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有意侵占李某某的果园,情况已经查明我就实事求是地还给他,他是合法使用国有林,还给他就相当于还给国家了,我还是很感谢勐约乡政府这么多部门帮我们找到了有效的处置办法,十多年的困扰终于明朗了。”这是勐约乡某村村民嘎某某在退还侵占国有林地后发自肺腑的话。2025年3月26日,勐约司法所积极参与成功调处化解了一起积压11年的山林土地纠纷。
纠纷简要情况:2010年当事人李某某依法取得位于勐约乡某村的一处300余亩国有林使用权,使用时限44年,并开发种植坚果,四至明确附有图纸,但未经过实地踏界。村民嘎某某一处自开田位于李某某果园附近,因界限不明,2014年开始双方就界限和开垦问题产生争议,李某某与嘎某某私下协商未果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2025年3月双方争议范围超过10亩,因沟通不畅矛盾不断深化已经严重影响对方农业生产,暴力对抗一触即发之际,双方请求勐约乡人民政府帮助调处。在勐约乡党委、政府统筹安排下,勐约司法所协同乡综治中心成员乡平安法治办、勐约派出所、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某村委会组成调解专班共同处置该纠纷。
调解专班分别于2025年3月12日、3月26日两次到纠纷现场调查、勘验查明事实,勐约司法所积极向当事人普及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土地、森林管理的规定,始终坚持国有林地任何集体、个人未经权力机关允许不得私自占用的立场,通过调解专班共同努力,最终当事人双方认可此次踏勘结果并同意以此为界限,就侵占林地的退还及使用问题达成了协议,11年水火不容的双方当事人最终也握手言和承诺重修睦邻友好关系。
此次调解,勐约乡多方力量联动发挥合力依法调解,取得较好的处置效果和社会效果,干戈终化玉帛维护了邻里社会和谐,坚决制止私占国有林地尽显辖区守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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