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卫生健康局

陇川县卫生监督疫情防控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浏览量:3427    作者: 日期:2021/8/11

陇川县卫生监督疫情防控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监督疫情防控执法辅助队伍力量坚决遏止疫情扩散,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研究并报陇川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决定招聘2名卫生监督疫情防控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云南省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69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无肢体残疾。不牵涉任何民事、刑事案件。能够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从事过卫生监督工作者优先

二、招聘名额

招聘卫生监督疫情防控执法辅助人员2名。

三、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笔试和面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由陇川卫生监督大队负责。月工资30003500含工伤保险、生育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811日至16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办公室(章凤镇卫国1。联系电话:0692-7177931联系人:普志仙,联系电话:0692-7172020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到报名处填报《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大专以上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六、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两项得分之和为总成绩。根据个人报名意向和考核总成绩择优录取。

(一)笔试

1.时间:2021818星期三日上午:900—1100

2.地点:陇川县卫健局四楼大会议室。

3.考试内容为公共卫生管理及疫情防控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4.考生准备用物:身份证、黑色碳素笔、铅笔、橡皮擦。

5.要求: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严格核查身份证,按编号入座,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者当场抽卷,取消考试资格。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根据岗位录取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往低按照12比例录取进入面试。

1.时间:2021820日下午:1430—面试完毕

2.地点:陇川县卫健局四楼大会议室。

3.规则及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候考区,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关闭通讯设备并交候考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还考生。

3)面试前考生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入面试区进行面试,严禁换签。

4)考生应试时只报抽签序号,不报姓名。

5)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作答形式进行。每人面试限十分钟以内。

6面试包现场演示计算机操作技能。

7)面试期间严禁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联系。

七、确定聘用人员

(一)经过各方面素质考核,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综合成绩及拟聘用结果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在同一专业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体检合格者给予试用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

(四)试用满3个月后,由个人所在科室写出书面意见报大队办公室,并经大队领导班子研究,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正式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自行解决吃、住问题。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监督电话:0692-7172020

(二)特别说明

此次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三)注意事项

考生需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扫描云南健康码,考试当天,请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考试指定位置,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出示云南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如考试当天有发热(≧37.3℃),按照国家、省、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

          2021811

文章来源:陇川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