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防洪条例》规定,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云南省的防汛期。云南省水利厅决定2023年5月1日8时开始启动全省水利系统水旱灾害防御值班工作。
防汛目标任务
防汛值班是汛期各级水利防汛部门掌握汛情动态的前哨阵地,是防汛抗洪的重要非工程措施,是各级领导指挥决策的主要依据来源,是确保汛期安全度汛的关键环节。省水利厅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目标,强化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严肃值班纪律,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紧盯山洪灾害、中小河流洪水、中小水库安全度汛等防御重点,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抓早抓实抓细各项防御措施,筑牢抵御水旱灾害的防线,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省各级水利部门已做好准备,以“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信念,坚守在防汛第一线,站好防汛值班值守这班岗,做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守夜人”、“吹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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