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不合格)

浏览量:4076    作者: 日期:2023/4/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2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克百威吡虫啉噻虫胺(Pb)(Cd)沙拉沙星恩诺沙星亚硫酸盐(SO?)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指标,公告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1陇川县景军寸小建蔬菜店销售的1批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4-氯苯氧乙酸计)超标。

2、陇川县景罕双盈百货店销售的1批鸡蛋恩诺沙星超标。

3、陇川县陇把姜华英蔬菜摊销售的1批生姜(Pb)超标。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428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28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