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扎实开展电动车自行车、蓄电池及头盔产品专项检查

浏览量:1326    作者: 日期:2023/5/4

为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自行车及头盔质量安全监管,规范电动车自行车及头盔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出行安全,近日,根据《陇川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电动车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质量监管的通知》,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及头盔产品销售店开展了专项检查。通过采取不漏一户、摸清底数、看清现场、详细记录老方式笨办法对全县电动自行车经营户进行了地毯式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对标对表详细对照查看外观与合格证是否一致,有无“3C”认证,对头盔主要查看是否有合格证、标签及警示说明信息是否规范,摩托车乘员头盔是否有3C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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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主要以宣传教育与责令整改规范为主,对店内摆放的涉及加装拼装材料的电动自行车责令现场拆除加装材料,恢复原状进行销售,向经营者宣传《产品质量法》《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811-2022)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要求认真履行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完善进销货台账,购进和销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其他产品,不得改装、加装、拼装及篡改相关技术参数销售电动自行车,严格按照出厂合格证要求装配电池类型及充电器,销售外观与合格证一致性的电动自行车,履行和落实好购买告知义务。此次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1人次,车辆6车次,检查相关销售门店20家,涉及15个电动自行车品牌,同时对157个标签不规范的头盔或防护帽责令下架禁止配送或销售,收缴2个无标签标识的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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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检查,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检查的20户电动自行车及头盔经营户的检查情况均详细记录在案,下一步将开展回头检查,对不按规定和要求进行规范经营行为或仍然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头盔产品的,采取铁拳态势,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