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卫生监督疫情防控执法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县卫生监督疫情防控执法辅助队伍力量,坚决遏止疫情扩散,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经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研究并报陇川县卫生健康局批准,决定招聘2名卫生监督疫情防控执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云南省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肢体残疾。不牵涉任何民事、刑事案件。能够胜任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从事过卫生监督工作者优先。
二、招聘名额
招聘卫生监督疫情防控执法辅助人员2名。
三、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笔试和面试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四、工资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日常管理由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负责。月工资3000-3500元(含工伤保险、生育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1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办公室(章凤镇卫国南路1号)。联系电话:0692-7177931。联系人:普志仙,联系电话:0692-7172020。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到报名处填报《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大专以上毕业证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六、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两项得分之和为总成绩。根据个人报名意向和考核总成绩择优录取。
(一)笔试
1.时间:2021年8月18星期三日上午:9:00—11:00
2.地点:陇川县卫健局四楼大会议室。
3.考试内容为公共卫生管理及疫情防控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
4.考生准备用物:身份证、黑色碳素笔、铅笔、橡皮擦。
5.要求: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严格核查身份证,按编号入座,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者当场抽卷,取消考试资格。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根据岗位录取人数和笔试成绩由高往低按照1:2比例录取进入面试。
1.时间:2021年8月20日下午:14:30—面试完毕
2.地点:陇川县卫健局四楼大会议室。
3.规则及要求
(1)参加面试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候考区,迟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生关闭通讯设备并交候考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交还考生。
(3)面试前考生进行抽签,按抽签序号依次进入面试区进行面试,严禁换签。
(4)考生应试时只报抽签序号,不报姓名。
(5)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作答形式进行。每人面试限十分钟以内。
(6)面试包括现场演示计算机操作技能。
(7)面试期间严禁考生之间、考生与考官之间、考生与外界之间联系。
七、确定聘用人员
(一)经过各方面素质考核,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按照学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
(二)综合成绩及拟聘用结果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在同一专业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递补,体检合格者给予试用3个月,试用期工资每月2000元。
(四)试用满3个月后,由个人所在科室写出书面意见报大队办公室,并经大队领导班子研究,能胜任工作的人员正式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聘用人员自行解决吃、住问题。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监督电话:0692-7172020
(二)特别说明
此次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视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三)注意事项
考生需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前扫描“云南健康码”,考试当天,请考生提前20分钟进入考试指定位置,考生须配合进行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出示“云南健康码”为绿色,体温正常人员,可正常参加考试。如考试当天有发热(≧37.3℃),按照国家、省、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陇川县卫生监督大队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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