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陇川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司法局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面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陇川县司法局作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牵头部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组织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决策部署。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司法行政工作的突出位置,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内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1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行政学习会专题学习10次,并要求局各支部集中学习各项法律法规,通过集中领学、个人自学、交流促学等方式,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事业改革、发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局工作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年初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县司法局全年重点工作计划,认真部署,着力研究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相关部门总结报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加强向县人民政府汇报,并于年底组织撰写陇川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经2月6日召开的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2月28日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00次会议审议通过,《陇川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已完成上报、公示。三是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7月份印发《中共陇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陇川县2024年督察检查考核计划》,9月中旬,县司法局牵头组织成立2个督察调研组,对4家县直部门和3家乡镇开展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督察调研。督察调研组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了解各部门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等方面的推进情况,客观全面地指出存在的问题。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认真配合县委、县政府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合法性审查环节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2024年,县法律顾问室为县委、县政府提供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意见书72份,有效促进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依法实施。二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规定,积极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2024年县司法局对部门举行的15项听证进行监察,听证事项涉及《陇川县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定价试行方案》《云南省陇川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陇川县章凤口岸城镇单元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确保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提高了政府决策的透明度。三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云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清理工作,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对涉及规范性文件审查的事项严格把关,监督指导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程序。做好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和清理工作。年内全县拟制定2份规范性文件,已履行完有关制定、备案和审查程序。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换证1批次,共269人参加考试,通过252人、通过率93.68%,截至目前,我县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人数共计1026人,极大缓解行政执法单位执法压力,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供坚实基础;注重强化人员培训,举办全县行政执法专题学习培训3场次,参训人员1500余人次。二是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案件,开展行政执法案件季度评查工作,年内共开展2次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抽取县级执法单位142件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其中优秀13件、合格120件、不合格9件),通过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有效助推行政执法水平再上台阶。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执法、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全县37个行政执法单位共梳理出42条具体问题,各行政执法单位针对梳理出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四是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由我局草拟《陇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川县县直执法部门与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作工作机制》文件,并于2024年8月9日经县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发文实施,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协作机制。五是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梳理,我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政府规范性文件18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入库工作的通知》,组织相关单位梳理一般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并做好入库工作,经统计,陇川县共入库20件规范性文件和309件政策性文件。
(四)积极推进行政复议与法律顾问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工作相关制度。及时对《中共陇川县委 陇川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试行)》进行了部分修改,《中共陇川县委 陇川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送审稿)》经陇川县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十三届县委常委会第115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中共陇川县委 陇川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陇办发〔2024〕35号)。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功能,对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审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年内,积极组织召开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联席工作会议2次,以“八五”普法为契机开展线上和线下宣传活动,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培训6场次;今年以来,行政复议办公室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4件,其中受理4件(驳回申请1件、确认违法1件、终止1件、正在审理1件),不予受理4件,案前调解1件,逾期未补证5件。三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优势,护航全县企业高质量发展。做实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复议与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调解机制,2024年,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件,已审结完成。四是强化复议监督,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紧盯执法“红线”,注重行政复议监督和加强案件纠错相结合,针对复议案件中存在的执法不当问题,及时与执法部门沟通,帮助分析原因,督促执法部门及时整改,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纠错监督作用。2024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确认违法1件。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加强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不断建立健全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实现全县调解网络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县共有调解委员会92个,其中:乡镇(农场)级调解委员会10个,行业性调解委员会5个、村(社区)调解委员会77个,人民调解员1183名;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年内开展2024年“法律明白人”暨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10场次360余名人民调解员参加,各司法所通过集中授课、研讨交流、以会代训、业务培训、岗位培训、以案释法、普法活动、线上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26场次66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二是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疑难复杂纠纷不出县”。2024年共组织并指导乡镇(农场)、村(社区)等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4367人次,受理调处矛盾纠纷案件并录入系统共366件,调解成功339件,调解成功率92.6%,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共委派案件285件,调解成功283件,司法确认283件,调解成功案件标的3971.8万元,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为群众节约了解决纠纷成本。为更好解决产业园区内的矛盾纠纷,保障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通过产业园区管委、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等9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云南陇川产业园区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于5月15日,在产业园区挂牌成立,截至目前,调处中心共受理劳资矛盾纠纷4起,均调处成功。三是扎实开展好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全省规范化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相关要求,积极指导户撒、城子、清平、护国、勐约、王子树司法所进行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工作,从软硬件方面进行整体改造提升,各司法所设置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室、人民调解室、所长室、档案室、接待咨询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多个功能室。同时,结合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配备了电脑、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云智调手机终端、身份验证终端、小鱼视讯等日常办公设备,达到了软硬件设施标准化、外观标识标准化要求,均已完成验收。四是积极开展司法协理员相关工作。根据《关于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德司发〔2024〕28号)文件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初步形成《关于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制度的实施方案》,于2024年10月29日征求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意见,方案部分内容待局党组进一步研讨决定。
