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

浏览量:5502    作者: 日期:2023/1/5


2022年以来,面对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历届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六稳”“六保”,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行为,有效维护市场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安全事件的底线,为防疫工作提供坚实保障。主动靠前精准帮扶,千方百计支持复工复产;积极调动各方力量,汇聚起疫情防控强大合力,在大战大考中履职尽责,经受住考验,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全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0人;核定编制51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工勤编制3名、事业编7人;实有公务员48人、工勤5人、事业人员7人;退休干部51人。

(二)辖区监管基本情况

1.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5372户,其中:企业2142户(中小企业197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37户,个体工商户12993户。

2.全县有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41户,有效食品生产小作坊登记53户,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企业2054户。其中:食品销售企业1130户,餐饮服务单位1166户其中: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810户,持有食品小摊贩证356户;单位食堂103户,其中:学校食堂74户,养老院食堂3户,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26户。

3.药械基本情况:共有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53家,其中:药品生产企业1家,珍禽动物养殖1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经营户88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60家,其中批发2家,零售企业58家;医疗机构103家,其中:县直医疗机构4家,乡镇卫生院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5家,村卫生室60家,民营医院3家,诊所、门诊部、卫生所、医务室等14家,其他医疗机构(戒毒中心、门诊等)2家,美沙酮门诊及服药点7家。

4.化妆品基本情况:共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15家。

5.特种设备基本情况:陇川县辖区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10家,登记在册特种设备454台(件)、压力管道1.9713千米。其中锅炉32台(在用17台、停用15台)、压力容器217台(在用199台、停用18台)、电梯110台(在用99台、停用11台)、起重机械65台(在用55台、停用10台)、场(厂)内机动车29台(在用26台、停用3台)、大型游乐设备1台;无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有液化气充装站1家,原方式备案登记气瓶5405只,2022年7月,该充装站气瓶质量安全管理追溯体系“气瓶充装信息平台”已建设完成,正在投入使用,截至2022年11月1日,已从系统备案登记粘贴追溯码气瓶7376只。

6.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陇川现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3家,取得生产许可证3家,其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2家;餐具洗涤剂生产许可证1家,陇川县华宇富氧纯净水厂、陇川户撒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包装容器用于自用,陇川县陇把康化洗涤剂厂生产洗涤剂用于销售。

7.注册商标、申请专利情况:陇川县现有有效商标771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功注册5件:陇川黄牛(29类)、陇川黄牛(31类)、陇川枇杷(31类)、陇川油茶(31类)、陇川猕猴桃(31类);今年1-9月专利授权40件(授权发明专利1件、外观设计专利7件、实用新型专利32件)。

二、考核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一)营商环境不断改善,市场主体再翻新篇

1.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认真贯彻落实今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依法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二是5月6日,与全省同步启用个体工商户登记智能化审批,实现无人工干预、自动化审批,大幅压缩个体开办时间。三是自2022年6月19日起,全县登记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端申领电子营业执照时即可同步领取企业电子印章,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移动端的同步发放、领取、查询、授权和使用。同时,在云南省开办企业“一窗通”网上服务平台、云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业务系统中实现法人电子签章应用,企业法人申领电子印章后,网上各类电子签名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验签后即可同步落款企业电子印章,更大程度便民利企,进一步提升电子文书规范性。1-10月,全局受理市场主体登记行政许可4872件,其中:设立登记2902件、变更登记1018件、注销登记852件(其中简易注销146件),其他100件。截至10月25日,全县共有市场主体15372户,新增市场主体2818户,较2021年底净增长1959户,完成目标任务2589户的75.67%。其中:企业2142户,新增285户,较2021年底净增长167户,完成目标任务424户的39.39 %,占市场主体总数的13.93%;个体工商户12993户,新增2503户,较2021年底净增长1790户,完成目标任务2165户的82.68%,占市场主体总数的84.52%;农民专业合作社237户,新增30户,较2021年底净增长2户,占市场主体总数的1.54%。中小企业1978户,较2021年底净增长150户,占企业总数的92.26%。

