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朋友:
根据《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第一批44种医保药品事前提醒事中控制的通知》(云医保〔2023〕165号)及《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第二批纳入事前提醒事中控制医保药品清单的通知》(云医保〔2024〕19号)文件要求,医院自2024年1月1日起,高血压治疗医保药物:厄贝沙坦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等降压药品;糖尿病治疗医保药物:阿卡波糖片、瑞格列奈片、甘精胰岛素注射液等控制血糖药品;血液透析患者治疗用药:人促红素注射液、左卡尼汀注射液等;HIV抗病毒治疗药物:比克恩丙诺片、拉米夫定多替拉韦片等药物,共计171种药品按季度对药品使用量进行控制。即在90天内,患者开具这些药品时,当数量超过90天用量时(从开药之日起往前追溯90天),医保统筹基金不再进行支付,系统将超最大使用量的药品自动转自费结算,第91天至门诊开药即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再开90天的药。
例如,一名长期在医院开具降压药的患者,于2024年1月2日开了90天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这名患者如果于3月26日回到门诊第二次开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由于与上次开药时间间隔不足90天,系统就会判定在1月2日以后的这个90天里,患者的用药超过了最大使用量,此次开药就会产生需要自费结算的情况,所以该名患者最好是选择在4月1日(第一次开药后的第91天)返回门诊开药,即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再开90天的药。请大家知晓以上内容,理解医院对国家医保政策的执行,合理安排就诊时间。
附件:第一批第二批纳入事前提醒事中控制医保药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