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水利局

陇川县水利局关于2022年7月1日—2022年12月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告

浏览量:3407    作者: 日期:2023/1/3

陇川县水利局关于2022年71—2022年1231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的公

 根据水土保持法、行政许可法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1日—2022年1231日我4个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13—2023110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692-3024230

    真:0692-3024230

通讯地址:陇川县章凤镇利民路4号

    编:678700

(此件公开发布)

 序号

 项目名称

行政许可类型

行政许可结论

批复文号

审批时间

1

陇川县芬芳雅苑小区建设项目

承诺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2〕14号

2022年7月5日

2

陇川县粮食局章凤粮食储备库

承诺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2〕15号

2022年7月7日

3

东樾府建设项目

承诺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2〕16号

2022年11月15日

4

陇川县章凤农贸市场改扩建项目

审批制

准予许可

陇水保许〔2022〕17号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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