2.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和个体工商户智能开办系统运用,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效率。一是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平台,强化宣传引导,扩大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开户等事项“一窗通办”,实现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8个工作时以内),其中:企业登记0.5个工作日以内,公章刻制、发票申领和税控设备0.5个工作日以内。二是依托云南省个体工商户智能开办系统,实现个体工商户名称、设立申请、文书材料智能生成,无人工干预、自动化审批,微信“无纸化”“零见面”全程办。1-10月,市场主体通过网上申请办件2702件,其中:企业申请470件、个体工商户2232件。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照后减证”,有效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截至10月19日,全县持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市场主体38户、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场主体1805户(其中:餐饮服务经营者767户、单位食堂105户、食品销售经营者933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419户。1-10月,共受理食品许可784件,其中:食品生产许可14件、食品经营许可495件、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275件;全程网办14件。

4.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为市场主体退出提供更加便利服务。继续推进“云南省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平台应用,1-10月,全县注销市场主体852户,其中:简易注销146户(企业113户、个体33户)。

5.开展“贷免扶补”,服务市场主体解决融资难题。完成“贷免扶补”任务5户,获批贷款70万;完成“创业贷款”1户,获批贷款10万。

6.圆满完成2021年度企业年报工作。按照“年报即监管”的理念,全局各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全力推进年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应申报年报市场主体12866户,其中:内资企业190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16户、个体工商户10743户,分别完成年报1813户、211户、9637户,年报率分别为95.52%、97.69%、89.78%,超过了全县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的目标。网上年报公示市场主体2415户:其中:内资企业181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11户、个体工商户391户。

7.对长期停业未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开展清理吊销工作。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2020年未年报的34户企业立案进行调查,经调查吊销24户,通过清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引导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净化全县营商环境。

8.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一是统筹协调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了2022年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特殊食品“双随机、一公开”抽查、2021年度未年报企业定向抽查检查等10个部门抽查工作,抽查市场主体291户,已完成抽查172户。二是牵头开展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和工作机制,推动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共制发文件5份。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全县22家成员单位(今年陇川县气象局申请退出、县道路运输局职能并入县交通运输局)制定了陇川县市场监管领域2022年度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71个,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0个。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在已建立“一单两库”的基础上进行增补、校正,一单两库及时更新,做到与实际同步。截至10月30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省级监管平台共录入执法人员481人。针对今年疫情特殊情况,为提高各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认识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熟练操作应用能力,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采取一对一、面对面指导培训省级协同监管平台运用,共指导22次。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成员单位共完成了涉及道路运输企业、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等抽查领域21个部门抽查计划,共检查632户;开展涉及易制毒化学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农药、种子监督等抽查领域9个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共抽查66户,其中完成3个计划,共检查20户。三是积极认领完成省、州下派检查任务。认领兽药、商标、专利等抽查领域4个省级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共抽查96户;认领职业中介机构、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拍卖、年报等抽查领域12个州级部门计划,共抽查57户,其中完成11个计划,检查56户,向省级平台推送抽查结果50户(另6户不是市场主体)。

9.认真开展涉企信息归集工作。2022年1月1日至10月30日,全县共归集各类有效涉企信息1445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001条、行政处罚信息18条、抽查检查信息436条。 

10.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一是2022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1193条,其中:企业87条、农民专业合作社5条、个体工商户1101条;列入严重违法企业20户。二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对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依法依规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共查询18次988户(人)。

11.开展市场主体失信记录修复工作。自2021年11月15日起,为全面做好信用修复工作,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提高工作效能,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云南)”“云南市场监管网上办事大厅”等平台开通网上信用修复申请渠道,实现信用修复全程电子化。今年以来,全县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获得信用修复市场主体120户。

