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水利局

“河湖警长制”显实效合力守护碧水清波

浏览量:2937    作者: 日期:2023/1/29

2022年,省公安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创新机制、主动作为,大力推行河湖警长制。一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总、分、区、段、片五级警长责任体系全面建立,深入推进“昆仑2022”、长江“大保护”、助力“湖泊革命”等专项行动,实现河湖警长制规范化、常态化运转。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

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暨2022年度省总河长会议召开后,省公安厅党委迅速组织传达学习,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主要领导对推进做实河湖警长制提出明确要求,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河湖总警长,分管领导担任分警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河湖警长制办公室在环食药侦总队。

二是规范工作运行

2021年建立河湖警长制的基础上,联合省河长办印发《云南省公安机关河湖警长制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职责任务和工作措施,推动河湖警长制高效规范运行、全面落地见效。建立调研督导、调度通报和绩效考评机制,将河湖警长制纳入河湖长制年度目标任务考评,指导各州(市)、县(市、区)实行“一河(湖)一档”管理,组织举办全省河湖警长业务培训,全省各地河湖警长及联络员参训。

三是抓实警长巡查

围绕赤水河保护治理“三大目标”,省公安厅以2022年“双十工程”为牵引,建立“月调度会”“河长季巡”工作机制,牵头制定问题整改责任清单,赤水河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以上。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落实河湖警长巡查职责,积极投入“湖泊革命”攻坚战,常态化下沉河湖一线开展“APP打卡”巡护行动,共巡河湖5000余人次,发现并推动整改河湖“四乱”问题300余个。

四是健全协作机制

坚持打整体战,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协作配合机制、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工作细则,完善生态环境执法联勤会议制度,会同检法机关完善执法协作机制。聚焦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会同四川、重庆、贵州3省(市)公安机关建立长江上游区域警务合作机制;围绕加强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推动四川、贵州、云南3省4地10县(市)公安环食药侦部门签订警务合作协议,完善信息共享、治安联防、案件协查等工作机制,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整体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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