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陇川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浏览量:1735    作者: 日期:2024/4/1

2024年3月7日,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陇川县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实施方案》(陇政发〔2024〕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现将《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及依据

(一)政策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目标,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鼓励创新方式方法,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升耕地地力,确保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补贴政策不走样、农民实惠不缩水。有力推动农业生产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三项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建立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政策依据: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上线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农〔2022〕176号)、《德宏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德财农〔2023〕118号)、《陇川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陇财农〔2024〕23号)等文件,结合陇川实际,特制定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兑付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补贴资金来源、补贴范围和内容、补贴发放流程、工作要求等5个方面明确了具体意见。

(一)《实施方案》明确了资金来源:县级财政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412万元。

(二)《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范围:补贴对象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国有农场职工),对国家公职人员耕种的一律不给予补贴;补贴依据为以各乡镇及农场上报的2023年粮食作物(水稻、玉米、小麦)实际种植面积为测算分配依据,种植其它作物的不纳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范围;补贴标准由资金总量(包括当年中央、省下达,州、县另行安排和上年结转)和审定的耕地面积综合测算确定;补贴发放方式是采取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直接发放。

(三)《实施方案》明确了补贴发放流程:数据采集和维护—补贴公示—数据审核—申请资金支付—补贴资金发放—发放结果反馈和处理—补贴公告及查询—账务管理。

(四)《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二是严肃工作纪律,态度认真负责;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务使群众知晓;四是强化公示,阳光操作;五是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减少矛盾纠纷;六是加强监督指导,严处违纪行为;七是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原则上要在6月30日以前完成。

三、《实施方案》相关单位职责

(一)乡(镇)负责:补贴面积的精准核实上报工作,并对采集上报的面积、农户信息等补贴数据真实性负责;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编制实施方案、资金分配、资金发放等;

(三)县财政局负责:落实、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检查资金发放落实情况等;

四、《实施方案》关键词诠释

(一)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起,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改革,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二)“一卡通”:即农户持有的“社会保障卡”。

(三)“一卡通”发放平台:即云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

 

 原文链接:https://www.dhlc.gov.cn/Web/_F0_0_5PTDDGSW8B8C0F3FD891436EB8.htm

文章来源:陇川县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