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司法局

陇川县司法局开展“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 预防野生菌中毒宣传

浏览量:4427    作者:郑惠田 日期:2022/5/24

为进一步减少甚至避免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陇川县司法局到户撒乡腊撒村(挂钩村)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及食物(野生菌)中毒安全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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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中工作人员以发放宣传单、面对面口头表述的方式向老百姓宣传野生菌防范中毒知识、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知识等跟老百姓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重点针对野生菌的辨识,食用菌食用方法,野生毒菌中毒症状以及发生中毒后的自救和治疗等知识进行宣传,告诫群众不要随意采摘食用不熟悉的野生菌。在餐饮经营户及人群聚集地,张贴《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基本常识》30余份,发放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手册130余份,与我局干部职工签订陇川县食物中毒防控承诺书50余份、到疫情防控网格化片区发放陇川县食物中毒防控告知书130余份,张贴各类宣传海报10份,利用入户之机发放各类食物(野生菌)中毒宣传材料2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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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此次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对野生菌的识别、防范水平,增强了识毒菌、防毒菌的意识,有效地预防了食用野生菌类食物中毒的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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