(六)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一是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宣传。以法治宣传月、周、少数民族节日为契机,开展法律“6+N”系列宣传活动,采用送法下乡等形式,与基层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普法,进一步推进基层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截至目前,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64场次,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行政复议法、电信网络诈骗、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各行各业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法治讲座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0余份,受教育人数25000余人,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使全县公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发展。为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基层治理中的示范引领作用,经县司法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刀木介法律明白人工作室”,目前,该工作室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二是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利剑护蕾”法治宣传进村组、“法治进校园”等活动12场次,联合县妇联、县检察院对留守儿童家庭开展普法宣传培训1场次,开展2024年艾滋病预防及青春期性教育培训“利剑护蕾”专项行动2场次。三是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专题培训。通过以案释法、现身说法的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明白人讲解家庭婚姻、酒驾醉驾、防范诈骗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共开展培训12场次,引导群众积极学习法律法规,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习惯,有效地提高了法律素质和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为化解基层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四是创新多元方式,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充分利用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云上陇川等新媒体平台,针对青少年、农民工、老年人等不同群体,以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宣传重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工作。2024年共发布“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等普法内容50余篇,发布普法短视频2段;另外,陇川网红“送外卖的小石头”积极参与县司法局在目瑙纵歌节期间的普法宣传活动,拍摄相关视频通过个人账号发布到抖音平台,达到了更好的法治宣传效果。五是扎实做好产业园区法律服务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产业园区法律服务工作的通知》(德司便签﹝2024﹞43号)文件要求,组织县公安局、县人社局、产业园区管委等单位到产业园区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宣传12场次,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典、电信网络诈骗、各行各业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8300余份。
(七)高质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一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2024年以来,共指派法律援助案件441件,其中民事案件14件,刑事案件33件,认罪认罚394件。二是强化涉企服务能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涉企服务功能,9月底,陇川县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并完成相关建设工作,现正在有序开展咨询、调解、法治宣传等各项工作。三是加强公证队伍建设,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年内积极引进硕士研究生专业技术人员1名,用于充实公证队伍,截至目前,陇川县公证处共办结各类公证130件,共收取公证费57195元。其中:继承48件、委托54件、放弃继承声明13件,现场监督3件,其他12件。共代写文书67件,解答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四是落实公证便民举措,履行为民服务宗旨。为方便人民群众办证,推出了许多便民利民服务活动,包括缩短办证期限、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邮寄送达等举措。对老、弱、病、残、孕等群众开通绿色通道,为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提供上门服务等;对于居住地较远,来往交通不便的当事人提供延时服务。2024年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服务3次;为2名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公证服务。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有待提升。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人员主动学习意识不强,存在就案办案的心理,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存在差距。
(二)政府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发挥不充分。大部分的重大行政决策及合法性审查工作还是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导致法律顾问未发挥实质作用。政府法律顾问激励考核机制不健全,法律顾问的考核主要由聘请单位自主进行,整体缺乏客观科学的考核指标及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2025年工作计划
(一)全面统筹和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健全法治陇川建设统筹协调推进机制,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协调小组、办事机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加强对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工作载体的统筹,完善议事制度,提高议事能力和协调水平。二是积极筹备2025年度全面依法治县第七次全体会议,结合上级要求草拟年度依法治县工作要点、计划。三是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不断提高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使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二)加强法治调研与督察工作,强化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跟踪问效。拟定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根据需要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每年组织县级有关单位进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及公示。根据需要组织制定年度陇川县重大决策目录,五年内力争各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实现100%覆盖,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开展重大决策听证。
(三)持续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规范化。建立健全法律顾问相关工作制度,探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值班日制度,改变法律顾问“只顾不问”的畸形局面。完善考核机制,发挥激励作用。制定法律顾问考核管理办法,对法律顾问的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法律顾问聘任、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标准,确保每一项执法活动都有明确的依据和指导,减少自由裁量空间的不确定性。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执法透明度和效率,减少人为因素对执法公正性的影响,实现执法活动的精准化和智能化。
(五)进一步提升普法宣传工作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开展面向社会的宣传教育,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人群专项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农民工、缅籍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既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又是难点,将进一步加强统筹相关部门,认真深入抓好农民工、缅籍务工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注重运用新媒体,不断发挥微信、微博、互联网、手机报等新媒体的普法功能,真正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上有声、报纸上有字、网络上有文,使广大普法对象通过不同渠道接受普法教育。
(六)加大人民调解培训力度。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业务培训,下半年开展一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继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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