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卫生健康局

其它事项

浏览量:13032    作者:徐家森 日期:2017/11/28
 

(一)与陇川县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拟订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计划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涉及计划生育的有关任务。配合陇川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工作。

(二)与德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章凤办事处的有关职责分工。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全县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与检验检疫部门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建立口岸输入性疫情的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三)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大队受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对卫生和计划生育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相关审核,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监督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卫生监督大队组织实施的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五)陇川县妇幼保健院与陇川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合并为陇川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加挂陇川县妇幼保健院牌子),为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下属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将除章凤镇外的其它乡镇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入各乡镇卫生院,在各乡镇卫生院加挂“××乡(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将章凤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入章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章凤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章凤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为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股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接受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以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为主,其人员编制另行规定。

(六)将原陇川县卫生局、陇川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其它下属事业单位划归陇川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管理,各事业单位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机构级别维持不变。

(七)陇川县防治艾滋病局在对外开展工作,履行防治艾滋病工作职责时,可以使用陇川县防治艾滋病局名义和印章。

(八)行政审批项目,以陇川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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