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民主法治法治示范村”的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陇川县司法局采取自愿申报、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方式,认真组织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申报工作。
5月11日、12日,县司法局在各乡镇、陇川农场推荐上报的基础上,联合县民政局组成工作专班,由县司法局副局长许洪志带队,相关业务科室参加,对各乡镇、陇川农场推荐的村(社区)进行了实地考察。
每到一地,考察组都认真听取了申报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情况介绍,与村两委干部面对面交流,听取他们对示范创建的评价和建议,并实地察看了申报村(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村(居)民议事规则、“三务”公开、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法律图书室、村集体产业经济发展情况等,对各村(社区)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申报工作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实地考察中,考察组指出,要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作为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将民主法治融入日常,助推乡村振兴,提高广大群众法律素养。要持续改善村容村貌,使农村人居环境整洁优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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