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统计局

关于做好农业普查数据审核与验收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506    作者:农普办 日期:2017/4/7

各县市农业普查办公室:

  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现场登记与数据采集上报工作已经结束,普查工作重心进入数据审核与验收阶段。为高质量按时完成农业普查现数据审核与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加强数据审核与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审核与验收工作的通知》(云农普办发〔201711号)要求,抽调业务骨干集中开展此项工作。要落实数据审核验收工作责任,倒排工期,县级在2017410日之前完成A601A602A603表上报数据审核与验收工作。

审核验收工作结束一周后,各县市农普办418日前,按照云农普办发〔201713号《关于数据审核验收工作有关情况的说明》文件通知要求,完成审核验收报告、审核日志、数据审核修订情况记录表等文件的上报工作。

    

  德宏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45

文章来源:德宏州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