(二)民生保障力度不断提升,安全防线更加稳固

1.加强食品安全重点领域监管。一是紧盯重要节点、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持续深入开展流通领域、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节假日期间检查、中高考期间检查、食品抽检、散装白酒专项检查、云南省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特殊食品风险隐患排查、食用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2734人次,检查农贸市场660个次、食品销售2089户次,餐饮服务单位3996户次。其中,责令停业40户,责令整改21户,责令经营户现场销毁和下架过期食品71.7千克,没收无中文标识外国食品18.7千克,无中文标识红牛318件。指导帮扶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全年共开展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10余次,飞行检查1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78户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01户次。2022年新办食品生产许可证5家,延续6家。二是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以开展校园守护行动及“回头看”工作为抓手,结合“春秋季”学期开学前后为重点时段和各类考试安排,组织联合开展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检查学校及幼儿园382个次,检查学校食堂116家次,食品经营单位81家次,开展联合检查2次。检查发现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71个,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各类问题已得到有效整改,我县各所学校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开展校园食品应急抽检1次,共抽取食品原料9批次,检查结果均符合要求。在秋季学期开学前,联合县教体局组织全县所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开展了为期两天的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共培训4场次,参训人员400余人。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原料抽检监测力度,按照2022年云南省级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计划,共抽取31所学校食堂采购的大米、饵丝、食用油、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原料31个批次样品,经昆明海关技术中心检测,所抽样品检测项目合格率100%。三是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提高平台规范经营水平。我县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分支机构代理商2家,有仅提供餐饮食品代买代送服务1家,目前骑手共83人。要求平台全面检查入网经营户是否存在超经营范围经营,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下架;要求平台按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督促骑手按时完成核酸检测情;召开工作提醒告诫会2次,排查解决风险隐患,确保消费者食品安全;对骑手配送箱、健康证和消杀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共发放《网络餐饮服务单位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告知书》《外卖配送和快递从业人员防护指南》《严格落实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告知书》各5份。四是开展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管理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展食品风险等级评定,食品生产企业共完成41户,其中:A级40户,B级1户,完成率100%;餐饮单位共完成910户,其中:A级16户,B级787户,C级2户,D级105户,完成率100%;食品流通单位共完成1132户,其中:A级1116户,B级16户,完成率100%。五是认真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强化食品安全监测。截至10月31日,市场监管部门共完成快速检测473批,不合格3批次;抽检共629批次,其中国抽任务28批,省级定期风险监测10批,省抽432批,州抽91批,正在检测68批次。已反馈检测不合格19批,已完成核查处置14批次,正在开展核查处置5批次。六是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共完成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任务7起,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开展快速抽检109批次,不合格0批次,保障就餐人员30301人次。

2.加强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监管。一是做好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医疗器械零售经营许可、备案工作。目前,共受理药品经营许可14件,其中:换证5件、变更9件,办结13件;共受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30件,其中: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新办1件、变更3件、注销1件、办结5件;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新办1件、变更23件、注销1件、办结25件。

二是认真开展2022年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样任务。按照省、州市场监管局抽样要求,2022年完成药品抽检24批次,目前未收到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医疗器械任务10批次,收到1份不合格检验报告,已开展立案查处并结案;化妆品任务11批次,目前未收到不合格化妆品检验报告。三是深入开展药械、化妆品各类专项工作。加强节假日期间药械市场整治工作,全力保障好节假日期间药械质量安全、价格平稳,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药械流入市场,禁止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开展冬春季药品安全百日行动及疫情防控“百日行动”巩固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全面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药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药品流通领域专项行动,严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疫苗监督检查,对陇川县疾控中心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核查疫苗储运设施、温度控制记录、疫苗出入库台账记录、库存疫苗实物(尤其是XG病毒疫苗、狂犬疫苗、HPV疫苗等重点、易短缺品种)等,未发现假劣疫苗、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配合州食药监局开展药品和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开展避孕套和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检查;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监督专项检,对陇川县疾控中心、陇川县人民医院和陇川仁和医院使用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进行监督检查;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通过检查,陇川县内无化妆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无网络销售企业;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大督促药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以检代培的方式加强药械不良反应知识培训,做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管检查工作,全力推进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2022年共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22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11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9份。截至10月31日,各类专项整治共监督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88户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16户次,药品使用单位16家次,集贸市场7个次;停业整顿了3家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药品零售企业;共开展药品飞行检查10家,医疗器械飞行检查5家。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维护安全生产。结合“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开展了“岁末年初及2022年节假日期间和两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排查检查。主要开展了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特种设备假报停、真使用整治、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铁拳行动——电梯超期未检专项、起重机安全专项整治、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巩固提升工作及安委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等问题隐患再排查和回头看,以“安全生产月”为重点,结合各级下发的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重点开展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专项整治、起重机安全专项整治、场(厂)内机动车隐患排查治理和质量月电梯安全宣传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全力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抓好“六稳、六保”,维护安全生产,确保了2022年无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发生。截至10月31日。共排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96家次,实施现场安全检查50家次,抽查检查设备259台(套、件),其中:锅炉32台、压力管道5条(套)、起重机械34台、电梯53台、压力容器108台、场内机动车辆26台、大型游乐设施1台。排查安全隐患15条(其中一般安全隐患9条,责令改正,重大安全隐患6个,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6份,已整改13条,立案1起。对一家电梯维保单位下达书面责令改正通知1份。

