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5年第2号(总第321号)
陇川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5年12月3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陇川县审计局于2025年2至4月,对陇川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决算草案编制和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发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县农业农村局是陇川县委、县政府领导和管理农业农村工作的职能部门,属于县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县农业农村局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执行有效;2024年度预算收支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但审计也发现拖欠各种补助资金及账款、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方面存在三个年度未完成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目标任务的问题。
(二)预算编制方面发现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922.73万元
的问题。
(三)预算执行方面发现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80万元、应缴未缴结余资金4.93万元、“三公经费”支出不降反增的问题。
(四)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发现在往来中核算收支481.04万元的问题。
(五)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发现11个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未实现的问题。
(六)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发现未经审核批准出租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627.80万元的问题。
(七)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发现未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的问题。
(八)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方面发现未向社会公布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情况评估结果、拖欠相关补助资金及账款40.57万元的问题。
(九)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5个。
三、审计整改要求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陇川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三个年度未完成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目标任务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应结合糖料甘蔗良种良法技术的推广力度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实施计划;对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三公经费”支出不降反增、在往来中核算收支、未经审核批准出租国有资产等问题,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将所有收入纳入预算,准确编报部门预算、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及时上缴县级财政并规范会计核算,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有效降低行政成本,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妥善解决拖欠企业欠款和及时兑付相关补助资金。上述问题中,立行立改问题要求在2025年7月6日前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问题要求在2026年5月6日前完成整改,持续整改问题要求在2030年5月6日前完成整改。
审计建议县农业农村局强化预算编制管理与执行,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定期开展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确保账实相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专人负责,全面推进整改情况落实。截至2025年12月1日,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6个分阶段整改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1个持续问题已完成整改0个。针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80万元和应缴未缴结余资金4.93万元已按要求上缴县财政;拖欠相关补助资金及账款40.57万元,已按要求完成兑付拖欠相关补助资金和拖欠企业账款37.65万元;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已进行账务处理和完善资产管理系统使用人及管理人的信息;未向社会公布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情况评估结果问题,该问题已在政府公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主办单位:陇川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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