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水利局

陇川县水利局关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5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浏览量:2769    作者: 日期:2023/6/1

陇川县水利局关于202311—20235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11—2023531日我7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61—20236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92-3124230

    真:0692-3124230

通讯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利民路四号

    编:678700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项目名称

行政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结论

批复文号

审批时间

1

陇川书香雅居建设项目

承诺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1号

2023年1月5日

2

雨生红球藻养殖加工项目(二期)

审批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2号

2023年1月17日

3

陇川县“美丽县城”建设项目

审批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3号

2023年1月17日

4

勐宛山水住宅小区

审批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4号

2023年2月15日

5

陇川县中缅首条自驾车环线游—陇川营地建设项目

审批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6号

2023年5月8日

6

智慧制造、循环经济及新材料发展项目

承诺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5号

2023年4月25日

7

陇川县邦瓦古树樱花谷建设项目

承诺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3〕7号

2023年5月26日

 

文章来源:陇川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