4.强化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管工作。以“铁拳行动——民生领域计量监管”“5.20世界计量日”和“6.9世界认可日”为契机,强化职能,开展计量和标准、认证监管工作。一是“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市场”开展计量法律法规和计量知识常识宣传及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监督检查。共检查集贸市场6个,检查抽查电子计价秤96台,砝码校验合格率100%;抽查检查加油站5个,抽查加油机14台;检查超市5家,电子秤15台;检查眼镜制配场所7家,计量器具21台;检查医疗机构6家,计量器具254台,电子汽车衡6台(6家)。对3家眼镜制配场所、1家医疗机构、1家超市和2家药店因使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违法行为,给予简易程序处罚,罚款金额共计4500元,对章凤地区3个市场公平秤未经检定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对其中4家企业化验室使用计量仪器进行检查。对部分单位因疫情超期未检器具已责令报检。二是开展油品质量标准检查。检查了5家民营加油站,主要从查看车用成品进货渠道、进货发票据入手,是否存在进销不符合现行标准的车用成品油情况。三是开展燃气具和翻新“黑气瓶”检查。检查了15家燃气经营店,主要查看瓶装液化气及气瓶来源,气瓶是否存在未经检验或报废、超限使用情况。对其中3家销售有燃气具的燃气经营店检查中,发现11台燃气灶具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20只老式减压阀。要求经营者对9台标签标识不规范的燃气灶具及20只老式减压阀下架责令停止销售,对2台无标签标识且分别标称“海尔牌”和“小天鹅牌”的灶具进行收缴,并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贯。四是开展磷肥质量标准检查。检查经营户6家次。对1家经营户141袋磷肥外包装未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责令暂停销售。五是开展了儿童用品、文具、电器产品质量认证检查。检查了3家超市,对14只无中文标识、无厂名厂址和警示标语的儿童玩具(滑板)、3台无“3C”标志的婴儿推车、3台无“3C”标志的电煮锅下架责令停止销售,对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宣贯,要求把好进货关口,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

(三)持续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市场环境公平有序

1.深入开展打击传销、防范传销工作。一是以“3·15”为契机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加大网络传销宣传力度,印发宣传材料177份,发布警示提示1条;二是对辖区内网络科技公司、小额信贷公司、直销网点的清理检查;三是对陇川辖区企业及个体商户排查简兑天衡APP疑似传销情况,检查经营户4户,张贴宣传标语1幅,宣传画2幅,发布警示1条,我县辖区无简兑天衡APP疑似传销情况;四是积极组织各乡镇继续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工作,今年拟创建20个无传销社区(村),从源头上防范传销,提升居民对传销的防范意识;

2.认真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2021年12月31日前所有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发文进行梳理,确保我县制定的有关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防止出现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

3.认真组织开展“双打”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将2021年以来收缴的过期食品、无中文标识的进口食品、药品、劣药等假冒伪劣商品全部装车运到陇川陇把垃圾处理场统一销毁,有效的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行为,维护我县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营造我县安全放心的市场经济氛围,为保护知识产权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作出新的贡献。

4.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执法稽查工作暨2022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部署会精神,打造市场监管执法为民的“铁拳”品牌,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举措,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重拳出击,及时亮剑,有力查处了一批关乎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者。

