的手机报、微信等新媒体体验活动途径。
(六)突出民族特点。在少数民族居民相对集中的区域,加强具有民族特点和双语阅读资源的全民阅读设施建设,开展民语阅读活动。提高民文出版水平,积极宣扬各民族文化,做好主题出版物多民族文字版本的出版发行。
六、抓好示范引领活动
(一)抓好主题活动。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每年确立一个主题,在每年“世界读书日”(4月23日)期间,精心组织影响力大、带动性强的读书节、图书博览会、主题演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经典诵读、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持续推进云南“书香九进”(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集市、进社区、进军营、进农村、进特殊人群、进边寨)全民阅读专项活动,延伸全民阅读工作覆盖领域,适时组织各类“读书月”“读书周”活动,让全民阅读成为群众文化活动的重要内容。
(二)打造特色品牌。按照导向性、广泛性、创新性、有效性和工程化、项目化、常态化要求,选树一批具有云南特色和广泛影响的全民阅读示范项目、活动品牌,开展领导干部读书系列讲座、青年公务员读书会、家庭阅读、亲子阅读等活动,举办云南职工读书月、云南农民读书节等读书活动。
(三)加强对外交流。结合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展对外阅读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阅读文化成果,交流推广中华文化和滇版精品出版成果。充分发挥国门书屋文化交流阵地作用,引导双方学校、边寨开展读书交流活动,促进民相亲、心相通,提升中华文化的传播力、影响力。
七、做好阅读推广普及
(一)建立推广人队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等行政部门组织建立全民阅读公益事业专兼职推广人队伍,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为公共阅读服务机构配备数量适宜的阅读推广人。鼓励和支持领导干部、专家学者、文化工作者、社区教育工作者、大中专学生、“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劳模)和社会各界人士加入阅读推广人队伍,组织开展面向各类读者群体的专业阅读辅导和推广服务。
(二)充实推广体系。组建全民阅读促进会,引导专业阅读研究推广机构、社会阅读社团、民间读书会、读者俱乐部、虚拟阅读社区等共同参与全民阅读活动;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通信运营商积极宣传报道全民阅读活动;鼓励公共机构和企业单位为全民阅读推广提供服务。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全民阅读志愿服务体系。
(三)开展创建活动。大力开展书香城市(县、市)、书香村镇、书香社区、书香机关、书香校园、书香企业、书香家庭、书香军营等建设活动,树立典型。开展读书征文、先进推介媒体、全民阅读公益广告等评选活动,发挥典型的示范引作用和媒体的宣传推广作用。
八、加快数字阅读服务建设
(一)构建在线阅读服务体系。针对现代阅读方式多样化的特点,着眼阅读便捷性的需求,建立完善全民阅读在线服务,推进公共图书数字资源、阅读信息服务资源、公共阅读服务平台等共享网络建设,支持网络书店发展。鼓励和支持各类数字化阅读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为阅读个性化、精准化提供便捷服务。推广移动阅读、网络阅读、电子书阅读、电视阅读等多种载体的阅读方式,积极推行数字阅读图书馆项目。
(二)丰富优质阅读资源。加强深阅读、精阅读和点单阅读服务,拓展数字阅读途径和平台,通过定期向社会和公众推荐优秀书目,交流优质书评,传递文明阅读正能量,促进数字阅读健康发展。
九、建立健全保障体系
(一)明确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新闻出版广电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全民阅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文化、人保、住建、公安、司法、民政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民阅读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以及残联、科协、文联、作协、社科联及其他社会团体应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全民阅读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本地实际,组织开展全民阅读活动。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全省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各社会团体和社会力量的协调合作。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本级全民阅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阅读工作。建立全民阅读工作各项制度,各有关部门要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三)落实资金保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落实全民阅读经费保障,将书香云南建设作为重点扶持公益活动项目予以优先考虑,设立全民阅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完善政策环境,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全民阅读,探索建立全民阅读公益基金。建立书香云南建设“战略合作伙伴”“特别支持单位”模式,不断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对提供全民阅读捐助和赞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吸引全国优秀出版社、社会机构和市民捐助图书,设立“爱心书库”。按照规范运作、量入为出、专项管理的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实行测评发布机制。各级宣传、新闻出版广电和统计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制定居民综合阅读率、人均年图书阅读量等主要阅读指标体系及测评发布办法。省全民阅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研究制定书香系列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书香建设工作每两年考评一次,命名表彰奖励云南省书香城市(县、市)、书香城市建设工作先进市(县、市)、书香村镇、书香社区、书香机关、书香校园、书香企业、书香家庭等对象。建立公共阅读需求评价和反馈机制,推动阅读惠民项目与群众阅读需求有效对接。鼓励支持公民、社会组织依法开展阅读活动和科研工作,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把书香系列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五)坚持规范运行。建立工作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全民阅读工作台账管理制度、工作讲评通报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加强调研指导,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总结推广实践经验,每年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单位,推动全民阅读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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