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有组织犯罪,进一步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根据《陇川县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学习《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的通知精神,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活动。
2月25日,为切实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工作,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系统化学习该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确保向群众宣传时进行正向引导,提升工作人员运用法律的武器防范、打击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
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雷剑鑫主持,共40余人参会。会上,党组书记、局长雷剑鑫传达学习省两会精神及王宁书记在德宏代表团讲话要求、德宏州两会精神及姜山书记在参加陇川代表团审议时讲话要求、中国共产党陇川县第十三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及陇川县两会精神。
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佩钦组织专题学习关于印发《陇川县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实施方案》的通知(陇普办﹝2023﹞4号)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 版)》,会议最后,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最后,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强调:一要强化学习,提高站位。全局上下务必认真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全面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不断增强自身法律素养,提升法治水平。同时,要将学习、宣传、贯彻以及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持续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培训,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积极投入工作,为扫黑除恶做贡献。二要扩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提高全民知晓度、参与度,积极营造全民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要融入日常,狠抓落实。坚持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融入到日常,将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抓手,构建常态化的制度机制,提升扫黑除恶斗争专业化水平,狠抓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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