5.积极开展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射钉器(弹)销售单位实名登记检查工作,共检查经营户31户,片区内无销售射钉器(弹)经营户。二是核查如新公司涉嫌违规经营问题工作,共检查经营户10户,我县辖区无如新公司涉嫌违规经营问题情况。三是积极开展“守护戎装”专项行动,期间,共检查相关经营户19户。通过检查,未发现违法销售行为。四是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截至10月12日,全县共发布养老诈骗宣传布标、宣传资料10条(次),发布“陇川县市场监管局关于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老“食品”“保健品”违法线索通告”1期(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223人次,开展涉老食品、保健品监督检查8次,现场宣传活动2次,检查经营户514户次、发放宣传(资料)册840份。五是认真开展自建房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许可证复查工作,辖区内共排查出自建房69家,同时开展《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有2户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1户未亮证经营,已责令限期整改;7户正在申办延续;2户注销。

6.加强价格监管执法工作。深入开展了明码标价、口岸收费、代驾服务收费、粮食领域价格运行、教育收费、教育培训、住房租赁市场合同违法行为等专项检查。在检查的同时宣传国家价格相关法律法规,对散布虚假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进行提醒告诫。此次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9户次,发放《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农用物资和居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11份。

7.加强广告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重点领域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协同共治,组织开展了2022年春节期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全国两会和省两会等重要节日与重大活动以及疫情防控期间的网络和广告监管、严厉打击借重大活动名义从事商业炒作牟利违法宣传行为和虚假宣传、医疗美容领域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专项检查等广告违法行为,协同县委宣传部、县文化和旅游局在“两节”期间联合开展了扫黄打非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监管监测工作,严肃查处变相发布校外培训广告以及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等虚假违法广告,进一步加强和督促广告经营单位认真落实自身主体责任,认真建立好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开展了2021-2022年度全国广告业统计调查工作,对被抽查的我县3户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做好组织填报、业务指导、数据审核、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统计调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和督促广告经营单位认真落实自身主体责任,认真建立好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相关规定,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截至2022年10月份,共检查各类经营主体279户次,拆除各类不规范广告59条幅、销毁宣传小卡片100张,责令删除在抖音上宣传校外游泳培训广告1条。

8.强化网络交易监管。依托《云南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平台》对网络经营户进行监管和监测。一是对网络经营户进行线上检查和实地检查,重点检查网络经营户“亮照、亮证”等情况,督促要求网络经营户在网站首页公示其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二是针对重点商品领域,强化监测监管,结合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问题集中商品,突出对节假日等网络集中促销节点、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定向监测。三是加强网络市场巡查,维护网络市场竞争秩序,对网络经营户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开展巡查、检查,将网络市场主体纳入日常巡查监管,建立网上巡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对网络经营主体进行全面巡查、检查。四是认真组织开展了含金银箔粉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翡翠玉石网络直播违法营销行为、“电商平台点亮”等专项行动。截至2022年10月,网上检查网络经营户487余次,实地检查网络经营户57个次。

9.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培育和帮扶工作

一是从申报流程、需提交的材料以及使用和保护等方面,积极指导市场主体注册商标、申请专利;二是于今年4月20日至26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牵头组织知识产权战略成员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

(四)扎实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

1.加强质量管理,服务企业发展。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开展以“服务企业发展、助力质量提升”为主题的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助力提升中小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全链条质量管理水平和内生动力。服务企业15家次,发放调查问卷15份,收集质量技术服务17条,建立服务档案5家,解决实际问题10件,通过深入开展质量技术服务活动,中小企业质量主体意识得到有效强化。

2.强化监管,守住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职能认真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工作,目前陇川现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2家,烟花爆竹零售企业60家,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标签标识是否正确及是否存在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共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2家,零售6家,检查中发现部分烟花爆竹无生产日期和未粘贴产品合格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停止销售下架处理。

3.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工作检查。联合陇川县消防救援大队认真组织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工作检查,对销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消防产品进行查。此次检查,共检查农贸市场3个、超市4个,检查销售单位2家。

4.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包装物检查。对陇川县经营液化石油气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共检查液化石油气经营户32家,液化石油气储备充装站1家(陇川县楚丰液化气储备充装站)。通过检查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经营户都能按规定执行。

