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司法局

陇川县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19512    作者: 日期:2016/9/5

    一、陇川县司法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实际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具体方案、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指导和督促全县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承担陇川县法制宣传依法治县办公室职责。

  (三)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四)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与劳教(强戒)的联系、协调工作。

  (五)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建设和服务等工作。

  (六)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重大基本建设。

  (七)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

  (八)承办陇川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陇川县司法局属行政事业单位,2014年陇川县司法局机关设8个内设机构,人员编制45个(其中:行政编30个,参公编14个,工勤1个,),本单位现有人员共 58 人,在职 42人,退休 16人;在编实有车辆4 辆。

    三、2015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 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17.36 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7.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37.36万元,项目支出 80万元。

   (一)基本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 337.36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2、商品和服务支出 18.48万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83.52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83.52 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

    1、商品服务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需要的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3.5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局离退休人员支出;

陇川县司法局2015年基金收支预算表

编制单位:

陇川县司法局

2015年度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预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1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

 

 

2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

 

 

3

 

205  教育支出

3

 

 

4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4

 

 

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

 

 

6

 

212  城乡社区支出

6

 

 

7

 

213  农林水支出

7

 

 

8

 

214  交通运输支出

8

 

 

9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9

 

 

1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0

 

 

11

 

217  金融支出

11

 

 

12

 

229  其他支出

12

 

 

13

 

 

13

 

收入合计

14

0

支出合计

14

0

文章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