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4年12月30日受理你单位提出陇川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变更申请,经审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陇川县城乡供排水有限公司申请的行政许可。主要许可内容如下决定:
一、业主单位取水水源为陇川县章凤镇弄回水库。取水地点取水口地理坐标为:东经97°55′11.97″,北纬24°8′31.43″。取水方式为引水,取水规模643.10万立方米/年,陇川县章凤水库管理所于2007年12月23日经陇川县水利局审批取得取水许可证,取水证号:取水(陇水)字【2007】第003号。
二、取水申请人、取水点、取水量、水源类型、取水用途、退水地点、退水方式、退水量均未变更,法定代表人吴大存变更为董兴,取水点为弄回水库,取水量为643.10万立方米/年,取水用途为城镇供水,退水量为357.1万立方米/年,退水地点:南宛河,退水方式:自流,退水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三、业主单位应根据国家行业规范安装取水量计量设施。取水量应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
四、准予变更取水后,业主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水资源费。
陇川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30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002000504号 滇ICP备17006881号-1 联系电话:0692-7178516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240003 邮箱:147413095@qq.com 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利民路4号 邮编:678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