5.开展学生用品和儿童玩具检查。共检查超市6个次,集贸市场7个次、母婴店经营户10户次,学校附近学生用品经营户15户次。

6.开展磷肥检查。重点对经营户证照、产品包装袋上是否如实正确标注产品名称、产品等级及是否符合现行有效的执行标准等进行检查,督促经营户履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宣传相应的法律法规。共检查经营户13家次,存在问题:3家经营户未建立进销货台账;3家经营户154袋磷肥外包装未标注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暂停销售,责令整改下架处理。经排查我县辖区内无磷肥产品获证生产企业。

7.开展燃气具专项检查。一是开展企业自查,摸清销售企业情况,并登记造册。二是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开展对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家用燃气灶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燃气具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相关销售门店12家,发现无生产日期、无3C认证19台;无任何标志6台;无生产日期5台;责令停售并下架问题燃气具30台。陇川辖区内无家用燃气具生产企业。

8.强化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风险监测。积极配合完成了全年州级、省级监督抽查任务,州抽共抽取复合肥2个批次,过磷酸钙5个批次,车用燃油(柴油)2个批次,塑料编织袋2个批次,烧结普通砖1个批次,钢筋混凝土排水管1个批次,手洗餐具用洗涤剂1个批次,一次性筷子1个批次,经检验,不合格烧结普通砖1个批次,其他送检品都合格,已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开展立案查处工作;省抽共抽取车用燃油(汽油)3个批次,柴油车尾气处理液产(车用尿素)2个批次,过磷酸钙2个批次,目前样品正在检验中。

(五)围绕满足群众消费,提升消保维权能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消保维权工作。

一是围绕“共促消费公平”消费年主题,结合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科学确定活动方式,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的系列活动,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消费引导,积极倡导新型消费方式,扩大健康类消费引领,着力深化“大维权”机制,打造“大监督”格局,促进了我县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充分发挥12315消费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通道,建立投诉举报日记制度,坚持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快速分流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截至2022年10月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114件,其中:投诉102件、举报12件,办结率100%,争议金额20.854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272万元。申报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经营店74家。

抗疫防疫有序推进,助力市场主体复工复产

1.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械安全监管。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用药用械质量监管工作,督促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经营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开展药械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药械产品质量、经营过程中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哄抬物价等。二是实施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时期发热、咳嗽病人购买相关药品实名登记。做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购药人员信息,并按规定在“互联网+药品流通小程序”扫码购药。三是开展陇川县药品零售药店药品(含防护用品)销售价格调查工作,陇川辖区内药品价格稳定,部分企业的部分药品还调低价格销售。

2.加大冷链食品专项检查。根据《德宏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进口冷链食品“111”风险排查机制。出动执法人员158人次,共排查冷链食品经营户313户次(其中:冷链食品批发店78户次,冷链食品零售商121户次),农贸市场34个次,冷库68个次(其中:用于存储待售冷链食品的冷库49个次,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自用冷库31个次);疫情期间,陇川冷链食品环节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3.认真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坚持把疫情防控工作当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的主要工作来抓,围绕“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总原则,把疫情防控和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统一,合理安排,做到两不误。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文件开展落实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职责。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04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689个次,参与农贸市场重点人群核酸采样35场次11178份次,督促指导各个农贸市场开办方进行消毒、消杀农贸市场1688个次,召开陇川县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督促指导工作会、相关的行政指导会、约谈会5次,发放《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告知书》3份、《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措施告知书》3份,发出针对农贸市场存在问题的责令整改通知书34份。

(七)“净餐馆”“管集市”常态化监管

1.“净餐馆”常态化监管。2022年,陇川县“净餐馆”工作从阶段性推进转向常态化开展,一是统筹推进“三码合一”,开创全民参与氛围,截至2022年10月31日,陇川县共完成“三码合一”安装使用99户,发放餐饮安心码“三码合一”码牌255块;二是开展日常检查,分类分批达标,完成净餐馆达标152户。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全员参与,共发送相关宣传信息1500余条,张贴“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公筷公勺”“节约粮食”“光盘推进行动”“保持安全距离”“七步洗手法”等宣传海报3500余份。

2.强力推进“管集市”行动。在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中,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细化工作职责和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从环境卫生整治、疫情防控、食品安全管理、野生动物和活禽交易监管、市场周边环境清理、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六个方面对农贸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整治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环境质量,强力推进“管集市”专项行动,打造安全放心的标准化农贸市场。截至2022年10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1045人次、车辆291台次,检查农贸市场689个次。

