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统计局

陇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浏览量:998    作者: 日期:2025/4/30

陇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陇川县统计局

陇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430日)


根据陇川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陇川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单位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末,全县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508个,比2018年末增加495个,增长48.9%;产业活动单位2206个,增加647个,增长26.8%;个体经营户15308个,增加3231个,增长26.7%(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508

100

  企业法人

987

65.5

  机关、事业法人

115

7.6

  社会团体

53

3.5

其他法人

353

23.4

二、产业活动单位

2206

100

第二产业

319

14.5

第三产业

1887

85.5

三、个体经营户

15308

100

第二产业

1704

11.1

第三产业

13604

88.9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379个,占25.1%;批发和零售业377个,占25.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82个,占12.1%。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317个,占47.8%;住宿和餐饮业1736个,占11.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678个,占11.0%(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个)

比重(%)

数量(个)

比重(%)

合 计

1508

100

15308

100

农、林、牧、渔业*

35

2.3

1032

6.7

采矿业

4

0.3

5

0

制造业

92

6.1

1212

7.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1

0.7

0

0

建筑业

130

8.6

488

3.2

批发和零售业

377

25.0

7318

47.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0

2.7

1678

11.0

住宿和餐饮业

38

2.5

1736

11.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

0.3

43

0.3

金融业

1

0.1

-

-

房地产业

36

2.4

8

0.1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82

12.1

715

4.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3

2.2

55

0.4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13

0.9

36

0.2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3

2.8

838

5.5

教育

54

3.6

20

0.1

卫生和社会工作

19

1.3

26

0.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6

1.1

98

0.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379

25.1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以及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9868人,比2018年末增加10人,增长0.1%,其中女性从业人员9094人。第二产业从业人员5835人,减少2661人,下降31.3%;第三产业从业人员14033人,增加2671人,增长23.5%。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27069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1921人。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554人,占22.9%;制造业3615人,占18.2%;教育2515人,占12.7%。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1954人,占44.2%;住宿和餐饮业4044人,占14.9%;制造业2430人,占9.0%(详见表2-3)。

2-3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个体经营户

从业人员

(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19868

9094

27069

11921

农、林、牧、渔业*

134

40

1380

205

采矿业

56

22

10

0

制造业

3615

2041

2430

98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85

62

0

0

建筑业

1979

391

1193

113

批发和零售业

1924

705

11954

6232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15

97

2091

178

住宿和餐饮业

220

151

4044

248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

11

95

26

金融业

119

49

-

-

房地产业

403

188

18

9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69

357

1267

454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04

124

95

8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14

49

44

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96

87

1976

985

教育

2515

1695

36

20

卫生和社会工作

1617

1232

83

4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4

55

353

175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4554

1738

-

-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23年末,陇川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5.44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199.55亿元,增长158.5%。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60亿元,增加44.31亿元,增长151.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51.84亿元,增加155.24亿元,增长160.7%

2023年末,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128.08亿元,比2018年末增加71.21亿元,增长125.2%。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46.65亿元,增加30.65亿元,增长191.6%;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81.43亿元,增加40.56亿元,增长99.2%

2023年,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87.37亿元,比2018年增加46.28亿元,增长112.7%。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38.85亿元,增加17.32亿元,增长80.4%;第三产业营业收入48.52亿元,增加28.97亿元增长148.2%(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325.44

128.08

87.37

农、林、牧、渔业*

1.39

1.04

0.63

采矿业

1.13

1.14

0.29

制造业

34.83

16.03

26.5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17.03

14.48

1.33

建筑业

20.61

14.99

10.65

批发和零售业

23.93

18.45

32.68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53

0.26

1.27

住宿和餐饮业

0.96

0.26

0.36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04

0.00

0.03

房地产业

11.85

10.98

10.32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2.51

27.19

1.4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84

0.25

0.4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45

2.85

0.1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67

0.58

0.21

教育

7.56

0.39

0.16

卫生和社会工作

8.84

1.51

0.79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75

0.54

0.07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27.52

17.14

0.00

注:表中农、林、牧、渔业仅包括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合计数不包含金融业门类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表中房地产业包括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不包括铁路部门数据。

四、分地区单位基本情况

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章凤镇948个,占62.9%;户撒阿昌族乡133个,占8.8%;景罕镇132个,占8.8%。(详见表2-5

2-5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

 

法人单位

产业活动单位

数量

(个)

比重

(%)

数量

(个)

比重

(%)

陇川县

1508

100

2206

100

章凤镇

948

62.9

1305

59.2

陇把镇

57

3.8

102

4.6

景罕镇

132

8.8

199

9.0

城子镇

110

7.3

167

7.6

户撒阿昌族乡

133

8.8

201

9.1

护国乡

21

1.4

37

1.7

清平乡

38

2.5

62

2.8

王子树乡

29

1.9

49

2.2

勐约乡

22

1.5

42

1.9

陇川农场

18

1.2

42

1.9

五、分地区从业人员情况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地区是:章凤镇14582人,占73.4%;景罕镇1338人,占6.7%;城子镇1018人,占5.1%。(详见表2-6

2-6 按地区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数(人)

其中:女性(人)

陇川县

19868

9094

章凤镇

14582

6732

陇把镇

564

339

景罕镇

1338

541

城子镇

1018

473

户撒阿昌族乡

846

363

护国乡

253

110

清平乡

271

143

王子树乡

329

149

勐约乡

186

80

陇川农场

481

164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者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者授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者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者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公报中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数包含了垂直管理的金融保险证券业单位。由于从陇川县级无法取得金融业完整数据,因此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未包含金融业门类数据。

[4]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文章来源:陇川县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