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上午,陇川县消费者协会在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楼会议室召开陇川县消费者协会理事会暨202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部署会议。会议邀请县委常委、副县长段瑾飞同志到会指导,县消费者协会会长、秘书长、理事成员单位等4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202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提振消费信心”的涵义、依据、目标及工作要求;陇川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处置中心许荣富同志代表消费者协会向与会消协理事单位通报了2022年陇川县12315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陇川县消费者协会会长雷剑鑫同志回顾了202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对202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了安排部署。县委常委、副县长段瑾飞同志围绕陇川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中消协提出“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如何履行好理事单位职责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方面要深刻理解2023年“3.15”活动主题的深层内涵;另一方面要强化工作举措,狠抓责任落实,不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并就如何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发展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中央经济工作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等重要精神;二是要全面落实州委、州政府提出的“着力扩大城乡消费,强化消费政策供给,持续开展促消费活动,提振餐饮消费,鼓励汽车消费,扩大家电消费,拓展假日消费,带动农村消费”的要求;三是要围绕“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积极把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方便群众、依法调解、协商和解作为消费维权的基本工作方法,大力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加强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四是要加大维权执法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五是要围绕与广大消费者吃、住、行、用等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服务,部门之间要强化协作,认真履行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直接关系到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消费者理事会的召开有助于让各理事会成员单位更好地发挥各司其责的作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创造出良好的消费环境、市场环境和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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