(八)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市场监管政治保障坚强有力

1.加强领导,努力将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建、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及签订的责任书,我局召开了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安排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签订《2022年度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022年度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压实“一岗双责”责任;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建工作,签订《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制定《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实行责任分解,让党建、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县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各股室、基层所负责人签订《2022年度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21份;二是组织全局67名干部职工签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陇川县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禁绝毒品保证书》《工作日禁止饮酒承诺书》等9项承诺书。

2.铸牢政治忠诚,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县工作安排贯彻落实到位。一是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月一学”行政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方式,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关于从严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省委王宁书记对干部提出的六条要求和要警惕的十种表现等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全县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宣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二是干部职工对照省委王宁书记提出的十种表现认真梳理个人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三是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传达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四是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制定印发《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干部作风“效能革命年”工作方案》,全局干部职工对表对标制定干部作风“效能革命”个人问题整改清单。

3.抓班子、带队伍,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截至2022年10月共召开党组会20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意识形态工作2次、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开展干部职工“每月一学”行政学习会10次;开展党支部“三会一课”29次、开展主题党日35次、组织党员收看“云岭先锋”夜校节目10期。

4.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巡察整改工作。2022年2月17日至3月18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陇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于2022年6月9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意见反馈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迅速安排部署,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及时专题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履职尽责担当,认真抓好整改。我局党组认领县委巡查组反馈的16个方面48条具体问题,并及时整改。在整改期间共召开党组会议6次、安排工作推进会5次,制定整改措施48条。目前,已整改完成47条,基本完成整改1条,确保整改工作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成效及亮点

(一)工作成效:截至11月3日,我局共办理各类行政处罚案件37件,其中一般程序案件28件(食品案件12件、化妆品案件2件、公司吊销案件1件、医疗器械案件1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案件2件、特种设备案件1件、集贸市场计量案件2件、药品案件2件、保护未成年人案件2件、商标侵权案件2件);简易程序案件9件(眼镜案件3件,计量案件4件,药品案件2件);罚没款合计141707.2元。案件审核28件,法制审核1件(陇川县宏纷广告有限公司涉嫌冒用宋晓丽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许可),核审率达百分之百,无一复议诉讼案件。通过案件查办,有力震慑了不法经营者,市场秩序平稳有序。

(二)工作亮点

1.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体系,完善监测网络和平台,创新监测评价方法,提升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评价能力。

2.高效完成2022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评定工作。根据《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管理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开展食品风险等级评定,食品生产企业共完成35户,其中:A级34户,B级1户,完成率100%;餐饮单位共完成910户,其中:A级16户,B级787户,C级2户,D级105户,完成率100%;食品流通单位共完成1132户,其中:A级1116户,B级16户,完成率100%。

3.加大现场指导,推进复工复产。为助疫情后企业能快速恢复营业,组织人员开展上门指导,发放《陇川县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告知书》、签订《陇川县餐饮单位有序恢复堂食承诺书》,加大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讲解,指导餐饮行业持续改善卫生条件、规范经营行为,在疫情大环境下营造更加放心、安心、舒心的餐饮消费环境。督促落实餐饮单位主体责任人,指导餐饮单位完成食品安全考试。

4.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紧紧抓住近年来的消费重点、热点问题,把消保维权和日常市场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12315”指挥中心和各投诉举报中心的作用,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部门在广大消费者群众心中的信誉度和影响力。截至2022年10月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114件,其中:投诉102件、举报12件,办结率100%,争议金额20.8549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272万元。申报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经营店74家。

四、存在问题

(一)抓党建执行力不够,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问题,党建指导督查没有形成常态;创新力度不够、争创先进、争当一流的意识不足,工作思维不够新颖,工作特色、亮点不多;对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缺乏开拓创新精神,部分制度执行落实不到位,存在流于形式。

(二)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业务量与日俱增,上级许可审批不断逐级下放,而登记窗口相关配套设备不完善(硬件设施),基层人员缺乏系统学习培训,对部分改革措施吃不准、吃不透,导致行政许可工作中滞后,跟不上中央改革步伐。

