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4月21日我局对1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6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92-3124230 传 真:0692-3124230
通讯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利民路四号 邮 编:6787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行政许可类型 |
行政许可结论 |
批复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麓川华庭建设项目 |
承诺制 |
准予许可 |
陇水保许〔2025〕1号 |
2025年4月15日 |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851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147413095@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利民路4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