(三)许多办事群众无法使用电子化设备办理相关事项,在受理企业注册登记许可中,虽然都提供了材料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提交材料规范、操作途径和方法等,但因企业开办申请人在知识文化、电脑操作运用等方面有个体差异,部分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讲解、表格填写的要求、实名验证的下载、经营范围规范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理解和操作困难,需要业务经办人精心指导,制约了窗口服务水平的提升。

(四)由于受到窗口场地、设施设备、人员编制、业务水平等因素的限制,部分行政许可事项还未完全进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一窗、一门、一次、一网”等工作要求还未完全落实到位。

(五)窗口工作人员要在业务量较大情况下,要权衡好优先接待窗口办理件(咨询)、办理业务不能超时、申请案质量不降三者关系,工作矛盾突出。

(六)陇川县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大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家庭经营管理,经营者重利轻管理,从业人员少、文化程度不高、流动性大,法律意识、食品安全意识、主体责任意识相对较低,经营者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相关制度方面还存在执行不到位。

(七)在流通领域工业产品种类繁多、市场较广,且经营户产品质量意识不强,进货把关不够严格,易造成部分产品质量不合格。

(八)企业的知识产权主体意识有待加强,科技创新意识不强、投入不大、能力不高,专利保护意识不强,严重制约了专利技术产业化的发展。专利人才缺乏,导致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够,影响了企业申请专利的积极性,企业专利成果转化较低,经济效益不明显。

(十)随着机构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工作职能不断增加,工作业务不断拓展延伸,业务量不断增大,而工作人员不断减少,人员力量严重不足,导致履职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不断突显。建议合理调配人员,增加必要的工作人员,以解决当前存在的力量严重不足的困难现状。

五、2023年工作重点及计划

(一)要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州、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等精神,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的同时,聚焦“四风”表现紧盯岗位风险,抓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坚持严管厚爱,加强干部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好干部职工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二)以意识形态统领市场监管工作,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为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做好监管工作。

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一切工作的统领,将意识形态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围绕全年重点目标任务,突出对重点领域和易发生安全问题的方面进行监管。继续推进互联网+安全监管。引导学校食堂和规模以上餐饮实施“明厨亮灶”,并在各校园食堂逐步推行配餐制,结合远程视频监管平台,形成互联网+新型监管机制。加强重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抽验。突出加大对疫苗质量的安全监管,抓好血液制品、麻精药品等高风险产品监管,及时高效化解苗头性、系统性风险,高压严打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并切实加大移送力度。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溯源工程体系建设,同时积极推进完善食品快检体系建设,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切实加大“你点我检”活动范围,提升抽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及快速检测体系的“双体系”建设。

(三)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切入点,进一步服务和保障企业,促进地方经济高速发展。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宣传推广“全程电子化”“全链通”及“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提高市场准入便利化程度。积极扶持规模企业争创全国、省市级名牌产品和商标,进一步扩大我县企业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强化质量提升和标准引领工作,继续推进乡村振兴项目。

(四)以安全保障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市场经济秩序整顿治理,营造规范有序、安全放心的市场经营环境。

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逐步实现辖区内市场经营主体负面清单告知制和诚信经营承诺制全覆盖,切实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继续建立健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市场准入、监督的安全保障机制,依托网格化监管,协调属地和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全过程的协调联动监管,构成防范严密的市场食品安全保障体系。要以安全巡查为抓手,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健全监察数据库,扎实开展化工和危化等重点行业,气瓶、电梯、压力容器、景区游乐设施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要建立和完善联合监管机制,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同时要依托特种设备监管平台,采取邀请专家或与技术检测机构合作等方式,加强技术性和信息化监管,借力、借智提升我局的技术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以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目标,营造诚实履约、互利共赢的市场信用环境。

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应用。并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及企业信用管理情况,推行企业分类监管。要进一步推进智慧监管和体系建设。注重将电子监管平台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建立完善电子追溯系统、远程视频监管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三大系统,提高非现场监管效能。要以“企业分类监管”为切入点,以信用数据平台为基础,大力推行企业年报和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联合惩戒机制,把企业信用建设作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治本之策,努力营造我县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守约的市场信用环境。